男子不滿判決 辦公室裏持刀將女法官砍成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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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此案已移交到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新聞提示 鄧文林、鄧珍(化名)夫婦數次打離婚官司,曆時多年,因財產等問題不能達成一致,均未離成。今年5月11日,第四次離婚官司在多次調解、雙方認定財產價值基本一致的情況下,無錫市惠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當事人鄧文林認為法院對財產分割不公,拿著菜刀走向法院,在未找到承辦法官的情況下,竟失去理智用菜刀瘋狂砍殺接待他的女庭長……6月27日,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鄧文林提起公訴。   現場 女法官辦公室裏被砍成血人   一審宣判後,鄧文林表示不服,於5月17日來到惠山法院,但未找到該案承辦法官宮正(化名),便找到了院長劉勇,劉院長在辦公室裏跟他談了約半小時,鄧文林態度平和,比較滿意地離開了法院。   5月18日下午2時許,鄧文林再次來到惠山法院,仍未找到承辦法官宮正,便來到四樓民一庭庭長鄒芳(化名)的辦公室,當時剛接待完其他人員的鄒庭長趕去開會,就讓鄧文林在會議室等一會兒,還給鄧文林倒了一杯開水。   接近下午3時,鄒庭長乘會議間隙回到辦公室接待鄧文林。當時鄧文林右臂腋下夾著一個透明塑料公文袋。兩人心平氣和地談了約20分鍾,鄒庭長突然發現鄧文林的公文袋內的東西形狀像一把菜刀,馬上引起了警覺,便輕聲問道:“你拿的是什麽?”,鄧文林說:“是菜刀。”鄒庭長又問:“你到法院來帶菜刀幹什麽?”鄧文林突然從沙發上站起來,把裝有菜刀的公文袋往桌子上一放,跑到門邊將門關上,並關上保險,然後回身抽出菜刀大聲叫喊:“我砍死你,我砍死你……”   第一刀砍向鄒庭長的頭部,她邊躲邊試圖勸阻:“不要這樣,有話好好說,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這一刀因躲閃及時,沒有砍中腦袋,但砍在了左麵部,左眼處一個四五厘米長的血口汩汩地往外流血。失去理智的鄧文林根本不聽勸阻,瘋狂揮舞菜刀對其猛砍了數十刀,其中七刀落在了鄒庭長的身上。   此時,立案庭庭長朱新在門外聽到響聲,感覺異常,他立即衝進辦公室,隻見鄒庭長儼然成了一個血人,她坐在地上,用雙臂擋住頭部,而殘忍的鄧文林正舉刀往下砍。朱新迅速上前,從鄧文林身後一把將其雙臂及身體抱住,雙方扭打在一起。朱新奮力奪刀,將其菜刀打落在地,但終不敵身高馬大的鄧文林,反被鄧文林用雙手緊緊掐住脖子。兩人滾在地上,一直打鬥到隔壁,鄧文林逐漸占據上風,朱新情況十分危急。   此時身受重傷的鄒庭長卻臨危不慌,不顧滿身直流的鮮血,繼續與鄧文林英勇搏鬥,將地上的菜刀拾起扔出窗外,不讓鄧文林再拿到凶器。千鈞一發之際,眾人趕來,最終將鄧文林製服。事後得知,鄧文林因不會使用門鎖保險,忙亂之中沒有關上門鎖保險,朱新才進入鄒庭長辦公室,鄒庭長得以逃脫殺身之禍,否則很可能被鄧文林砍死在辦公室。   經法醫鑒定,鄒芳身上有7處刀傷,最長的達14厘米,最重一刀導致左脛骨骨折,骨頭外露,構成輕傷。   凶手 因婚姻糾紛而瘋狂   這一驚心動魄的一幕,源於一長達11年的婚姻糾紛案。   上海女知青鄧珍,“文革”期間插隊到無錫洛社,與鄧文林相識,經過9年戀愛,於1978年結婚,次年生一女鄧琴(化名)。1994年,鄧文林第一次提出離婚,在法院的調解下撤訴。2000年,鄧文林第二次提出離婚,後又自行撤訴。2001年,鄧文林第三次提出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其間,夫妻恩怨以及財產分割十分複雜。   2004年8月17日,鄧珍提出離婚,這是鄧文林、鄧珍的第四次離婚官司,無錫市惠山區法院洛社法庭受理了這起案件,因案情複雜將該案移送院本部民一庭辦理。民一庭組成合議庭,進行不公開審理。經合議庭審理查明,鄧文林、鄧珍夫婦婚後感情較好,1987年鄧文林提出要生第二胎,卻遭到鄧珍拒絕,雙方就此產生矛盾。   此後,鄧文林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還租房與他人姘居,鄧文林因此受到黨紀處分,並因嫖娼受到治安處罰。為此夫妻之間經常爭吵,鄧珍多次被鄧文林毆打和威嚇,致使鄧珍長期不敢回家,自2000年1月起雙方分居至今。此次是鄧珍向法院起訴提出離婚。雙方有爭議的財產較多,有汽車、金器、債權、租金、52萬元現金和8處房產等,經多次調解不能達成一致,但對動產的分割分歧不大,對8處房產的價值卻意見一致。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作出了判決,準許兩人離婚,5處房產歸鄧珍所有,其中包括2處門麵房(房屋所有權證上用途明確為成套住宅,但實際上用於出租),3處房產歸鄧文林所有。另外還有一些租金收入的分配、精神撫慰金等。   合議庭了解到鄧文林性格粗暴,多次揚言要殺了鄧珍。為了防止意外,今年5月11日,專門將鄧文林找到法院,進行訓誡。隨後進行分頭宣判,避免雙方見麵可能激化矛盾。判決後,鄧文林不服,主要是對僅有的2處門麵房全判給了鄧珍,而自己一間門麵房都沒有,而且判給自己的一處房產已經抵押出去,還沒有產權。承辦法官當時就向鄧文林做了解釋,告訴他抵押無效,可采取另行起訴要回那處房產的產權。但鄧文林還是想不通,認為法院的判決不公,向無錫市中院提出上訴,後又自行撤訴。   幸運 一審法官躲過一劫   血案發生後,一審承辦法官宮正很內疚,因為鄒庭長當了自己的替身,無辜受了傷害,一度思想負擔很重。   有著11年法官經曆,從事4年民事審判的承辦法官宮正,談起這起移送到他手上的疑難複雜案件,感到萬般無奈。他感到最難的是鄧文林的文化低,法律知識貧乏,很簡單的法律常識再怎麽解釋,鄧文林就是接受不了。他舉了個例子,訴訟中因鄧文林主張另外的財產分割,依法鄧文林應預繳相應的訴訟費,但鄧文林說:“誰先到法院打官司誰交錢,怎麽還要叫我交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鄧文林反複說,鄧珍嫁過來時隻有5條被子、一台縫紉機,現在怎麽可以拿走這麽多錢財?在鄧珍離家躲著他的5年中,鄧文林一直在找鄧珍,因為找不到而非常惱火,多次揚言隻要找到就殺了她。法官幾次叫鄧文林請代理人,但都遭到拒絕。   在談到鄧珍時,承辦法官宮正認為鄧珍的工作要好做得多,在動產分割的問題上,本來鄧珍的訴求很多,提出鄧文林處的52萬元現金、一輛汽車、11件金器、13.4萬元的租賃收入、4.7萬元的債權等都要作為共同財產來分割。但在法官調解後,基本上放棄了這些訴求,她隻要求對8處房產進行分割。   在談到8處房產中,僅有的2處門麵房全判給鄧珍是否不公正時,承辦法官認為這8處房產在當事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法院按照房產的價值進行分配,從法律上來說不存在不公的問題,雖然鄧文林沒有得到門麵房,但將麵積最大、條件最好的居住房都給了他,判決應該是公正的。特別要強調的是,按照《婚姻法》規定的過錯責任原則,導致婚姻破裂的過錯責任在鄧文林,鄧文林還有隱匿、轉移財產之嫌,分割財產時可以少分或不分,本案還沒有充分體現這一原則和保護婦女的有關法律規定,從某種程度來說,對鄧珍反而是不公的,因此鄧文林說判決不公正是沒有道理的。   掃描 狠毒男子眾叛親離   當鄧珍在得知鄧文林向鄒庭長行凶的消息時,雙手握緊拳頭,咬緊牙,全身顫抖著向記者說:“這個畜生,害了我,害了女兒,還要害鄒庭長,真是豬狗不如。我對不起鄒庭長,為了我她白白挨了7刀,如果她殘疾了我願意服侍她一輩子。”   據鄧珍介紹,她在外躲了5年,靠每月700多元的退休金,獨自一人租房生活,由於開銷大,不得不給人家帶小孩掙錢,維持生活。上海老家也不敢回,怕鄧文林找過去。她曾幾次想到自殺,但為了女兒,她堅強地活了下來。   她告訴記者,鄧文林在1994年後的幾年裏,承包廠裏的一個車間發了財,從此開始了賭和嫖,平時在家一不順心就動手打人。大約在女兒上小學四五年級時,鄧文林回家看到女兒邊做作業邊吃點心,一把搶過女兒手中的點心,打開馬桶蓋扔了進去,聽到女兒哭了起來,又重新打開馬桶蓋,用手抓起帶糞便的點心塞進女兒嘴裏。   有一天,鄧文林一反常態,晚上10點多就回了家,對著鄧珍說賭錢輸了,拿錢來還債。鄧珍不給,鄧文林一把卡住鄧珍的喉嚨,說:“你要報警嗎?電話線讓我拉斷了,本來昨天就要讓你死的,已經讓你多活了一天。”在鄧珍的苦苦哀求下才放手,便說:“要想活就賣掉房子還賭債。”隨手拿起一杯冷水從鄧珍的頭上澆下去。鄧文林不準鄧珍到廁所小便,要她在房間地板上小便。當晚,鄧珍趁鄧文林倒開水之際,冒著攝氏零下三四度的寒冷,赤著雙腳跑出家門。從那天起鄧珍再也沒有回過家。   鄧文林的女兒鄧琴,始終沒有露麵。   鄧珍告訴記者,女兒聽說父親因砍人被刑事拘留,感到沒臉見人。記者從她2004年8月寫給法院的一封親筆信中,體驗了她內心深處的痛楚。信中寫道:“……我媽媽是個正直、善良、寬容、勤儉的人,是典型的傳統婦女……我和我爸爸一直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她為我們這個支離破碎的家庭操碎了心……從我記事那天起,家裏就戰火不斷,我永遠難忘小學三年級時的大年夜,別人都在歡天喜地地過年,媽媽被我爸爸打得無處躲藏,外公外婆兩個人都拉不住,我嚇得嚎啕大哭,年幼的我無力勸阻爸爸,隻能拿起鋒利的剪刀對準自己的手腕要自殺,才阻止了那場暴力。那年我僅僅10歲……那次爸爸撬掉了家裏的保險箱,拿走了所有的財物,包括我的畢業文憑。由於沒有文憑證明我的學曆,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我去向爸爸要回文憑,可他卻要我說服媽媽與他離婚後才肯還我文憑。為此我失去了很多就業機會。我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的親身父親竟會用女兒作為砝碼,來達到他個人的目的……今年4月20日傍晚,爸爸在新苑菜場門口又一次毒打我的媽媽,他四處尋找尖刀和鋒利的凶器,口口聲聲要殺了媽媽,他喪心病狂的樣子和充滿凶光血紅的眼晴我終身難忘。我拚命阻止他,可他把原本想砸死我媽的牛頭般大的石頭,砸向我的胸口和後背。由於身體和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擊,正在喂奶的我沒有了奶水,十個月不到的寶寶迫不得已隻能斷奶。俗話說‘虎毒不食子’,麵對親身女兒,他不知如何下得了手……天下的兒女有誰希望自己的父母分手,如果爸爸能檢點自己的行為,不沉湎於賭場、舞廳之中,我們家定是個幸福的小康之家,我為我家的結局感到悲哀。親愛的爸爸,你何時才能醒悟過來!”   對話 鄧文林看守所裏懺悔傷好人   鄧文林在無錫某看守所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的第一句話是:“鄒庭長是個好人,真不該對她那樣,我是昏了頭了,現在我很後悔。”   “為什麽要拿著菜刀到法院去行凶?”   “法院的判決不公,我沒有工作,把門麵房全判給她,斷了我的生活來源,就等於判了我的死刑。我想拿把刀嚇一嚇法官,讓他們把判決改過來,我不能什麽都讓法院說了算。”   “鄒庭長不是承辦法官,為什麽要向她下手?”   “我本來不是去找鄒庭長的,是去找承辦法官的,沒有找到承辦法官,隻好找鄒庭長。說心裏話,鄒庭長對我很熱情,工作忙得很,還從會場裏跑出來接待我,一時都上不來火。但後來她追問我為什麽拿菜刀來法院,把我給問火了。再加上事前小偷把我家裏的3萬元錢給偷了,心情一直不好。”   “過去打過老婆嗎?”“打過,總共打過4次。”“聽說你嫖過娼,有這事嗎?”   “就是跟那個姓張的,是理發店女老板出事把我給供出來的,罰了3000元錢,受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還有在合肥被公安抓住過,那次是朋友給交的罰款,我沒有出錢。”   “你賭博嗎?”   “我賭博出道比較晚,吃了不少虧,打打小麻將,一次幾百元的輸贏。”   “據說你有一間房子賭輸掉?回家要3.5萬元還賭債?”“……”他囁嚅不語……這,就是鄧文林的人生。(通訊員莊亦正 趙正輝 記者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