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漢與前兒媳結婚 孫子變成老漢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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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雖說在中國的傳統婚俗裏,拿“公公”和“新娘”開玩笑的場麵十分常見,但在現實生活中,你聽說過“公公娶兒媳”的事情嗎?最近,揚州高郵一六旬老漢做出極其“前衛”和“大膽”的舉動,和三十出頭的兒媳“喜結連理”,麵對這一舉動,老漢家人竭力反對,近日又因家庭財產糾紛鬧上了法庭。   今年59歲的丁老漢家住高郵市北門大街,原在該市塑料廠上班,去年退休在家。丁老漢的二兒子丁某1994年經人介紹,與在船廠工作的女青年占某結婚,次年生下一男孩。因感情破裂,小兩口於去年離婚,經法院判決,讀小學二年級的男孩隨母生活。因丁老漢的老伴去年5月病逝,兒媳占某也是孤身一人,今年上半年兩人在該市民政部門登記領取了結婚證。老漢的這一舉動在其家庭內無異於投下了一顆“炸彈”,當即遭到兒女們的強烈反對。因在家中已無法立足,丁老漢遂與已由“兒媳”變成“新婚妻子”的占某在外租房生活。因為幾個兒女認為丁老漢做出了有悖倫理的事情,便決定分割家庭財產(主要為房產),將老漢排除在外。丁老漢無奈之下,近日將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給他應有的房產。   記者采訪了解到,這一不啻為奇聞的事情在高郵縣城引發了廣泛關注,群眾對此議論紛紛。讚成的認為大膽追求個人幸福,勇氣可嘉;反對的表示“公公”和“兒媳”的所作所為雖然合法,但倫理難容。一位與丁家做了幾十年鄰居的老街坊透露,丁老漢與占某結婚,其兒女們私下曾表示,不知該如何麵對父親的“新婚妻子”,二兒子丁某對此情感上更是無法接受,讀小學的孩子也無法適應親人稱謂的轉變,這對孩子的成長肯定會有影響。這位老街坊說,丁老漢和“兒媳”結婚,肯定有他自己的想法,但作為長輩,還是應該多為子女想想。(承建 陳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