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校長3個月作案7次 蹂躪11名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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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位被害少女至今仍覺惶惶不安 家長堵在學校門口接送孩子的現象讓人無奈,是現在的學生嬌氣了還是家長過慮了?背後的原因可能很簡單———現在的校園不再平靜。   據統計,2003年廣東省學生非正常死亡人數為110多人,2002年更多達840多人。而全國平均每天非正常死亡的學生人數幾乎達到一個班。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省學校治安總體穩定,但由於各種複雜因素的影響,侵害學生安全的案件仍然時有發生。前天,公安部、教育部召開會議,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安全工作,公安部正式向社會公布八條措施,打擊校園暴力。   原來在人們的印象中最純淨的校園究竟怎麽了?許多家長認為,校園不再平靜是受社會的影響,是社會變複雜了,誘惑多了。   本報記者 喻彬   雷州市南興鎮東嶽小學校長林登平,因強暴11名未成年女學生,日前已被雷州市檢察院批捕,該院正著手對此案提起公訴工作。   這位同事的心裏的好領導,學生眼中的好校長,在短短的3個多月的時間裏作案7次,共蹂躪11名未成年女學生。這11名受害者無一是其本校學生。其作案手段之獨特、犯罪動機之荒唐、犯罪心理之怪癖都令人深思。心理學專家認為: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的戀童癖;法學專家則稱:犯罪嫌疑人犯了強奸幼女罪,情節嚴重。   機智村幹部抓到一個可疑校長   3月27日,雷州市白沙鎮新坑村一個小女孩李詠蘭趕著牛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輛摩托車停在她跟前,一名戴著紅色的頭盔身穿褐色衣服的30多歲男子對她說:“你爸爸被車撞倒了,頭上流血了。我是你爸爸的朋友,我帶你去看吧。”   李詠蘭得到這個消息感到十分驚詫,於是向正在路邊地裏幹活的爺爺求證,李詠蘭的爺爺一聽,就十分警覺地說:“別信他,那個人是壞人!”前不久,白沙派出所民警就向村民提醒過,有人專門以這種方式誆騙少女。   李詠蘭的嬸嬸得知此情況就立即跑去報告村幹部李王榮。李王榮趕回村裏,帶領3位村民,趕到事發地點,但那名男子已不見了。在地裏幹活的村民告訴李王榮,該男子見李詠蘭不上當,騎著摩托車到新坑小學附近去了。   在新火車站通往207國道的一條新修的路上,李王榮等人看見一名男子駕著摩托車,慢慢尾隨著兩個騎著自行車的十二三歲的女孩,該男子所戴的頭盔、穿的衣服及外貌特征,均與李詠蘭所反映的情況相同。李王榮等人斷定該形跡可疑的男子,很可能是那個屢屢作案的歹徒,於是將該男子截住,發現該男子與前段時間當地派出所民警派發的多次強暴少女的犯罪嫌疑人的模擬畫像相似,立即報警。   白沙派出所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將該男子帶進了白沙派出所。在大量人證和DNA鑒定等鐵的事實麵前,該男子終於對自己先後7次作案,強奸11名少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辦案人員查證,該自稱是校長的男子,是雷州市南興鎮東嶽小學校長林登平。   殘害少女隻因她們幹淨好騙   據了解,林登平落網後,他交代了作案的理由是和妻子感情不合;至於為什麽專門對一些未成年少女下手,林登平的解釋是,年齡小的女孩好騙,容易得手,她們受害後不敢聲張;年齡小的女孩幹淨,有新鮮感;對於為何被害的小學女學生全部是相鄰村鎮的,沒有一個是東嶽小學的學生。林登平說自己學校的學生都認識他,外校的學生不認識他,也就不容易敗露。   林登平的作案方式很簡單,騎著摩托車到相鄰的村莊尋找目標,鎖定目標後就尾隨其後,在沒有旁人的情況下,謊稱受害者父母被車撞了他是其父親的朋友,願意用摩托車載受害者去看望受傷的父母等,將涉世未深的受害者帶到偏僻的山林裏,繼而進行一番欺騙、威逼、恐嚇後施暴。   今年3月5日,雷州市白沙鎮新坑村村民郭某家有兩個女兒和她們的一個同學被林登平強暴過。為了使孩子不再受壞人的傷害,星期天孩子不上學就被鎖在屋裏。受害的女孩年齡最小的隻有10歲,最大的12歲。提起傷心事,三位女孩都嚶嚶地哭了。   在短短3個多月的時間裏,7宗案件的11名受害者中,隻有1宗案件中的2名受害者家長向派出所報了案,其餘9名受害者的家長都認為家醜不可外揚,忍聲吞氣不敢報警。有些受害者的家長在辦案人員麵前拒不承認發過案。   東嶽小學的老師和學生都為林登平的犯罪行為感到不可思議。他們都說,過去林登平是一個令人尊敬的好領導、好校長。“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麽會做出這種事來”。   變態戀童癖禽獸校長可處極刑   中國性學會理事,廣東性心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邱鴻鍾教授認為,本案中的疑犯在短短的3個多月時間裏作案7次,共蹂躪11名未成年女學生,極可能為戀童癖所致,這是一種極具社會危害性的性變態。關於戀童癖的案例近年來在世界各國都頻頻發生,已成為當今社會關注的一個重要的兒童保護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學博士後、廣東南日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梁文永稱,該犯罪嫌疑人已經明顯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236條規定的奸淫幼女罪,根據該條的規定,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奸淫幼女情節惡劣、奸淫幼女多人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結合本案事實,案犯身為小學校長,負有教書育人的職責,利用其對幼女學生心理特點的認識,多次誘奸幼女,手段極其惡劣,情節極其嚴重,其行為同時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