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我遭遇丈夫性虐待 發現無性婚姻也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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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總是過得很快。   眨眼之間,“婚姻之城”已經走過了十期。   十期多嗎?婚姻裏的事,又豈是十個故事可以寫盡的呢?“婚姻之城”之後,是另一個主題的出現———“傷人的親情”。親情間的無奈、尷尬與困擾,有時,會更讓人煩惱。   誰能保證一個人的“好心好意”就不會成為傷人的利器呢?假如有這方麵故事的話,就來找我吧。   ———阿萊   采訪時間: 2005年 5月 9日   受訪人:李苗,女,今年 44歲,與丈夫潘傑結婚已有兩年,在此之前,他們就認識,分別有著各自的家庭,兩個人既見證過彼此在從前舊婚姻中的每一寸傷痕和悲哀,也清醒想過屬於未來的選擇和取舍。最終,他們決定走到一起,不過是想找個做伴兒的人。   阿萊手記———取舍   這是我在一個月前就做好的采訪。之所以把它放在“婚姻之城”最後一期去寫,實在是因為這故事非常獨特和典型的緣故。   “無性婚姻”———原本不是一個新鮮詞匯。它甚至有些炙手可熱,尤其在網絡上和一些當事人口中。不過我看“無性”中的那個“無”字,倒是頗有些無奈的意思。本來嘛,婚姻之味,男歡女愛自然占著很大的比重。沒有了男歡女愛的纏綿和吸引,那婚姻將會演變成什麽樣子呢?   就我身邊接觸過的例子,無性婚姻大概包括以下三種情況,一是兩個人根本沒有感情,早就分房而居,形如枯槁的夫妻關係;再有就是一方身體有患,無法享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另一方勉強將就維持,兩個人空有婚姻之名,並無婚姻之實;最後一種,也就是我今天要寫的這種情況,兩個身心疲憊全無“性”趣的人走到一起,過著屬於他們的簡單安靜的小日子,有些像男女宿舍的模式,但比男女宿舍還要近一些,不過搭個伴兒罷了。   有伴兒總比沒伴兒強。   一個人生在世間,有婚姻這樣一個所在掩護著,也總比沒有這麽一個所在要好。   問題是,隻要你心裏是過得去的。   大家知道的隻是你結婚了,有家,有丈夫,至於其他的,你們幸福不幸福?有沒有愛?倒也都是後話了。其實李苗和潘傑想要的也正是這樣一種形式上的遮掩和所在。若是單位發東西了,家裏有什麽力氣活兒了,潘傑就派上用場了。趕上個頭疼腦熱、縫縫補補的事,李苗的存在就顯得更有必要了。   沒有了身體上的渴慕,也許心靈上反而倒可以靠得更近些———這是李苗說過的話。   我無法確定李苗的這句話說得對或者不對。   好在至理名言,也是要放在某種背景或前提下才算數的。   我們都覺著現在的日子挺好,真的挺好   首先,我們可不是什麽新潮另類的人。真的,我們兩個都是苦過來的。之所以選擇這樣一種活法,也實在是因為苦怕了孤獨怕了的緣故。生活上,我們都不喜歡被別人打攪,可心靈上,我們又都需要彼此依偎。   說起來,我和潘傑認識至少也有 10年了。   那時候我們各自都有各自的家庭。   潘傑的媽媽和我媽媽是鄰居,樓上樓下的住著。那時候每次我去媽媽家,總能在樓下看到他。那時候他就是一個人,聽說和老婆關係也不好,又沒個孩子。我們見了麵,也隻是點點頭,再後來,我們兩個竟然在一個朋友的生日聚會上碰到了,原來他也是她的朋友,從那以後,我們兩個的話才開始多起來,不過也僅限於說說話聊聊天而已。潘傑是一個不錯的聽者,他很沉靜,也有耐心。   那時,我和我丈夫的關係已經不好了。   其實都不是“已經不好”,而是根本就沒好過。我懷疑他有神經病,尤其在那方麵,精力大得嚇人。他長年喝酒,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部分時間都喝得醉醺醺的,然後不是睡覺就是打人。我真的都讓他弄怕了,也許對於別的女人來說,婚姻是一樁幸福的事,兩情相悅更是一件美妙的事,而於我卻不是。我怕我的婚姻,我怕他,我甚至怕晚上的來臨。我的前夫,他可不管你有沒有這個心情,身體舒不舒服,他一向是想怎樣就怎樣,假如看出我不配合的話,便會一個巴掌接一個巴掌地打我,我懷疑在這方麵他真的有病,他在折磨人上有快感,我感覺得到。   唉,說起以前,真的是噩夢。   這些年來,我這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簡直不計其數。即使是有了兒子以後,也還是一樣。   這些話是沒法和外人說的,包括我媽媽。實在是說不出口。前夫是我生命中唯一的男人,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所謂“唯一”,並非指我有多愛他(談戀愛時也許是,但後來卻不是了),而是他從根上毀了我。真的,他讓我對性愛充滿了恐懼,我從沒有過渴望,我有的,隻是在他上夜班的時候,感到一種如釋重負和輕鬆。   即使在那時候,我都沒想到有一天會和他離婚。我以為,等他歲數一點點大了,或許就不會這樣了。至於別人的日子是怎麽過的,我不敢問,也不想知道。我隻知道我的日子是煎熬,一天天地熬。好在兒子還是懂事的,兒子總說,媽,他要是再打你,我就告訴姥姥去。   我能怎樣呢?我隻能攔住孩子不讓他到外麵去說。再後來,出了一樁事,倒是我的解脫了。   前夫在外麵認識了另外一個女人,兩個人一拍即合,他開始想盡辦法和我離婚。到最後,他甚至編派出一堆髒話來汙蔑我,說什麽我和誰誰勾搭了給他戴綠帽子了等等,還跑到我媽媽樓下去說,潘傑也聽見了,那段日子,這件事鬧得可凶了。我是要臉麵的人啊,這他知道,所以才會使出這麽陰險卑鄙的手段來。其實我不是不想離,我是舍不得孩子。他說了,兒子必須跟著他,不能給我,這無異於抓住了我的命脈。我什麽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有兒子,這些年,唯一支撐我活下去的理由就是兒子。見我不肯放棄兒子的撫養權,他開始更可怕地折磨我,他罵我賤、罵我沒有男人不行、罵我裝死、罵我欠揍。我不幹,他就說,你不是不離嗎?你不是願意當我老婆嗎?那你就得聽我的,要知道,當我老婆就是這個滋味,把誰叫來都救不了你……就是在那樣一種情況下,我離的婚。他什麽都沒給我,房子、孩子,我隻拿著我自己的一點衣物出來了,回了娘家。   那段日子,真的是不堪回首。   後來我聽鄰居說,潘傑也離婚了。當時我還奇怪呢,怎麽連他也離了呢?   正式和潘傑見麵是在兩個月以後,我去樓下買報紙,正碰上潘傑也從樓裏出來,我想他應該也聽說我的事了,就如同我知道他眼下的情況一樣,所以,我們很默契地看著彼此,有一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淒涼。   買完報紙,潘傑問我,要不咱們找個地方坐坐,說說話兒好嗎?我點頭說好,因為當時真的是不想回家。我已經被現實壓得透不過氣來,真的,當時太需要有個人能聽我說了。   也不知道為什麽,我竟然在那兩個小時裏,把自己的遭遇和盤托出,盡管當時的潘傑對於我來說不過是一個僅比陌生人要好一點的朋友而已。過後我問他,你怎麽也離了呢?他沉默了一會兒,似乎有些尷尬地笑笑說,今兒不早了,以後我再告訴你吧。那天的談話,就這麽結束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估計潘傑心裏一定也有不少的隱痛。結果沒想到的是,那天晚上,我就接到了潘傑的電話,他說,想了想,身為一個大男人,有的事實在是難以啟齒。今天聽你說了這麽多,你還說向我這麽好的男人都離婚了,一定是女方的不對。其實不是這樣的,離婚不怪她,是我的問題,我不是個男人,我不能讓她成為真正的女人,不能給她一個孩子,使她獲得完整……潘傑的口氣,在我聽來竟是比哭還要讓人心碎。   因為知道了彼此的秘密,所以從那一刻開始,我和潘傑倒成了無話不說的好朋友。換言之,因為知道潘傑的隱情,了解到他對我也構不成什麽傷害,所以在和他交流的時候,反而更容易心無芥蒂起來。再後來,我媽媽家有個什麽力氣活兒,潘傑都會主動幫忙,鄰居裏有熱心的,就跑到兩家老人那兒給我們牽線搭橋,我聽了覺著好笑,潘傑隻覺得這事荒唐。   他說,他已經害了一個,不能再害第二個。   當這層窗戶紙真的被外人捅破,我心裏倒忽然變得平靜和坦然。反正,我對於那種事也是沒興趣的,不僅沒興趣,而且還很嫌惡,就這一點來說,潘傑的行與不行也就不是毛病了。   再有,我想我們還是聊得來的,也都需要一個生活上的照應和朋友,就這一點而言,我想他也是稱職的。假如我們真結合了的話,別人不會以為他是個不健全的男人,亦不會以為我是個遍體鱗傷的女人。在別人眼裏,在陽光下,我們都是完整的,這,又有什麽不好呢?   這也就是,我和潘傑最終決定走到一起的真正原因。當然最難做的還是他的工作,他不信我可以沒有這個,我說不信你就試試看,你說你在這方麵是病人,其實我在這方麵也是病人,這方麵帶給我的慘痛記憶實在是太多了,如果你是個有著正常欲望的男人,也許我根本不會嫁給你。因為我無法掩埋過去的記憶。可眼下情況恰恰相反,你沒有,我也不需要,這不是很好嗎?眨眼之間,我和潘傑結婚都快兩年了,我們過得很好,最起碼現在是這樣。一起去超市,一起收拾屋子,一起去看老人。我再不用害怕夜晚,潘傑也再不會覺得自己不配做男人。   婚姻,沒有最好,隻有適合,阿萊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