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館長檢舉駭人罪行 不肖兄弟火化活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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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山東省平陰縣檢察院對縣殯儀館原館長穀某涉嫌貪汙受賄一案的偵查工作正在緊張進行。經過多天的考慮,穀某決定將自己掌握的一條涉嫌刑事犯罪的線索向檢察機關舉報。他問檢察官:“如果我檢舉別人的犯罪事實,算不算立功?”在得到肯定的答複後,穀某反映,在他任職期間,曾有人送未咽氣的人到殯儀館要求火化,“聽說是弟兄仨,父親沒死就讓他們給拉到火葬場來了”。 ??檢察院迅速將情況向縣公安局通報,縣公安局刑警二中隊立即展開調查。經初步調查,穀某反映的情況確有其事。大約半年前,有人先後3次向殯儀館送來一個名叫“張正遠”的“死者”要求火化,而前兩次張都沒有死。來送人的竟是張的親生兒子!在掌握一定證據的情況下,涉嫌犯罪的張全明、張二、張銓勝兄弟於7月22日被刑拘。 ??隨著警方對這兄弟3人的訊問和外圍調查取證工作的深入,一樁震驚世人、泯滅良知的親生兒子遺棄老父的罪行終於浮出水麵…… ??含辛茹苦養大5個兒女 “老人節”前臥床不起 ??時年74歲的張正遠老漢是平陰縣洪範池鎮張海村人,膝下有3個兒子2個女兒。拉扯5個兒女幾乎耗去了張老漢和老伴大半輩子的心血。尤其是孩子年幼時,家裏生活非常困難,常常吃了上頓沒下頓。在這種情況下,老漢寧肯自己餓肚子也要留一口飯給兒女們。張老漢本指望兒女們長大成人後能孝敬父母,也不枉對他們的養育之恩。 ??因女兒都已嫁到外地,老伴去世後,張老漢就輪流在3個兒子家生活。老漢幹了一輩子活,到了兒子家仍起早貪黑幹個不停。 ??張老漢的大兒子張全明是縣電業局退休職工,月工資兩千多元,在當地屬特高收入階層,他不僅在縣城有樓房,在張海村也有房子。三兒子張銓勝當過村幹部,還在鄉鎮企業當過廠長,現在雖說在家種地,但家底較為殷實,在村裏也是數得著的有錢人。相比之下,二兒子張二的日子卻非常窘迫,據村裏人說,老二招待客人“連煙和茶水都沒有”。 ??悲劇是從2001年10月10日開始的。這天,是農曆8月24,距“老人節”僅有半個月。張老漢在為三兒子剝玉米時突然一頭栽倒在地,從此臥床不起。老人的臥床,也拉開了悲劇的序幕。 ??兒子有錢不送老人看病 ??無人醫治床上等 ??按照常理,年逾七旬的老爹臥床不起,應趕快送到醫院才對。但是,張老漢所受到的“待遇”,卻令人唏噓不已。 ??剛摔倒臥床後,張銓勝叫了村裏一個“土醫生”給老父看病。“土醫生”不能確診,隻揣測“好象是腦血栓”,建議他們送老人去正規醫院。不料,老三和大哥商量後,並沒有送老人去醫院診治,而是自做主張從小診所買來塊把錢一瓶的消炎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讓老人服用。 ??如果說是因為家裏窮看不起病似乎還情有可原,但張全明、張銓勝兩兄弟的家境顯然和“窮困”粘不上邊。他們如此對待病重父親的行徑傳開後,村裏人非常憤慨,紛紛在背後指責。 ??一位本家堂兄曾找到張全明說:“你和兄弟得給老人看看病,這樣下去咋行呢?對外人也說不過去。”見勸說未奏效,張家德高望重的族長也拄著拐杖來教育老大,要求他送老人上醫院。孰料,老大和老三對此均置若罔聞。此時,在他們的意識裏,患病的父親已不能像過去一樣幫他們幹活,反而還成了他們的“累贅”。 ??相比之下,倒是家境窘困的張二還表現出幾分孝心,他曾拉著父親去看醫生,還打了幾天吊針。但張二的短暫努力對醫治張老漢的病僅僅是杯水車薪。 ??由於長期得不到治療和照料,老漢身上的肌肉開始一塊塊潰爛,並發出陣陣刺鼻難聞的氣味。在這種狀態下,老人掛念的還是兒子。一次,老二偷偷給父親煮了幾個雞蛋,老人竟死活不肯吃:“老二啊,你家窮,別把錢花在我身上。要是你像他倆(指老大、老三兩個兒子)一樣寬裕起來,我死也放心了。哪怕他們不給我看病也不要緊啊!”但是,雖承受病痛的折磨和對不肖兒子的痛心這雙重痛苦,張老漢對世界的留戀卻是真實的。一次,老族長來到床前看望。張老漢拉著族長的手老淚縱橫:“兄弟,我都病到這步田地了,孩子們(指老大和老三)有錢也不給我看。唉,我現在隻能等死呀!” ??火化不成被棄於地下室?“小年”之日含恨而死 ??自摔倒臥床後,張老漢在床上躺了近4個月。這期間,他幾乎沒得到正規的治療,甚至連患的是什麽病也沒弄明白。 ??2002年2月3日傍晚,張老漢開始呼吸急促,既說不出話也不能進食。張全明把兩個兄弟和本家人都叫來。8點來鍾,張老漢停止了呼吸,兄弟3人以為老漢已死亡(實際上,此時張老漢的狀態在醫學上稱為“休克”)。張全明爬上屋頂,敲著臉盆給父親“叫魂”(當地風俗,意即向村鄰宣告家中有人去世)。經兄弟3人和族人商議,決定送“遺體”去火化。 ??夜裏10點多,靈車來到縣殯儀館。火化工打開爐門準備放進“遺體”,但“遺體”裹的被服太厚無法塞進。原來,因為張老漢肌膚已潰爛,幾個兒子幹脆把衣服揉成一團塞在被子內了事,根本沒給老人穿上。結果,被子打開後,火化工大吃一驚:隻見赤身的張老漢嘴還在動彈,正不停地喘著粗氣。火化工忙叫來靈車把“死而複活”的張老漢送回了家。 ??村裏人得知後紛紛說:“快上醫院,現在可能還有救,晚了就來不及了”。張家兄弟都不讚同送老父去醫院。老大和老三商議後達成“共識”:先送父親去殯儀館,到那裏如果人咽氣了就火化,如果還有氣就放到老大家的地下室裏。 ??次日早晨,可憐的張老漢再次被拉到殯儀館。火化工發現送來的還是同一個人,更可氣的是,此時張老漢仍在“呼呼”地喘著粗氣。火化工氣憤地指責道:“這人還有氣,你們不送醫院搶救拉到這兒來幹什麽?你們快去醫院,不然我打110報警!” ??張銓勝忙又按照和大哥商定的“計劃”,把父親拉到大哥在電業局家屬院的地下室。可憐的張老漢被裹上破棉絮丟在了冰冷的地下室裏。而在張海村等待料理父親“後事”的張全明此時也沉不住氣了,便打電話讓縣城的熟人去地下室看父親咽氣沒有。 ??上午10點半,尚有良知的老二求大哥:“把咱爹放在地下室還不得凍死嗎?我得去看看。”張二趕到地下室,俯身喊:“爹”。張老漢沒反應,但還有微弱呼吸。張二急得團團轉,但他並沒有找人救父親或者嚐試別的努力。 ??2002年2月4日下午4時許,張老漢終於含恨咽下了最後一口氣。而這一天,正是農曆“小年”。當晚,張老漢第三次被送進殯儀館。這一次,他真的被火化了。 ??遺棄病爹罪不可恕 ?兩被告均被判入獄 ??2002年10月24日,平陰縣檢察院以張全明、張銓勝犯遺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張二被免於起訴)。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全明、張銓勝在其父親患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情況下,應為其積極治療而不盡義務,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遺棄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案發後兩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 ??12月1日,法院一審判決:張全明、張銓勝犯遺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