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懷疑女子與丈夫有染 讓表弟施暴鑒定其貞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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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特殊的強奸案作出終審判決,以強奸罪判處白銀平川區婦女劉某有期徒刑四年,以侮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以強奸罪判處王竟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原來,去年10月,劉某發現一女青年留宿自己家中,她懷疑該女子與自己的丈夫有不正當關係,對她進行辱罵、毆打。為驗證該女子是否是處女,以此證明其是否和自己的丈夫有染,劉某采用常人難以想象的手段,教唆、幫助表弟王竟將女子強奸。   女子報警   她和兩男子欺負我   去年10月5日,在白銀市平川區打工的少女張雲(化名)來到白銀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她哭著報案稱,自己被強奸,並受到一婦女的百般侮辱。   串門 晚上留宿他家   張雲稱,自己打工時與一名男子結識並有了交往,兩人成了朋友,但對方並未告訴張雲自己已結婚。10月2日晚,因該朋友的妻子劉某外出,她受邀請來其家中串門,因想返回時天色已晚,路上不方便,張雲便留宿到朋友家中。但並未和對方發生兩性關係。   起疑 她找人強奸我   第二天,朋友的妻子發現自己留宿後起了疑心。就這樣,她遭到讓人難以忍受的折磨後,該婦女還讓她的表弟將其強奸。   此案引起當地警方的高度重視,他們一邊迅速開展調查工作,一邊讓報案者去醫院檢查。醫院對張雲的檢查結果為:受害者左麵部、右膝等多處挫傷,處女膜有新鮮裂口。   10月8日,平川警方將涉案人員劉某、曹某逮捕;11月23日,涉嫌強奸的犯罪嫌疑人王竟(化名)自首。   罪犯交代   我搶了她的手機   據劉某交代,去年10月3日一大早,她從外麵回家後,驚奇地發現家中有一個陌生女子,丈夫也在家。她氣憤不已,便和陌生女子廝打起來,順手拿了對方手機。期間,丈夫將她死死抱住,讓陌生女子趁機溜走了。所以,她懷疑對方和自己的丈夫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決定和她沒完。   劉某在事後才知道,陌生女子是在當地打工的少女張雲。由於劉某拿著對方的手機,她很快和張雲取得聯係,稱如果張雲見麵說清楚留宿一事,她就還手機,張雲答應在平川一家賓館門口見麵,協商解決此事。   荒唐“鑒定”   借宿女竟被強奸   隨後,劉某打電話叫來在某技工學校上學的表弟王竟(化名),又找來開出租車的朋友曹某。同年10月4日上午10時許,劉某和表弟王竟乘坐曹某的出租車趕到約定地點,發現張雲正在賓館門口等著,於是強行讓她上車,向一個僻靜的地方開去。一路上,劉某對張雲邊打邊罵。當車行至平川區黃嶠鄉的偏僻地段時,劉某強行讓張雲站在路上,脫掉鞋子和衣服,張雲凍得發抖,而劉某又對張雲拳打腳踢。   劉某逼迫張雲交代是否與自己的丈夫發生過性關係。張雲哭著哀求說,她和劉某的丈夫隻是普通的朋友往來,沒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當劉某再次威逼張雲坦白時,張雲說自己現在還是處女。   之後,劉某並未罷休,她和曹某交換意見後,提出讓表弟王竟與張雲發生一次性關係,以此“鑒定”張雲是否是處女。隨後,他們將張雲拉至一家私人旅社,王竟便對張雲實施了強奸。   法院判決   強奸罪 判刑5年   今年5月中旬,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劉某為報複、泄憤,以暴力脅迫方法侮辱婦女,並且教唆、幫助未成年人實施奸淫婦女,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曹某曾於1994年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此次采用脅迫手段侮辱婦女,教唆未成年人奸淫婦女,觸犯了法律,應從重處罰。王竟在犯罪時不滿18周歲,又主動投案,應酌情從輕處罰。   白銀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以強奸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四年,又以侮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以強奸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四年,又以侮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以強奸罪判處王竟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