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花心主持”強奸女歌手未遂被判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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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己曾經做過影視歌手大賽主持人的便利條件,趙發強以試鏡為由將歌手騙至戀歌房欲實施強奸,後因遭遇反抗強奸未遂。日前,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趙發強有期徒刑兩年。   趙發強係鄭州市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招聘職員。2004年11月,趙發強在擔任河南省首屆影視歌手大賽主持人期間,認識了23歲的參賽歌手趙某,遂通過報名單暗記下了趙某的工作單位和聯係方式。今年1月21日晚11時許,趙發強謊稱自己可以讓趙某試鏡,約趙某到某戀歌房一包房內唱歌。在唱歌過程中,趙發強對趙某動手動腳。遭到拒絕後,趙發強又尾隨趙某到鄭州市未來大道一家美容店內,欲與趙某發生兩性關係,遭到趙某的強烈反抗。趙某用鑰匙將趙發強的左額紮傷並大聲呼救,未來花園保安聞訊趕到現場,將趙發強抓獲並扭送到公安機關。(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潘華任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