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友爭風吃醋 大打出手戳破同窗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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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上午,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故意傷害案。案由是倆男生同時喜歡一名女同學,積怨漸深,並引發一場鬥毆,導致男生汪某右眼失明,定為5級傷殘。5月8日,這起事件的兩名當事人各執一詞,2小時過去了,仍然不分伯仲。法庭宣布最終結果將擇日宣判。

  一場打鬥 右眼失明

  8日上午11時,被告人汪某早早地出現在法庭上。這個戴著眼睛的瘦小男子,右眼幾乎眯成一條細逢。正式開庭後,法警將一名同樣瘦小的男子帶進了被告席,他便是汪乘咦粗械謀桓嬡宋餑場M裟襯??乜戳艘謊畚餑澈螅??卵劬等嗔巳嘌劬Γ??撿鎏??呷說某率觥?center>

 
被告吳某

  

 
原告汪某

  

  據了解,28歲的被告人吳某是眉山人,曾與汪某共同就讀成都西南民族大學中專94級烹飪班。1996年11月2日晚7時許,吳某在學生宿舍3號樓入口處取自行車時,與汪某發生互毆,在打鬥過程中,吳某將汪某右眼擊傷,經法醫鑒定為右眼鈍器傷,視網膜脫離,眼摘除,喪失視力,屬5級傷殘。

  誰是男友 各執一詞

  究竟是什麽導致兩人的爭鬥?據汪某在警方調查時陳述,自己與女同學劉某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因為吳某曾經與劉某關係很好,吳某便對“奪走”女友的汪某心生怨氣。事發當天,吳某與室友玩了撲克後,將出門解手的汪某攔住,要求其“下樓有事要說”。當兩人走到取車處時,吳某故意用自行車狠撞了汪某的右腿,汪本能地推開吳某後,一名身穿夾克的男子又上前推了汪某。此時,汪某看見吳某掏出了一把亮晃晃的刀向自己刺來,右腰和左肩頓時感到劇痛。緊接著來不及看傷勢,汪某右眼也感到刺痛。隨後,吳某與夾克男子往同一個方向逃去。而血流滿麵的汪某被送往省醫院急救。

  “我有異議,他說的不是事實。”當公訴人的陳述結束時,被告席內的吳某立即申辯稱,劉某根本不是汪某的女友,而是自己的女友。汪某喜歡並追求過女友,但被女友拒絕,雖然兩人來往不多,但吳某知道汪某對自己相當不滿,當天自己打完牌說“我要去接劉X”後,汪某先是用門撞了吳某,隨後在吳某取車時先動了手。“我為了躲他,才把雕刀拿出來的。”吳某說,自己一邊揮動拿刀的手,一邊大聲阻止汪某的攻擊,並不知會把汪某刺傷。警方調查中,劉某稱與汪某僅是同學關係,“他性格偏激,我一般不跟他來往。”

  吳某的律師在法庭上為其做了無罪辯護。律師認為吳屬於防衛過當所至。“他簡直就是胡說八道!法官根本就不是這的!”坐在律師旁邊的原告汪某情緒異常激動,法庭上屢次打斷法官的審訊,經過警告才注意了許多。但是庭審快要結束時,汪某指著對方律師大聲指責。

  1999年1月28日,吳某被刑事拘留。1999年2月27日釋放變更為監視居住。2004年10月15日經武侯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執行逮捕。2005年8日庭審,法官宣布審判結果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