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男孩數次輪奸同一女孩致其懷孕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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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男孩在5個月間,將一女孩數次輪奸,並致其兩次懷孕。男孩中最大的23歲;最小的隻有17歲,還是個中學生。據悉,此案已經在豐台法院一審落判,法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11人有期徒刑14年到1年半。宣判後,一個孩子竟指著法官威脅道,“我出來後一定找你算賬!”   據了解,此案是豐台法院近年來受理的被告人數最多、情節最為惡劣的強奸案。目前此案6名被告人已經上訴到二審法院。   手段惡劣 女孩先遭打罵威脅   今年21歲的劉克在2002年認識了比自己小兩歲的曉霞,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然而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兩人的感情漸漸出現了裂痕,劉克對曉霞常常是出口就罵伸手就打。最終,兩人分手了。   2003年4月的一天晚上,曉霞在路上遇到了劉克和他的幾個朋友。劉克便和幾個哥們兒說曉霞跟他好過,對他言聽計從。於是,幾個人便叫住曉霞,要其跟他們出去“玩玩”。了解劉克脾氣的曉霞婉言拒絕,不想劉克的幾個朋友衝上去抓住她的頭發,連踢帶罵把其推搡到了李平的家裏。一進門,劉克上前就給了曉霞一個嘴巴,連打帶罵威脅了一番,隨後,李平和其他兩人將曉霞強奸,劉克的一個朋友還將曉霞帶回其家中將其強奸。   一人施暴數人圍觀   兩個月後的一個晚上,曉霞接到了劉克朋友的電話,讓其去小花園找他們。迫於對劉克的恐懼,曉霞還是過去了。晚上9點多,劉克和他五個朋友將曉霞帶到了王某的家中,當時恰逢王某的七八個同學正在其家裏玩。曉霞被帶進裏屋,在劉克再度威脅下,曉霞被三個人先後強奸,而在這些人施暴時,王某的幾個同學就在一邊旁觀。   此後,曉霞又兩次被劉克或其朋友強奸,每次施暴時一旁都有人旁觀,這11個人中有中專畢業的閑散人員,還有正在就讀的中學生。據了解,曉霞曾兩次懷孕,每次都由劉克陪同去墮胎。“她說請我吃飯,而且這孩子也不知道是誰的,我就陪她去了。”劉克在法庭上滿不在乎地說。   數量上升   性犯罪案半年8件   此案中,部分被告人“犯事”時還未成年。據了解,二中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議庭去年受理一審、二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起,而今年還不到半年這個數字就已經達到了60件。其中性犯罪案件為8件,比往年有所上升。   豐台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翟麗萍告訴記者,近年來未成年人中的性犯罪呈上升趨勢,豐台法院受理的此類案件由幾年前的五六件上升到每年十餘件。性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也由5%上升到10%。翟庭長認為,案件上升和這些孩子經常看黃色光盤和上不良網站是密不可分的。   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的秦偉律師認為,根據一份專家調研報告顯示,少管所少年犯在“犯事”前有66%的人經常出入電子遊藝廳,而八成以上的不良少年居所附近都有遊藝廳、歌舞廳等場所。報告還顯示,80%以上的少年犯在“犯事”前都接觸過含有暴力和色情內容的書刊和音像製品。秦偉律師認為,很多青少年就是由於對性的無知和好奇才開始越軌犯罪的。   律師分析   性教育不該遮遮掩掩   秦偉律師指出,從司法實踐來看,青少年實施性犯罪的原因非常複雜,包括其生理、心理、學校、家庭和社會等各種綜合因素,其中,沒有受到係統、正規的青春期性教育是根本原因。青少年由於生理的變化引起了性意識的萌發,若青少年沒能及時有效地接受有關性知識和性道德教育,就會導致他們對自己身體的變化慌亂而不知所措。   很多案件表明,青少年犯罪以團夥犯罪居多,這是由這個年齡段的特點決定的,青少年熱情好動,喜歡交友,同時比起個人在社會上的單薄力量,結夥更易獲得強大的生存依靠。這種團夥使個人的不良行為極易蔓延成團夥的通病,“從眾”的心理趨勢被強化,“好人也被拉下水”就是指這種情況。未成年人從眾心理就是基於青少年同齡群體內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本版撰文/記者 孫慧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