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與有婦之夫發生性關係 大膽表達“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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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報訊 13歲還是在父母懷裏撒嬌的年紀,但早熟的張娟(化名)卻選擇跟有婦之夫私奔,以為那就是浪漫的愛情。看著“男友”因強奸罪被抓,她還是一臉的不明白。   滿臉稚氣的她 大膽表達“愛情”   去年,張娟隨父母在河南某地念初一,認識了與父母同在一個金礦打工的25歲四川老鄉李某,兩家人經常串門。去年10月,金礦出了事故,李某受了傷,在家休養。張娟經常在放學後主動陪李某聊天,漸漸的,已有家室的李某越來越喜歡張娟。   張娟似乎讀懂了什麽,以為遇到了電視劇中描述的愛情,她主動向李某“攤牌”,表示想做李某的女友,一畢業就嫁給他。李某與張娟開始偷偷交往,去年11月的一個晚上,兩人發生了性關係。   去年年底,兩人的事被李妻撞見。李某與張娟商量後,決定私奔,兩人來到北侖打工,開始同居。   今年3月17日,李某到北侖大碶派出所報案,稱因無力償還債務,其女友張娟被人綁架了。   民警立即展開偵查,查明了李某和張娟的情況,而“綁架”張娟的人竟是李妻的叔叔。原來,李某曾做小包工頭,欠了對方8000多元工錢,見李某無力償還,對方就帶走張娟逼債。   辦案中,民警注意到,張娟一臉稚氣,一問,發現她是1991年4月2日出生的,未滿14周歲。   按照刑法規定,李某明知張娟是未滿14周歲的幼女,還與其發生性關係,並且長期同居,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案發後,還是孩子的張娟一直向辦案人員求情:“我是自願的,我愛他!”   近日,李某被北侖區檢察院以強奸罪提起公訴。   孩子青春期 要關注早熟現象   檢察院的辦案人員表示,目前強奸幼女的案件並不少見,有些孩子的早熟和對性的幻想令她們迷失在外界的誘惑中,受到傷害還不自知。   全國兒童心理衛生專業委員會委員、寧波康寧醫院胡珍玉院長長期從事青少年心理問題的研究,她表示,目前青少年“早戀”的年齡有提前的趨勢,有一些小學五六年級的孩子就有了希望與異性親近的想法。   “現在的孩子比較早熟,同時,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仍然幼稚,思維比較單純,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另一方麵,這些孩子好幻想,容易想入非非,加上生理成熟後,難免會產生性方麵的欲望,但因為青春期心理不成熟,對未來考慮不周到,容易出現衝動的行為。小孩子沒有生活經驗,無法正確判斷周遭的事物,生理的成熟與心理的幼稚往往會令他們受到傷害。”   胡院長表示,對這種情況,國家通過法律強製規定保護孩子們不受到傷害,而家長應該正確引導,教會孩子正確處理與異性間的溝通、交流,避免孩子受到誘惑留下遺憾。 記者 戴曉燕 通訊員 王繼軍 鄭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