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青年兩次將6歲幼女哄騙至屋內實施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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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宮偉通訊員李明華】 19歲的犯罪嫌疑人在好奇心的驅使下,竟然2次對年僅6歲的被害人實施猥褻。昨日,這名青年被本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批準逮捕。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 2005年3月下旬某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趁附近無人之機,將暫住在某村何某某家中的遼寧籍幼女小娟(化名,6歲)帶至何某某家中,對其進行猥褻。2005年 4月 1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又將其哄騙至自家中,先後兩次對其進行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