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民警遭排擠上訪 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2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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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3日,四川鄰水縣公安局刑警隊民警熊亮將厚厚的三本申訴材料遞交到記者手中,看得出,這些材料是頗費了一番工夫才整理出來的,有封麵,有目錄,內容分類條理清楚。4年前,熊亮因不服局黨委作出的讓其離崗培訓的決定不斷上訪,最後被送到重慶某精神病醫院強行治療203天。   這樣成了“精神病人”   熊亮是1996年從四川省瀘州警校畢業分配到鄰水縣公安局工作的,由於出身農村,他的性格很老實,很直拗,遇到自己認為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總是要堅持原則。   熊亮給記者舉了兩個例子,一次是1996年12月底,他在一鄉鎮派出所工作的時候,一天晚上他與另幾位民警去抓賭,抓回來後,所長不說明理由就執意要放其中一位賭徒,哪知這位賭徒後來又有幾次被“不醒事”的熊亮抓住,於是熊亮與所長結了怨。一次是1999年11月25日,熊亮在鄰水縣戒毒所工作時跑了個戒毒人員,本來不是他當班,可局長李俊非要處理他,甚至還告戒他:再出事就辭退!為了討個說法,熊亮多次向局政工科遞交材料,要求重新調查核實。   “正因為這樣,所以我與一些領導和同事關係處理得不很好,經常挨領導的批評。”熊亮說。可是,他萬萬沒想到,2000年8月,公安局決定讓他離崗培訓,這就意味著培訓不合格將被清理。“父母培養我花了不少的心血和錢財,丟了工作怎麽行呢?再說,我又沒犯錯誤,局裏憑什麽要我去離崗培訓呢?”於是,熊亮便采取了上訪的辦法。   2000年11月10日,熊亮來到廣安市公安局,市局有關領導勸他服從縣局黨委的決定。2000年11月14日,熊亮被宣告停職一個月。2000年11月15日,熊亮來到四川省信訪辦及四川省公安廳,聞聽消息後,鄰水縣公安局趕緊派人到成都去“接”熊亮。2000年11月16日,熊亮自己乘車從成都回到鄰水,當天晚上,縣公安局副政委劉鳳武向熊亮宣讀了關他7天禁閉的《公安督察決定書》。此後,局裏決定熊亮可不去培訓,被安排到城北派出所上班。   事情至此似乎得以平息,可後來的情況有些不可思議。2000年11月30日,縣公安局請來重慶司法精神病學鑒定中心兩名“專家”給熊亮做鑒定,“專家”叫熊亮把他認為被錯誤處理的事情講述一遍,同時還提了許多問題,接著出具了一份鑒定書,結論為熊亮患有“偏執性精神病”。對此,熊亮完全被蒙在鼓裏,不知道他已經被這兩人斷定為精神病人。   後來,熊亮是“精神病人”的消息不脛而走,同樣是警察的弟弟熊筱天聽到後感到萬分震驚。“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問局裏要鑒定書,局裏根本就不給,直到後來我走出去別人都指指點點的時候,我才相信。”熊筱天說。這樣的消息也給熊亮的妻子、父母和嶽父母精神上造成了傷害,蔣雪梅說:“那段時間我們都不敢出門麵對外人了。”   熊亮仍然想通過正規渠道討說法,他先是於2000年12月9日到縣檢察院要求立案,遭到拒絕後他又於2000年12月12日到廣安市檢察院要求立案,再次遭拒後,他便於2000年12月17日乘車去了成都,次日,熊亮向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檢察院和四川省委政法委遞交了材料。見沒有效果,熊亮不久去了北京,並向公安部反映了情況。熊亮的這一舉動讓鄰水縣公安局在全國公安係統被通報批評,也正因為此,鄰水縣公安局才下了決心送熊亮去精神病醫院治療。   2001年3月28日,縣公安局叫人告訴熊亮,讓他跟另幾位民警一起到重慶提取一個犯罪嫌疑人,可是到了重慶,車子直接開到了精神病醫院,此時,熊亮高喊:“我沒精神病,我不進去!”但無人理會他,四名民警強行將他架了進去,醫生護士齊動手將他捆綁在床上,並打了一針,熊亮漸漸昏迷……。對此,熊亮的家人全都不知道。   203天遭受的折磨   “一個正常人被送進精神病醫院,旁人難以想象有多恐怖。”熊亮至今想來還十分後怕。   醫生護士每天都要給病人吃藥,“他們要眼睜睜地看著你把藥放進嘴裏,然後指示你發音‘啊——’,目的是檢查你有沒有真正吞下去。”這樣嚴格的看管使熊亮沒辦法造假,每天都隻有硬著頭皮吃藥。   漸漸地,他的精神變得麻木起來,人也變得很聽話,“整個人就隻能跟著感覺走,醫生叫吃藥就吃藥,叫吃飯就吃飯,思維變得遲鈍,身體也變得有些僵硬。”熊亮說。   這還不算啥,遇到真正的精神病人莫名其妙的追打才是最可怕的,熊亮說他曾遇到過這樣一個病人,喜歡長時間地盯住別人瞧,瞧著瞧著眼睛就會發紅,然後拚命追趕別人,追上了就瘋狂毆打,有一次他被追打得無法躲避了,就用擒拿拳將其製服,後來還被醫院關了幾天。   “在這裏我沒睡好一個覺,有的精神病人通宵不睡覺,在房間裏走來走去,一會兒唱,一會兒跳,一會兒哭,一會兒鬧,正常的人根本就不敢睡,即使睡著了,猛然醒來看到床邊有個人木愣愣地盯住你,不把你嚇成病才怪。”熊亮摸著胸口對記者說。   日子一天天過去,熊亮的身體狀況越來越糟糕,更不幸的是,醫院常常采用老式注射器給病人打針,使熊亮感染了乙型肝炎,熊亮住院前的事情醫生了解得一清二楚,他們時常給熊亮灌輸:“要承認自己有錯,還要承認自己有病,否則,公安局是不會接你出去的。”起初熊亮還跟醫生爭辯:“我到底有什麽錯?我也沒病!”每每這樣,醫生都會搖頭歎息:看來病是越來越嚴重了。   為了早日脫離這個苦海,熊亮隻好承認自己有錯,也有病。熊筱天告訴記者,一次醫生對他說:“你哥承認自己有病,證明他的病快好了,我立即跟公安局聯係,不久就可辦出院手續了。”可是,過了幾天熊亮又改口說自己沒錯也沒病,醫生找到熊筱天說:“你哥的病出現了反彈,還須進一步治療。”熊亮整天纏著醫生要出院,結果醫生拗不過,感歎地說:“我寧願治療5個病人也不願治療熊亮一個,我在熊亮身上嚐到了失敗的滋味!”   2001年10月17日,公安局派人將熊亮接回鄰水。至此,熊亮在精神病醫院共呆了203天。   對鑒定報告的質疑   熊亮出院14天後,被縣公安局安排到刑警大隊辦公室上班。熊亮及其家人要求公安局向他們道歉,遭到拒絕。然後,熊亮一如從前,堅持要討說法,首先他針對重慶司法精神病學鑒定中心兩位“專家”給他做的鑒定提出了書麵質疑。   熊亮說,根據《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暫行規定》的第一條和第二條,本規定是“為司法機關正確處理案件,保護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權益”製定的,其最終目的是“為委托鑒定機關提供有關法定能力的科學依據”,而他本人沒有涉及任何案件,鑒定書“案情摘要”一欄的內容“局領導決定熊亮離崗學習,熊堅決不服從,經多次做工作仍堅持己見,稱要采取行動”也可證明這不是一個案件。   熊亮認為,根據《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暫行規定》的第三條和第四條,開展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必須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衛生機關有關負責幹部和專家若幹人組成”的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委員會來進行,而對他的所謂司法鑒定,是縣公安局單方麵請鑒定機構派人作出的,而且參與的“專家”隻有兩人,顯然,鑒定結論的科學性和可信度值得懷疑。   縣公安局閃爍其辭   熊亮要求公安局摘掉他是精神病人的帽子,將他的遭遇寫成書麵材料,向鄰水縣公安局、鄰水縣委、廣安市委、四川省委遞送。但直到2005年1月,有關部門尚沒有給熊亮一個滿意的答複。   據記者了解,當時決定給熊亮作精神病鑒定的黨組領導主要有原局長李俊,原政委肖劍秋,原副局長李中黨,原副政委劉鳳武等。記者想知道,他們為什麽要給熊亮做司法精神病鑒定?鑒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李俊已經退休,鄰水縣公安局的人都無法跟他聯係上;肖劍秋被調到縣交警大隊工作,記者趕到交警大隊沒找到他,撥通電話後,肖說當時局黨委在研究此事時每個領導都發了言,可查檔案;李中黨已經調到嶽池縣公安局任副局長,在電話中,他稱時間久了記不清楚,並不同意跟記者見麵;劉鳳武被調到鄰水縣政法委任副書記,記者同樣沒找到他,辦公室的人也沒有聯係上他。   記者要求到公安局查檔案,被拒絕,不過,現任局長安排督察大隊教導員葉鳴代表公安局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記者:當初局黨委決定給熊亮做精神病鑒定是基於什麽考慮?   葉鳴:由於當初熊亮不斷上訪,且在上訪時說出一些過激的言論,思想工作做不下來,於是考慮給他做精神病鑒定,當時局黨委一部分人認為不妥,但最終還是決定了。   記者:在給熊亮做鑒定前,是否通知了他的親屬?鑒定後,為什麽遲遲不把鑒定結論交給本人?   葉鳴:的確沒通知其親屬,鑒定後也沒及時將結果通知熊亮,這是領導的疏忽。   記者:熊亮沒涉及任何案件,為什麽給他做司法精神病學鑒定?鑒定的程序是否合法?結論是否科學?   葉鳴:局裏本來是打算給他做一個病理性的鑒定,因此沒有考慮法律上的相關規定和程序上的一些細節。   記者:公安局采取強製手段將熊亮送進醫院,是否違法?   葉鳴:目前法律上還沒有這種禁止性規定,我也谘詢了醫生,一般送精神病人到醫院都要采取強製手段。(沉默片刻)局領導采取的工作方法的確有些簡單粗糙,但初衷是好的。   記者:那麽熊亮究竟有沒有精神病?經過治療是否已經痊愈?   葉鳴:這個……我不是醫生,不好說。熊亮一直要局裏給他摘帽子,局裏的答複是隻有重新再做鑒定。可是,熊亮本人不願意。   記者:熊亮在精神病醫院感染了乙型肝炎,誰該為此負責?   葉鳴:熊亮沒向局裏匯報此事,如果屬實,應該由醫院負責。   記者:目前熊亮的問題,縣公安局準備怎麽解決?   葉鳴:新局長剛剛上任,還沒有商議。   采訪結束後,熊亮說他的要求並不高,希望公安局盡快糾正錯誤,早日還他一個清白。《四川日報》記者李傳君 見習記者劉賢虎 本報特稿/記者逸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