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砸死情敵割肉油炸 肉衝入下水道骨頭裝行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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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深圳訊 (記者 黃學民 通訊員 王華兵)昨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無視國家法律,故意殺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罪犯辛東峰宣判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罪犯辛東峰的妻子翟××與被害人張×曾在1999年談過戀愛,後二人分手,翟與辛結婚。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間,張×曾寫信辱罵過辛東峰和其家人,並說了翟的壞話,辛東峰懷恨在心,伺機報複。   2002年底,翟××到深圳打工,辛東峰於2003年元月也到深圳找工作,並暫住在深圳市南山區張的宿舍。翟××也常到張的宿舍居住。   2003年2月5日早7時許,辛東峰見張在熟睡,便從地上拿起一把鐵錘猛砸張的左太陽穴,致其死亡。後將屍體拖到洗手間,用菜刀將其頭顱和身上的肉割下來,放入鍋裏油炸,然後將肉衝進下水道,骨頭也用電熱器煮過後和頭顱一起用黑色膠袋裝好,放進張的行李箱裏,並清洗菜刀和現場。當天下午4時許,辛東峰租下蛇口水灣村一間房屋,將裝有屍骨的行李箱連同張的手機、香煙均轉移到該處藏匿,製造張回老家的假象。   法院宣判後,罪犯辛東峰不服,提出上訴。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