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女生婚後一年鬧離婚 校方傻眼不知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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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21日電 據南京日報報道,近日,南京某高校一名大四女生的丈夫找到校方領導,聲淚俱下地說,妻子鐵了心跟他鬧離婚,希望學校能幫忙調解。該校領導一聽傻了眼,不知該如何管理。   ——大四女生婚後一年鬧離婚   2002年,大二女生靜靜(化名)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比她大5歲的李明(化名)。幾次單獨約會後,這對年輕男女飛速建立起戀愛關係。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實施,條例中沒對在校大學生結婚作限製,這一新規也觸動了這對情侶。當時,二人已經同居,雙方家長也見過麵,默認了兩人的戀愛關係。為了能更加名正言順地住在一起,更為了證明是死心塌地愛著對方,兩人於當年底領取了結婚證。   但甜蜜的生活並不長久。李明的生意做得並不順利,靜靜還在上學,沒有收入,兩人經濟上時常捉襟見肘。去年,李明和朋友合計著把生意向外省發展,他開始經常出差,一去就是一兩個月。   靜靜升大四後,開始為找工作而奔波。而李明忙著拓展自己的事業,沒時間也沒精力為靜靜分憂。兩人見麵的次數越來越少,每次見麵幾乎都在吵鬧中收場。靜靜開始覺得李明並不是她理想的丈夫,一輩子生活在一起,肯定不會幸福。去年底,她提出離婚。   在屢勸無果後,前幾天,心灰意冷的李明找到靜靜的校領導。希望學校幫忙調解一下,以挽回這段婚姻。   ——該如何管理高校為難   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將禁止在校生婚育和婚育退學的規定刪除。然而相關管理細則還未出台,已有在校大學生鬧離婚,這讓學校老師和領導感到十分為難。   一些老師認為,高校對在校生結婚不再禁止,並不代表鼓勵和提倡。學校不是街道,不是婦聯,更不是法院,與學生學習有關的事,學校應該管,結婚、離婚都是學生的自由,學校不方便插手。   一名工作多年的老教師則認為,按照目前的校規,在校學生結婚要麵臨退學的處罰。教育部新規實施之前的違紀行為應該予以追究。(陸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