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少女殺死親生兒女後稱自己沒資格作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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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芬(又名朱招芬)1985年生,貴州務川人,1999年來廣東從化打工,無依靠的她和年過半百的同鄉王某未婚同居,15歲時生下一女,18歲時誕下一子。2003年,她認識了四川青年周某。2004年6月5日,為離開丈夫前往四川,她用蚊帳條將4歲的女兒和11個月大的兒子吊死。日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作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 究竟是什麽驅使當年19歲的朱敏芬做出如此殘忍的選擇?4月18日上午10點,記者前往看守所,通過檢察員達成了記者跟她的間接對話。 “那天早上,他上班後,我一直很迷糊,看著兩個孩子很想他們的爸爸,我就非常生氣,越想就越生氣,我也不知道是怎麽就把孩子給殺了,當時真的很迷糊。” 麵前的朱敏芬,身高150cm左右,皮膚白裏透紅,齊肩的頭發烏黑亮澤,身穿一件紅色的運動服,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她都是個長相良好的女人。麵對檢察員和記者的到來,她顯得很平靜,初次接觸,她給人有點木訥的感覺。   “爸爸對我很好,從不打我” 記者(以下簡稱記):你的家在哪? 朱敏芬(以下簡稱朱):在貴州,很遠,很遠的呢,坐火車要三天三夜。(提到家鄉,朱的語氣似乎開始有了靈性) 記:能簡單介紹一下你的家庭情況嗎? 朱:(反應很快)我媽在我兩歲時就死了,我爸在鄉下幫人打工,幫人砌磚頭起屋。有兩個姐姐,我爸在我10歲時娶了個後母,後母還帶來了兩個孩子,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記:你和後母的關係如何? 朱:我因不懂事,經常和她吵架。 記:你是怎樣來廣東的? 朱:當時,我還小,我姐姐招了一個男人到家(入贅),姐夫剛來幾天,有一次開玩笑時,他把我按倒在地上,搞得褲子滿是泥巴,我怕以後他對我不好,第二天天一亮,我就跑出去了,自己在街上流浪。後來就認識了王勝吉(朱後來和王同居並生下一對子女)。王帶我來了從化打工。剛來的時候,我還沒到15歲。 記:換成現在,你還會跑出來嗎? 朱:不會,還是在家裏好,爸爸、姐姐都很疼我。爸爸對我很好,從不打我。後來,我聽說,我走後,爸爸每天燒香,想我早點回去。發生了這件事後(殺人案),我也不敢寫信回去了,沒有臉見他們。(說到這裏,她的目光有點黯淡,流下了淚水) 記:你家裏人知道你出事嗎? 朱:我沒有告訴他們,我覺得對不起他們,他們也沒有來看過我。 記:你家裏其他成員受過教育嗎? 朱:姐姐讀過三年級,我隻讀過一年半,父親沒有讀過書。 記:案發前你回過貴州嗎? 朱:我1999年來廣東,2003年12月春節期間,我、王,還有孩子都回去過。 記:家人喜歡他們嗎? 朱:喜歡啥子哦?王年紀太大了,我才十幾歲。他們心裏肯定不喜歡,但他們嘴裏也沒有說不喜歡。 記:平時有和家裏聯係嗎? 朱:他(王)不給我回去。我也不會寫信。   “我不知道怎麽把孩子殺了” 記:你為何與王同居? 朱:我找不到工作,又沒有錢,不能回去,就和他在一起了。 記:你知道什麽叫懷孕嗎? 朱:(臉有點微紅)我那時候隻有十四五歲,啥子都不懂,肚子就大起來了,接著就生了孩子了。 記:他疼你嗎? 朱:他出去打工時,我隻是呆在家裏。我大一點後,有點懂事,就提出離開他,他不同意,同時鄙視我,跟別人也說我壞話,別人也看不起我。後來,孩子也不給我帶,我脾氣不好的時候,打孩子一下,他就罵我。 記:其實你們沒有辦理結婚手續,是不合法的夫妻,你可以自己離開啊! 朱:我提出過要走,隻想要1000元錢,他給我錢,我就離開他。但是,我平時身無分文,有時候,他最多給一兩塊錢給小孩買東西吃,買完了回去還要算賬。(說話時朱的語氣充滿著無奈和氣憤) 記:聽說王對你有意見是因為你認識了一個四川人,是這樣的嗎? 朱:(猶豫了一下)我是在水泥廠打工的時候才認識他的,他有一個小孩,老婆走了,想和我在一起,但他想我把兩個孩子帶大以後才過去四川跟他一起生活,不久他就回四川了,他說,他回四川等我。 記:你覺得四川人周某和王對你有什麽區別? 朱:王從來沒有帶我出去玩,四川人帶我到街上玩過,他心腸很好。 記:你和周發生了性關係嗎? 朱:沒有!(在提到周某時,朱的眼神明顯發生了變化,出現了少有的光亮和羞澀,嘴角也露出了一絲甜蜜的笑容,稍縱即逝。) 記:你殺小孩就是為了離開他,去和四川人一起生活? 朱:王到處跟別人說,說我要跟著四川人私奔,說我要殺死兩個小孩。事情是這樣的,2004年3月,我從王的口袋搜了2000元想跑,結果被王發現了,我就說,你不給我,我就殺了兩個小孩,你要2000元還是要兩個孩子? 記:結果你怎麽真的把小孩給殺了? 朱:(低下了頭)他有時候自己帶孩子,後來還說把孩子放在表弟那裏。過年的時候,小男孩老是哭,他還請來一個“神婆”,“神婆”說有兩個被車撞死的人以及小孩死去的姑姑都在找小孩。我覺得小孩也許注定留不住的。 那天早上,他上班後,我一直很迷糊,看著兩個孩子很想他們的爸爸,我就非常生氣,越想就越生氣,我也不知道是怎麽就把孩子給殺了,當時真的很迷糊。 “現在做夢都夢到小孩” 記:你聽到宣判死刑的時候,害怕嗎? 朱:怕有什麽用! 記:有後悔嗎? 朱:有,後悔也遲了! 記:你知道會坐牢嗎? 朱:我也知道可能會被槍斃,我還想過自殺。 記:你知道什麽叫死緩? 朱:以前不知道,現在知道了。我想還有一條命出去,還算可以。 記:你有機會出去,出去以後想幹什麽? 朱:(沉默)想出去打工,找些生活費,不想再結婚,獨身一輩子算了。 記:為什麽這樣說? 朱:為自己自由。(沉默)我也沒有做母親的資格了。 記:你想小孩嗎? 朱:想啊,現在做夢都夢到小孩。(朱這時候仿佛在盡量回憶小孩的模樣,眼裏又噙滿了淚花) 記:你想要王來看你嗎? 朱:我想,可他也不會來啦。 記:被關進來以後,你內心有什麽感受? 朱:我覺得小時候太不懂事了,應該多讀書,我現在很後悔。以前跟兩個孩子在一起,我還是很開心的,我也喜歡兩個小孩,就是他說話氣我,我才做出那樣的事。 記:你對未來有什麽打算? 朱:不知道,現在還沒有。 不知不覺,兩個半小時過去了,當記者準備離開時,她的眼神又變得迷茫起來,木訥的神態再次出現。鐵門咣當一聲關上,身後傳來一串刺耳的腳鐐聲。(本報記者張小餘 通訊員朱燕華 嚴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