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檢察官殺死情人 借反偵破經驗逃亡16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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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4月15日電 據新疆日報報道,殺死情人後逃亡1605天,新疆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李剛(化名),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其表弟、妹夫則因涉嫌窩藏罪而被批捕。   ——婚外情惹來殺身禍   1998年,時年35歲的李剛被調到縣檢察院從事經濟檢察工作。後來,檢察院成立反貪局,他成了反貪局的一名檢察官,同時兼任會計。在家裏,溫柔賢惠的妻子操持家務,照顧孩子。   由於工作關係,他認識了檢察院的出納王霞(化名)。兩人被分在了同一個辦公室,王霞比他大幾歲,李叫她大姐。   王霞與丈夫長期感情不和,心情苦悶的她經常向李哭訴。動了惻隱之心的李絞盡腦汁地開導她,逗她開心。不久後,王霞和丈夫正式辦理了離婚手續。她原本身體就不好,離婚後日子過得更加艱難,李隔三岔五就往她家跑,換煤氣、修水管、買米麵……王霞出於感激經常留李吃飯,幾個小菜,一瓶小酒,   時間長了,兩人漸漸產生了一種微妙的感情。從此以後,他們經常在辦公室或外麵幽會。王霞是個骨子裏很現代的女人,她從來不提和李結婚的事,說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給彼此自由。而李的心理卻很複雜:一方麵,不忍心拋棄妻子;另一方麵,又想與王霞“天長地久”。   2000年9月7日傍晚,李打電話把王霞從家裏約了出來,一起來到縣城大橋河畔的白樺林裏。纏綿之際,他無意中看到了王霞的傳呼機,一條“下午回單位上班”的信息令他醋意大發,我氣急敗壞地質問她:“這是誰發給你的?你和他什麽關係?”王霞不耐煩的回答:“你問那麽多幹嘛?我又不是你什麽人,為啥事事都向你匯報?”   王霞的話噎得李半天沒吭聲,腦海裏忽然閃過一個念頭:她是不是外麵有人了,想和我分手?為了“證實”這個想法,李拉著王霞非要她“說清楚”。   王霞急了,扭頭就走,李的火爆脾氣上來了,追上去狠狠推了她一把,王霞打了個趔趄,跌倒在河水中,嗆了好幾口水,李仍不解氣,一把將她拖上岸,抽出皮帶向她揮去……   直到王霞倒在地上一動不動時,李才清醒過來,我驚慌失措地撲到她身上,一遍遍地做人工呼吸,可她再也沒有醒來。起初,李想到了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可轉念又想,私情將被同事、家人所知,名譽掃地不說,還將飽受牢獄之苦。經過長時間的思想鬥爭後,他決定逃亡。 ——千日逃亡劃上句號   李將王霞的屍體埋在了河道中,接著又對現場進行了清理。做完這一切後,已是9月8日淩晨4時。之後,李輾轉逃亡,先後到過鄭州、煙台、南京、南昌等地,身份證也換了好幾個:一會兒是四川人,一會兒是湖南人,一會兒是農民,一會兒是工人。   據辦案人員介紹,李剛出逃後,因為曾在檢察院從事過反貪工作,所以具有極強的反偵查能力。在出逃的1600多天時間裏,為了躲開警方的調查,他總是將自己的住處選擇在離臨時打工地點較遠的地方。給家裏打電話時,他都是離開暫住地,坐公交車到較遠的地方用公用磁卡電話與家裏人聯係,而且通話時間很短。他雖然有手機,卻很少用。所以給警方的偵查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題。   2005年1月30日晚9時,警方在山東省青島市某網吧將其抓獲。(潘從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