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情婦和兒子走上不歸路 北京建委一大蛀蟲今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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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畢玉璽之後,北京市又一名在工程項目上有生殺大權的官員因受賄落馬。今天上午,原市建設委員會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助理調研員陳曉佳因涉嫌受賄130.8萬元,在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市建委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的職能包括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證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的施工和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這一部門對於許多在爭攬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單位而言至關重要。陳曉佳官銜不高,但權力不小。在市紀委主辦的反腐展上,陳曉佳是與畢玉璽等貪官並列的腐敗典型。   陳曉佳今年46歲,他涉嫌從2000年起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向4人索要和收受了130.8萬元的款物。檢察官指控說,陳曉佳接受王某的請托,為王某銷售石灰及為其承攬市政工程聯係掛靠公司提供幫助,為此陳曉佳不但收受王某人民幣10萬元、美元5000元,而且還收受了1輛捷達車、2塊歐米茄情侶表、2部手機、高爾夫球杆、球鞋、鞋包等。此外,陳曉佳還用為包工頭們承擔工程和聯係掛靠公司等手段,先後收受金錢賄賂和筆記本電腦、別克轎車、呼吸機等。   陳曉佳落馬頗富戲劇性,有媒體報道稱,使他走上犯罪道路的是他的情婦和4歲的兒子。1998年9月,陳曉佳在朝陽區某歌舞廳認識了韓某,並為韓某租了房子,將其包養起來。後來,韓某為陳曉佳生了一個男孩,為了讓韓某母子倆過上好日子,陳曉佳打起了手裏協調項目的主意。據了解,陳曉佳受賄所得,絕大多數都寄給了後來在四川老家生活的韓某母子。   在法庭上,陳曉佳對自己的行為辯解說,自己主觀上並沒有受賄故意,隻不過是原來做歌舞廳生意的朋友想涉足工程領域,而自己在這個領域人頭比較熟,就幫朋友牽線搭橋並收了些錢。陳曉佳承認自己的行為犯了罪,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審判。(楊昌平司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