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少女遭70歲老人強奸 一年後生子以姐弟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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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法律援助中心能幫香香打贏官司,她和孩子今後的諸多問題該怎麽辦? 本報訊昨日,本報報道了壽寧縣屏溪鄉的餘香香遭受70多歲老人強奸,並生下男嬰。許多讀者打來電話表示同情,還想給孩子送錢送奶粉,南平的一位讀者還表示要收養嬰兒。   昨日,記者從餘香香的生父生母那裏了解到,餘香香產後身體非常虛弱,她沒有辦法回到自己養父養母的家裏,回家也難以見人,但是香香在生父生母家也從來不敢出去,更不敢抱著孩子出去。   家人想讓香香給孩子喂奶,可是香香一下子暈了過去,此後孩子就是買奶粉吃。案件沒有判決,他們也不知道該怎麽對待嬰兒。   壽寧多名女童 來榕做DNA鑒定   4月11日,記者在周寧純池鄉采訪遇到一對母子,母親30歲,兒子18歲,他們以姐弟相稱,村裏人說,這個女人11歲的時候遭到了老人的強奸,並生下孩子,但是她家人沒有報案,12歲生下了孩子,以姐弟相稱,此後女人長大了,父母想將她嫁出去,可是她不忍心扔下自己的兒子。   4月13日,壽寧縣法院又審理了一起老人強奸案,該縣托溪鄉一位80多歲的老頭強奸了當地的一個幼女。   昨日,福州某法醫鑒定室的醫生告訴記者,壽寧有好幾起幼女被老人強奸的案件在他們那裏做鑒定,每年他們都經曆了許多幼女在他們那裏鑒定後墮胎,給孩子身心造成了巨大的損害。   女童受害   我省每年30起左右   省婦聯法律服務中心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她們曾經對幼女受侵害的案件作了統計,60歲以上的老人強奸幼女案,每年我省都發生30起左右,且呈上升趨勢。   她們認為,犯罪人往往利用兒童的特殊心理,以給零花錢、糖果等為誘餌或以關心學習、同情家庭遭遇等為借口,或采取威脅、恐嚇等手段對兒童進行性侵害。   預防侵害   家庭、社會都有份   省婦聯法律服務中心的人員說,省婦聯曾經和教育、公安、司法部門開了聯席會議,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堅決依法懲處性犯罪。同時,要求建立學校性犯罪案件報告製度,家長、社區對學校的監督製度,建立家長委員會,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於性意識的教育,很多家長不敢說給孩子,但可以換種方式,比如家長可以教育孩子珍惜、保護自己的身體,不當的觸摸,言語上或身體上的騷擾是不允許的,應該阻止對方的舉止。對方恐嚇不要害怕,要告訴自己的家長和老師。對方侵害時,利用身邊的木棍、石頭、雨傘等尖銳物品,以最快的速度攻擊對方的軟弱部位如鼻子、眼睛以及攻擊對方的要害如下身,然後迅速逃跑。逃跑時要大聲喊叫,讓對方害怕而卻步。   專家:老人犯罪多   有心理障礙   昨日,福建公安專科學校的一位劉老師打電話給記者說,老年人尤其是農村老年人中文盲或半文盲居多,自我學習的能動性和能力都相對較差,社會又疏忽了對老年人的再教育,尤其是法製教育,加上實踐中因老年人普遍處於高齡期、高病期、高護理期,司法機關對老年罪犯多采取取保候審、不訴、緩刑、監外執行等措施,導致許多老年人法律意識淡薄,無視法律的嚴肅性。   他說,老人犯罪很多情況是老人心理存在障礙,發生性變態,結果女童成了受害者,所以家庭是預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線,家人應該及時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