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男子日發垃圾郵件千萬 突遭囹圄之災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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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30歲的美國人傑裏米·傑雷斯(JeremyJaynes)在當地時間上周五被判入獄9年,成為世界上因發送垃圾郵件遭受刑罰最重的人。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表示,傑雷斯在去年11月使用虛假網絡地址和化名,通過美國在線公司(AOL)的服務器發送大量廣告郵件,結果在AOL的總部所在地弗吉尼亞州勞頓縣被起訴。   按照弗吉尼亞州最近製定的反垃圾郵件法,如果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發送垃圾郵件屬於違法行為。當地檢察官用了5.3萬封非法電子郵件作為證據,指控傑雷斯頻繁通過互聯網出售色情產品、推銷偽劣產品及服務等。陪審團相信傑雷斯每天發送的垃圾郵件多達1000萬封,每月從中牟利高達75萬美元,因此建議法庭判處其9年有期徒刑。   判決結果公布後,傑雷斯隨即表示將提起上訴。被告方的辯護律師DavidOblon認為,入獄9年的判決過於嚴厲。這位律師稱,對這項生效僅數周的法律是否適用於傑雷斯表示懷疑。不過弗吉尼亞州司法部對判決結果非常滿意,該部門主管托馬斯LisaThomas稱,傑雷斯的上訴將會被駁回。   據悉,傑雷斯已經向法官保證,無論上訴結果如何,他今後都將不再參與電子郵件營銷業務。   根據MessageLabs公司2004年進行的一次調查,在每年發送的全球電子郵件中,約70%是垃圾郵件。此外,根據美國市場調研公司Ferris公司的最新研究報告,2005年,垃圾郵件將給全球經濟造成的損失以及在處理這一問題上的投資將達500億美元之巨,僅美國公司就將超過其中的三分之一,達170億美元。   對此,美國許多州相繼製定了相應的刑法。在垃圾郵件問題上,美國地方政府出現了近年來少有的共同行動。   1997年7月,內華達州率先就垃圾郵件問題立法。而在加利福尼亞州,根據法令要求,郵件發送者必首先征得用戶同意才能向其發送郵件,網民一旦發現垃圾郵件,就可以起訴製造者。   加州反垃圾郵件法雖然規定了很高的賠償金標準,但並不涉及對違法者的刑事判決。反而是2003年12月8日,美國國會通過的2003年限製垃圾郵件法(2003Can-SpamAct)規定,對於情節嚴重的濫發垃圾郵件者可以處以5年以下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