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流浪三年被收留 臨別拐走八齡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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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月月稚嫩的臉,讀到的是辛酸和無奈 記者沈浩報道 /攝本報吉林市電 13歲的流浪女孩,在離開收養她的“恩人”家時,竟然將“恩人”家中 8歲的男童帶出,欲前往磐石市。細心的出租車司機感覺事情不對馬上報警,民警及時趕到,使得8歲男孩重新回到父母身邊。   的哥報警:   “小姐弟”被“拐賣” 4月 6日晚 8時許,一男一女兩個孩子在蛟河市天北鎮上了滿師傅的出租車。女孩年齡稍大,詢問滿某去吉林市需要多少錢,得到答複後,兩個孩子讓滿某開車前往吉林市。   因未見大人跟隨,滿某心存疑惑,途中與女孩攀談得知:兩個孩子是姐弟關係,一個月前被親屬的朋友帶到天北鎮。這一個月裏,姐弟倆經常遭受打罵,所以兩人打算返回遠在磐石市的老家。聽完女孩的訴說,滿某馬上想到姐弟倆是被人從老家拐賣出來的,隨即報警。   民警審查:   戳穿女孩謊言當晚 10時許,龍潭公安分局榆樹溝派出所張彥立教導員接到指令後趕到吉林市東出口收費站。張教導員發現女孩麵對盤問神情自若、對答如流,不像是剛從人販子手中逃脫出來。而星星一聲不支,表情平靜。因為有太多疑點,張教導員將小姐弟帶回派出所。   回到派出所,張教導員嚴肅認真地詢問了女孩月月,月月說出整個事情的經過。月月是磐石市人,2002年父親因病去世,母親帶著哥哥離開老家不知去向,月月被當地福利院收留。幾個月後,月月從福利院跑出來,乘坐火車四處流浪。今年 3月,月月在火車上結識了星星的父母。得知月月的悲慘經曆後,星星的父母將月月帶回家。 4月 6日晚,星星的父母沒在家,月月偷出 300多元錢,以帶星星去磐石市玩的名義,把星星帶出家門。隨後,派出所馬上電話通知了星星的父母。   見到兒子:   夫妻抱頭痛哭 7日中午,星星的父母趕到榆樹溝派出所。據星星的父親講,6日晚,他和妻子回家後發現兩個孩子都不在,家中的錢少了 300多元。夫妻兩人找遍鎮內各個角落,也不見小姐弟的蹤影。晚 10時許,他們接到電話後才趕過來的。見到走失兩小時的兒子,夫妻二人抱住兒子失聲痛哭。星星的父親說,幸虧民警及時發現,不然可能再也見不到兒子了。   記者了解:   女孩隻為路上有伴記者在派出所見到了一個人流浪長達 3年的月月。記者問月月,為什麽要將星星帶到磐石市時,女孩說隻是為了在路上有個人陪伴。她說,她想將星星帶到磐石市的姑父家中住幾天,因為她看到因學習不好,星星經常被母親責怪。但據張教導員了解,月月提到的姑父隻是和月月的父親認識,與月月並無血緣關係。   護送移交:   月月被送往福利院對於是否還繼續收留月月,星星的父親搖了搖頭。據張教導員講,由於月月無法提供其親屬的住址,所以,派出所隻能先將月月送到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