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侄女指責73歲叔叔猥褻 叔叔自殺嬸嬸要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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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硬是比竇娥還冤啊!”昨日上午,在彭州龍門山法庭上,27歲的海鷗淚如雨下。1個月前她因指責二爺(叔叔)馮富對其有猥褻行為,二爺隨後服毒自盡(本報曾予報道)。二娘(伯母)吳瓊以“損害名譽致人死亡”將其告上法庭,要海鷗支付喪葬費、精神損失費2.8萬餘元。 昨日上午,龍門山法庭公開審理了這起“損害名譽致人死亡案”。   陳述案情被告淚如雨下   法庭上,海鷗顯得激動不已。據其稱,上月12日上午,吳瓊叫她去她家幫忙織毛衣,不久,有人請二爺全家去吃團年飯,幾分鍾後,二爺就回來了。見她一人在火塘邊烤火,就挨著她坐下來,問她:“海鷗,你的手咋一隻粗一隻細呢?”說著還把手伸進她的領口往裏摸……海鷗說到這裏時不禁哽咽了。   海鷗說,她掙脫二爺的手跑回家,將此事告訴了父親馮寬。馮寬決定給馮富的兒女“打招呼”。次日,馮寬打電話給馮富的兒子馮剛及其女兒馮香告知了此事。與此同時,海鷗再次來到二爺家,將此事告訴了吳瓊,吳瓊一再聲稱家醜不可外揚,二爺夫妻倆當即向她賠禮道歉。下午2時,吳瓊突然將正在打麻將的馮富帶回家,不久就傳來馮富服毒的事。   證人證詞死者自殺與被告無關   法庭上,海鷗代理人嶽供還出示了有關證人證詞,稱馮富服毒前是被吳瓊從麻將桌上帶走的。而吳瓊說:“馮富偷了家裏幾百元錢”打麻將,要帶他回家弄清楚。孰料很快就傳來馮富服毒之事。嶽稱,此前被告未與死者及原告發生爭吵,被告更未對其名譽造成損害,因此,馮富自殺與被告無關。   死者兒子 他們誣陷父親是想敲詐   對於海鷗陳述的事實,馮富的兒子馮剛進行了反駁。馮剛稱,馮富一向品行端正,且有73歲高齡,在當地口碑一直不錯,絕對不會做出荒唐之事。他稱馮富在被海鷗誣陷後,才以死證清白的。他認為,海鷗一家誣陷馮富的目是敲詐錢,13日上午,馮寬在電話中就明確地表示,要他拿幾千元來私了,馮寬在遭到拒絕後便將事件擴大,以至逼死了馮富。   馮剛說,他起訴的目的不是為錢,而是為了洗清父親的冤屈。其父死後,人們對此議論紛紛,給他一家造成極大傷害,為此,他在要求法院判令海鷗支付喪葬等費用的同時,還要海鷗一家向其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失費。   由於雙方爭執太大,法院決定擇日判決。(除代理人外,文中人物均係化名)   米文勇記者王仁剛攝影王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