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陪女口述實錄:兩個壞蛋在一起不會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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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那麽接近幸福,你卻將我冷冷放逐,我的感情從此麻木,沒有結束,不能重複……”———陳明《幸福》   傾訴時間:3月12日   傾訴人物:曉憐(化名)   傾訴方式:傾訴熱線   被遺棄的痛苦讓我選擇沉淪7歲,我失去了媽媽,8歲的時候後媽進門,在那之後,我的童年再也沒有了笑聲。我渴望得到愛,媽媽的愛,爸爸的愛,和所有我本應享受到的溫暖,可是,我什麽也沒得到過。在我的記憶中,爸爸隻為我交過學費,從來沒給過我零花錢,在學校裏,我也永遠是穿戴最難看的女孩子。   我好想逃離這個家,我好想有朝一日可以自己支配生活,那樣,我就不必成為爸爸的累贅,也就不會再受苦了。等到16歲的時候,我終於完成了這個理想,朋友幫我找了一份飯店的工作,我馬上脫掉了校服,成了飯店裏年紀最小的服務員,這讓我很開心。   雖然我年紀小,可我工作起來一點兒也不比別人差。白天忙活一整天之後,晚上我就住在飯店的宿舍裏,看看電視,聽聽廣播,在這裏,我感覺不到生活的壓力,以前那個沉甸甸的家也不再是我心頭的痛。   這樣的日子過到了18歲,我初嚐了愛情的甜蜜,他是個很帥的男孩子,我們相處了一年,當這份愛漸漸地修複了我一直冰冷的心時,他卻跟別的女人走了。我很難過,覺得老天對我不公平,就算我再怎麽掙紮都沒有用。全世界都遺棄我了,這時候,我才發現自己依然活得很痛苦,我身上永遠隻有一點點零錢,隻能靠吃飯店的剩飯活著,過著最艱苦的日子。   有一天,一個常來飯店的姐姐問我想不想掙錢,我想也沒想就跟她走了,兩天之後,我就在郊區的一個練歌房裏當了“三陪女”。   起初我並沒覺得有什麽,就是有些好奇和不習慣。在慌張不知所措中,我接待了第一個客人,他看上去還挺年輕的,這也讓我的心理稍微有了一點兒安慰。臨走的時候,他看到我在哭,就笑著扔給我一摞錢,說去買點兒衣服和化妝品吧。我把錢放在手裏一查,整整3000塊!這比我當服務員半年的工資還多,我突然覺得自己之前在飯店的工作是在白白浪費青春,有這麽容易賺到錢的工作,何必還要吃苦受累呢?   我開始享受這份新的“工作”,心安理得地賺著大筆的鈔票。   他舍棄了家庭,隻是為了娶我   兩個月之後,我遇到了一個懂我的客人,他開始追求我。   他叫方立(化名),大我22歲,是個經常出門在外的業務員,他有妻子有孩子,有幸福的家庭,但他依然是歡場上的常客。像他一樣的人我之前遇到過不少,所以也沒太關注他,更沒想過,比我爸爸小5歲的他後來會為了我而離婚。   可能是因為我年輕的原因,在我們之間有了第一次交易之後,他經常打電話或者直接捧著花來找我,對此,我從來也不拒絕。我身邊的女孩子都有很多人追的,之前我隻有羨慕的份兒,是方立滿足了我的虛榮心,他讓我感覺自己終於對別人有了意義,盡管我清楚,他對我的依戀隻是因為他需要我的身體。有一次和方立約會的時候,我有意問他,是我重要還是他老婆重要,他毫不猶豫地說當然是我重要,“我老婆比我還大兩歲呢,除了做飯帶孩子啥都幹不了,不像你這麽年輕漂亮又善解人意……我真的很愛你。”不管他說的是不是真話,我的心裏聽著都非常舒服,我想,如果有這樣一個成熟的男人永遠對我這樣癡迷,我也會很幸福的。   就這樣過了大約一年,我用手裏攢下的錢在靠近市內的二環附近買了一個單間,其餘的錢存了起來。之後我主動跟方立說我們結婚吧,他也很利落,馬上就跟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兩個月之後,我們就舉行了婚禮,我正式搬進了他的家。   這個家按照我的意思重新進行了簡單裝修,窗台和床頭櫃上擺著我們新拍的結婚照,床罩和窗簾都是我最喜歡的粉色,他原來的妻子和孩子以及之前的一切東西都消失得無影無蹤。在我和方立忙著享受幸福的新婚生活的同時,我甚至懷疑,在這間房子裏是不是曾經住過幸福的一家人。   婚後,方立依然每天忙於他的工作,我仍舊操持我的本行。方立好像並不在意我做些什麽,隻要我能掙錢回來就行。我也很少幹涉他的事情,因為男人我見得多了,管是管不出幸福的。我的愛換來的是更多的痛苦誰都不理解我為什麽會跟方立結婚,我說我愛他,練歌房裏的女孩子們聽了都笑我傻,說我天真,我笑著不願意和她們爭論;爸爸聽了,輕蔑地說了句“你還知道什麽是愛”,然後扭頭就走了。對於爸爸的態度,我一點兒也沒有痛苦的感覺,因為他自己就是個不懂愛的人,根本不配對我指手畫腳。我是真的愛方立,所以我才會最大限度地把自己完全交給他,可是在我們結婚三個月之後,他終於讓我失望了。他又開始出去找女人,每天酗酒,然後借著酒勁兒用最難聽的話罵我。我怎麽也想不明白,一個男人為什麽會變心得如此之快?他原來從未嫌棄過我啊,難道他就一點兒也不珍惜我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家庭嗎?   我知道他也是有自尊心的,他不願意我出去陪別的男人,可是我們生活需要錢,他自己賺的那些錢還不夠他出去尋歡喝酒,拿什麽來養活這個家?我的心情越來越不好,其實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我心裏又何嚐不難受呢?   為了照顧他的感受,我不再出去工作了,一心一意在家過日子。   上個周末,我一個人出去逛街,買了一些衣服,還有他最喜歡的打火機,晚上剛進家門,我的臉上就重重地挨了他的一記耳光。他說我出去找男人去了,是害怕挨打才買了東西回來。我說我沒有,可是他不相信,又一拳打在了我的顴骨上,我的嘴裏流出了好多血,腦海裏一片空白……   我暈倒了,醒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的一隻耳朵聽不見了。   我渴望得到愛,可是到頭來卻什麽都沒得到。方立仍舊每天出去找女人,喝得爛醉回來,然後就罵我打我。為了逃避他的懷疑,我幾乎失去了自由,一個人鬱悶的時候就撞牆來發泄。   現在的我無處可去,隻能整天待在這個名存實亡的家裏,眼看著幸福離我越來越遠。我終於明白,該是我們離婚的時候了,我是個壞女人,他是個壞男人,兩個壞蛋在一起不會有幸福。   阿陽手記--尋找一份沒有遺憾的幸福   在做情感熱線主持人的經曆中,我聽到了不少跟曉憐差不多的故事,有著痛苦經曆的她們往往先是扮演著第三者的角色,之後取代對方妻子的地位,可在她們為這個結果慶幸的同時,會發覺,自己不過是新一輪悲劇的受害者,自己的丈夫身邊會不斷出現新的第三者,以至於來之不易的婚姻成了更多女人的殺手。   在這個故事中,受害者當然不隻是曉憐一個人。方立的前妻和孩子、甚至是後來可能取代曉憐地位的女人,最後都是這個不負責任的男人的犧牲品。這樣惡性循環下去,會有更多的人為此付出代價。而且這個過程殺傷力巨大,甚至可能摧毀一個女人追求幸福的信心。   阿陽在這裏想告訴曉憐,童年的不幸不應該成為草率結婚的理由,何況對方是個不忠於家庭的男人,這樣的男人不可能去真心愛一個人,就像你說的,他迷戀的,隻是你尚且年輕的身體。當新鮮感過去之後,青春不複存在,婚姻也失去了保障,家庭中的暴力和危機開始凸現,悲劇得以繼續延伸: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持續地把痛苦帶給幾個女人……這樣的男人是不值得誰去愛的,這樣的女人也是不值得同情的。   尊重別人的家庭,尊重自己的感情,兩者都重要,可是曉憐偏偏沒做到。所以我想說,如果你的幸福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如果你僅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對家的渴望,那麽,你得到的很可能不是幸福,或者說那一定不是沒有遺憾的幸福。   ( 華商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