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失身後與強奸者同居 常被扒光打罵怒殺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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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昨天在廣州中院開庭,被告情緒激動從頭哭到尾   新快報訊 (記者 張文敏 徐靜 實習生 譚鵬) 18歲的四川姑娘小蓉因為殺死了與她同居四年的男友,被控故意殺人,昨天在廣州市中院受審。在庭審的過程中,小蓉一直在哭,她說,她之所以與這個男人生活在一起,是因為她13歲時被其強奸了,在無知與恐懼中,她忍受了對方長達四年的虐待,最終忍無可忍奪其性命。   失身後被虐四年終下殺手   公訴人訴稱,被告人小蓉與26歲的被害人周五一原為同居戀人關係。2004年8月24日晚,小蓉在天河區小新塘與周五一合開的燕子酒吧裏,將“三唑侖”放入周的啤酒中,待其昏迷之後,與弟弟(另案處理)用摩托車將周載到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學城覽月路尖峰山的一條小水溝旁,用西瓜刀朝周頭頸部連砍多刀,並用手扼周頸部,致使周五一頸部血管破裂失血休克而死。在庭審過程中,小蓉從開庭一直哭到結束。她哭訴了自己悲慘的命運:她一歲的時候,父母離異;小學畢業後就到廣州打工;1999年認識周五一,沒想到一晚在夜總會喝酒時被周灌醉,被其帶到宿舍強奸了。事後,小蓉縱身從三樓跳了下去,卻沒死成,隻好委身於周,因為她覺得“既然身子給了他,那就是他的人了”。小蓉情緒激動地說,在四年的同居生活中,周對其進行了殘忍的虐待,常用煙頭燙她,用腳踢她。她曾試圖逃走,卻被抓回來扒光衣服打罵。周還一再要挾她,如果她敢逃,就殺光她家人。她一直委曲求全,直到一天弟弟到來,卻被周某用西瓜刀架在脖子威脅。小蓉大受刺激,起了殺心。在陳述過程中,她護弟心切,一直說弟弟毫不知情。她的辯護律師認為,在小蓉還是嫌疑對象,公安機關仍未對她進行正式刑事審查的情況下,小蓉就如實交待案情了,屬於自首,希望能從輕發落。昨天,原告代理人還代表死者雙親向小蓉進行了民事索賠,各種費用累計達43.6萬元。小蓉表示願意承擔責任,但她自己沒有能力賠償。雙方爭執不下,氣氛一度緊張。   女友“出牆”男友怒殺“奸夫”   昨天在中院開庭的還有另外一宗“情殺案”,一名湖北來穗打工的男子武成(化名)因同居女友“紅杏出牆”,一怒之下,將“奸夫”捅死,並“順便”掠走了死者的錢和手機。他被控故意殺人搶劫罪。據公訴人起訴稱,來自湖北大悟的武成(化名)在廣州開發區某廠當司機,從去年“五一”節後,他和老鄉小王開始戀愛同居。後來,小王與包工頭老譚有染,武成得知此事後,覺得很沒麵子,心中鬱鬱;又過了一段時間,武成發現小王懷孕了。他認為孩子一定是老譚的,大為光火,決定教訓一下老譚。2004年9月12日一早,武成帶上凶器,找人約老譚到一出租屋“談判”,二人話不投機,武成掏出彈簧刀就朝老譚的腹部捅去,老譚登時倒地。武成走時,還拿走了老譚身上的160元錢和一部手機。在湖北老家躲了幾天,武成於9月19日向湖北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當時我就想教訓、報複他,真的沒有想過去殺他!”武成在庭上這樣為自己辯護。是“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也是昨天庭審雙方的辯論焦點。同樣,原告代理人昨天也代表死者雙親、妻女向武成進行了民事索賠,累計達34.9萬多元。同樣的,武成願意承擔責任,但告訴原告,他無能力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