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花惡魔野地強奸11歲幼女 掐死後砸爛頭部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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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王玉花 實習生 武玲)隻因一時起色心,便以暴力手段強奸幼女,最終導致被害人死亡。昨日記者從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得知,摧花惡魔周永福一審被判死刑。   2004年8月12日,太原市年僅11歲的幼女馬某到鄰居家玩,遇到住在附近的周永福,被周永福喊去摘果子。二人來到太原市西銘礦三岔口西南側的西銘礦果園時,周永福色心漸起,見四下無人,便提出要與馬某發生兩性關係。在遭到馬某拒絕後,周永福便強行將馬摁倒在地對馬某實施強奸,並掐住馬某的喉嚨,致使馬某死亡。隨後,周永福將馬某散落在地上的衣物扔到了山坡上的灌木叢中,並將屍體轉移至離案發地35米外的一個坑地。這時,周永福怕萬一馬某沒死,便拿起石頭朝馬某的頭部、頸前等部位猛砸數下。   馬某的父母見女兒沒有回家,忙四處尋找。直到2004年8月13日,還沒有見到馬某回家,家人報了警。案發後,警方立即展開調查,不久後在西銘礦果園的坑地,找到了馬某的屍體。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周永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被害人家屬死亡補償費、喪葬費等共計人民幣52852.5元。   (來源:山西新聞網 三晉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