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犯怕老婆責罵不敢回家 逼受害者聊天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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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周雪蓮 通訊員 餘析林 冉洪波)近日,豐都縣警方破獲係列持刀搶劫強奸的惡性案件,37歲的墊江籍犯罪嫌疑人李海權被刑事拘留。據查,在2004年8月到2005年3月的半年時間中,李海權瘋狂作案,先後五次入室盜竊、持刀搶劫、四次將受害者強奸。但在審查中,民警卻發現,李海權生性膽小且很怕老婆,帶砍刀是為了壯膽,作案後常逼受害者與自己聊天至天亮,是怕太早回家被老婆責罵。   連發兩案 歹徒均有“鴨舌帽”男子   2004年8月13日上午8時許,一名30餘歲的女子張某驚魂未定地趕到豐都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報稱,當日淩晨3時許,一頭戴鴨舌帽、體型較瘦的男子進入其臥室內實施盜竊,後持尺餘長的砍刀威脅將其強奸。   接報後,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刑警大隊、城西派出所案偵組民警分頭展開案偵工作。然而,就在案偵工作緊鑼密鼓進行時,歹徒又大膽頂風作案。9月28日8時許,一名60餘歲的老翁趕到城西派出所報警稱,當日2時許,其女兒在三合鎮平都西路居委某出租房內,被一名頭戴鴨舍帽的男子夥同另一名男子持刀入室搶劫輪奸。兩件惡性案件均發生在轄區平都西路居委,且案發時間間隔隻有一個多月,犯罪嫌疑人中均有一個頭戴鴨舌帽的男子,作案手段十分相似。根據兩件惡性案件的特點,城西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組建專案組,按照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征,采取係列偵查措施,擴大範圍開展摸排。此時,歹徒好像嗅到了什麽,突然沒了聲息。   留下電話 順藤摸瓜抓住元凶   2005年3月11日淩晨3時許,一名頭戴鴨舌帽的男子在三合鎮平都西路居委一宿舍樓翻窗入室進行盜竊,驚醒受害女子楊某後,男子又持砍刀威脅實施搶劫,並將其強奸,後狂妄地留下電話號碼離去。轄區自去年以來連續發生係列暴力入室搶劫、強奸案,作案手法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與這次有許多雷同之處。歹徒的狐狸尾巴終於露了出來。   經慎密偵控,偵查員們很快鎖定家住豐都縣三合鎮南天湖西路22號4-1號、2001年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的李海權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受害人辨認確定後,專案組迅速精心布控,於當日12時許將犯罪嫌疑人李海權抓獲。經過民警的審查訊問,李海權終於交待了自2004年8月以來,先後五次入室盜竊、持刀搶劫、四次將受害者強奸的特大犯罪事實。   瘋狂色狼 先後五次入室行凶   據了解,自2004年5月份以來,李海權借錢買了輛二手白色奧托車,在豐都縣新縣城內做起了跑黑出租車生意,但一段時間後,他發現找不了什麽錢。好逸惡勞的李海權認為實施盜竊來錢較容易,為確保安全,生性膽小的他托社會“小弟”買了一把大砍刀隨身壯膽。   2004年8月13日淩晨3時許,李海權持刀竄至三合鎮平都西路居委一居民點,翻窗入室盜竊未遂,見室內有隻有一名30餘歲的女子張某,淫心大發,持刀威脅,隨後將其強奸;2004年9月28日淩晨2時許,手頭“緊”的李再次持刀竄至三合鎮平都西路居委一居民點,翻窗入室實施盜竊,見該屋女主人謝某年青漂亮,不顧床上還有兩名幾歲的小孩,持刀威脅謝某將被吵醒的小孩哄睡著,隨後將其強奸;2005年2月14日淩晨3時許,嚐到甜頭的李海權再次持刀竄至三合鎮平都西路居委一居民點,翻窗入室實施盜竊。女主人熊某被驚醒後,李海權持砍刀威脅欲施淫行,但遭到熊某反抗,李攜竊得現金700餘元愴惶逃跑;2005年2月16日淩晨3時許,賊心不死的李海權又竄至三合鎮平都西路居委一居民點,翻窗入室先盜竊得現金1060元和一部康佳手機,驚醒受害者後,用砍刀威脅受害者不許鬧。見受害者膽小害怕,李將年近40歲的受害者李某強奸。   害怕老婆 施暴後不敢早早回家   在對李海權的審查過程中,民警們發現他其實膽子很小,並且很害怕老婆。在幾次持砍刀翻窗入室盜竊作案,對受害者實施搶劫甚至強奸後,李都沒有迅速逃離現場,而是將受害者控製起來一起聊天,直至近天亮時才離開,原因就是時間太早了不敢回家,害怕老婆責罵。在2005年3月11日淩晨將受害者楊某強奸後,因不敢回家,與楊一起聊天至當日5時許,狂妄的李海權認為已與其吹得很投緣了便將自己電話留下,準備適時再與她繼續“前緣”。在對李海權的訊問中,專案組民警訊問其為什麽隻在平都西路居委作案,不到其它地方作案時,李的回答出人意料,因為他對平都西路居委已經很熟悉了,如果再到其它地方去作案,害怕被當地小地痞發現了挨揍。   沉重思考 受害者妥協致歹徒得逞   分析李海權係列盜竊搶劫強奸案,居家沒有必要的防盜措施、受害者的懦弱、報案時不如實陳述被侵犯事實以及不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是歹徒履次作案得逞的原因。同時,也直接影響了公安機關案偵工作的積極開展。   2004年9月28日淩晨,謝某被強奸案中,與受害者同睡在一張床上的還有兩名小孩,受害者因害怕歹徒傷害本人及小孩,不敢反抗甚至大專呼救,在歹徒的威脅下,還將已被吵醒的小孩哄入睡後,被迫與歹徒發生性關係;2005年2月16日淩晨,李某被強奸案中,隔壁房間睡著李18歲的侄女,因擔心侄女被發現也受到傷害,因而委曲求全,被歹徒強奸。然而,在2005年2月14日淩晨,受害者熊某敢於反抗並大聲呼救,嚇得歹徒隻有愴惶逃走。   受害者報案時不如實陳述被侵犯的詳細情況,甚至講假話,誤導了公安機關開展偵破工作。2004年9月28日淩晨,謝某被強奸案中,受害者報案時假稱共有兩名歹徒對其先後實施奸淫,並刻畫了其體貌特征犯罪情節,從而誤導了公安機關的偵破工作;2005年2月16日淩晨,受害者李某被搶劫強奸,可直至歹徒被抓獲仍不願作證,致公安機關不能及時並案取證。   目前,多次持刀入室盜竊、搶劫、強奸的犯罪嫌疑人李海權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