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被3男強奸懷孕 警方竟無法找出孩子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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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新聞網3月21日消息 家住西柳溝社區的小琴(化名)剛滿15周歲,隻因比同齡人反應遲鈍,她本該美好的花季顯得有些苦澀。2005年2月20日,小琴的腹部漸漸隆起,她老實巴交的父母才如夢初醒,女兒竟然懷孕了!是何人使女兒懷孕?小琴的父母卻並不知情。警方調查發現,該社區3名男子存在誘奸嫌疑,更出人意料的是,一名60多歲的男子與其40多歲的兒子竟多次與小琴發生性行為。此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但在處罰3名嫌疑人時,警方卻遇到了難題。   昨日,記者來到了西固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隊二中隊。據該隊負責人介紹,接到報案後,民警立即傳訊了受害人小琴。據小琴陳述,張家父子與馮某3人先後與其發生過性行為,但發生了多少次,小琴已記不清楚。同時,小琴稱,與這3名男子發生性行為後,她也拿到了數額不等的現金。隨後,涉嫌誘奸小琴的張家父子及馮某也被傳訊到該隊進行審問,3人承認了與小琴多次發生性行為的事實,但都否認是強奸行為。   該隊負責人告訴記者,小琴的父母說,小琴的智力有些問題。為此,辦案人員專門帶領小琴到我省權威鑒定機構蘭大一院作了智障鑒定,結果顯示小琴防衛能力滯遲。   結果出來後,西固公安分局法製科、刑警大隊、刑警二中隊領導及辦案人員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此案。經多次分析,最終決定不予立案。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及患有精神病患者或癡呆者(程度嚴重的)的婦女發生性行為的都可認定為強奸罪,但小琴已年滿15周歲,且僅為防衛能力滯遲,並非嚴重智力殘疾,小琴還在發生性行為後收受了錢財。基於以上事實,辦案民警無法認定張家父子和馮某強奸的事實成立。更讓辦案民警為難的是,小琴與3名男子都發生了性關係,究竟是誰讓小琴懷了孕?3名涉嫌誘奸小琴的男子都矢口否認,而做DNA鑒定又需要不少費用,小琴的父母又拿不出這筆錢,調查隻好到此中斷。在向受害人送達不予立案決定書時,他們建議受害人通過到法院起訴或其他法律途徑索要民事賠償。   《江南時報》 (2005年03月22日 第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