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強脫親母褲子欲強奸 老母不從被趕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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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亨華死後,就被埋在小河邊的這個土坑裏

村民聯名控訴村霸惡行
李亨華的生母說,她被李亨華逼 得走投無路,隻好在這個岩洞裏過夜

  2月24日,78歲的萬州區龍沙鎮老林村7組村民蔣叢蘭,到萬州龍寶警方投案自首。在此之前,她的兩個兒子———52歲的羅宜詩和43歲的羅全詩,已經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是於1998年殺害了時年24歲的李亨華。

  李亨華是蔣叢蘭的兒子,羅宜詩和羅全詩的弟弟。

  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分別於2004年12月底和2005年1月初,在雲南馬關和湖北建始將羅宜詩、羅全詩兄弟抓捕歸案。

  全家動手結果村霸

  這起山村殺人案件,發生在1998年農曆10月初六。

  這天下午,接到母親的長途電話,在湖北建始當木工的羅全詩和在雲南馬關一家礦山當放炮工的哥哥羅宜詩,先後風塵仆仆地趕回位於重慶市萬州區石橋村(今龍沙鎮)老林村的家中。

  “兒啦,你們再不回來,我就見不到你們了!”一見到兩個兒子,71歲的蔣叢蘭雙腿一軟,跪了下來,眼淚止不住地流了下來。

  “你都幹了些什麽?”羅全詩氣憤地要教訓弟弟、曾被抱養給郭村鄉晉家村(今灼艾村)李元長家撫養的李亨華:“今天不收拾你是不行了!”聽到這話,李亨華轉身到廚房操了把菜刀:“今天哪個敢打我?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羅全詩兄弟和在場的家人見狀紛紛操起了家夥———有農具、掃把、棒槌等。

  如此陣仗,引來很多村民前來觀看,村幹部也連忙上前調停,一邊勸說一邊將李亨華手中的菜刀拿走。李亨華又撿了塊石頭在手上,雙方繼續保持對峙局麵。

  隨後,氣憤的家人先動手起來,教訓不肖的李亨華,李亨華則拚命還擊。

  一陣混戰後,村民們看見,在羅家全家人合力之下,李亨華這個魚肉鄉裏、令人膽寒的村霸被“收拾”得滿臉是血,倒在地上。

  李亨華被兩個哥哥捆起來,丟在了屋旁的陽溝裏。李亨華頭上很多血,仍在亂罵:“你們不搞死我,我就把你們全家殺光!”

  村民夏才暢家恰好在這天嫁女兒。這時,“戰爭”結束,大家丟下李亨華,紛紛前往夏家參加喜筵,家裏隻留下母親蔣叢蘭。

  等村民們半夜回來時,已沒了李亨華的罵聲。

  從此以後,人們談之色變、頭上有十幾道傷疤的“土霸王”李亨華不見了蹤影。“這下清靜了!”人們對此沒有什麽不習慣,反而覺得心情舒暢起來,就像換了人間。沒有一個人對李亨華的消失向警方報案。

  割草發現村霸屍體

  1999年正月初八,老林村下鬆林灘的河水嘩嘩地流著,清澈見底。

  一個割牛草的外村村民來到一處草叢前,突然,他發現地上露出來一隻人的腳。“哎呀!我的媽!”

  當天,警車呼嘯著來到了山村。

  盡管已經數月,埋在沙裏的屍體卻還沒怎麽腐爛,目擊掘屍和法醫屍檢的村民說,當時的氣味不大,屍體看上去發黃,兩隻手用白色的尼龍繩捆在背後。

  羅宜詩、羅全詩聞訊出逃。隨後,警方向全國網上通緝有殺人嫌疑的兩兄弟。

  今年2月中旬,在被警方羈押後,羅宜詩從萬州區看守所發出一封家信,勸母親蔣叢蘭投案自首。

  聯名請求寬大凶手

  在羅宜詩、羅全詩兄弟先後被抓獲後,龍沙鎮老林村、郭村鄉灼艾村兩村村民稱他們感到心情沉重。他們分別寫了《聯名信》,希望司法機關對殺人凶手寬大處理。

  他們認為,兩兄弟是“大義滅親、替天行道、為民除害”。記者看到,甚至郭村鄉政府也在灼艾村村民的聯名信上加蓋了公章,請求有關方麵在審理案件時,充分考慮案件發生的特殊背景。

  在羅宜詩、羅全詩兄弟被帶回來取證和指認作案現場的時候,兩三台警車被村民圍得水泄不通,兄弟倆被當成了為民除害的英雄。

  發現兄弟倆戴著手銬,村民們對向他們取證的民警說:“不解開手銬,我們就不說。”從未見過這種場麵的民警,隻好破例打開了手銬。人們與羅家兄弟一起聊天、抽煙、喝茶、吃水果。

  “羅家兩兄弟是好人,李亨華死了是報應,我們全村村民拍手稱快。”“李亨華不死要害好多人喲!”村民們對民警說。

  辦案民警當即嚴肅告訴村民:從感情上講,李亨華的確可恨,但從法律上講,任何人不能隨意剝奪他人生命。

  萬州村霸死亡事件

  母親自稱打死兒

  “是我後來用衣服棒兒把他打死的。”蔣叢蘭隨後向記者稱:“當時我被他攆出去了半個月不敢回家,住在山洞裏。想起這些,我就十分生氣。”

  家裏人走後,地上的李亨華讓蔣叢蘭舀水給他喝,蔣叢蘭舀來水喂他喝了下去。“他說痛,我還給他吃了兩片止痛片。”

  “後來他又說哪一天要把我們都殺完,不殺完不罷休,我想這怎麽得了,還不如先把他出脫,打死算了,免得害人。”蔣叢蘭說,隨後她拿起棒槌,狠狠地給了李亨華頭部兩下。

  村霸之死四大版本

  村霸李亨華是怎樣死去的?村裏其實沒有人太過關心。他們認為,這個惡棍死了就行,就大快人心。由於案件尚在偵查階段,萬州龍寶刑警部門對此沒有透露詳情。

  關於李亨華之死,目前至少有四種說法,分別是活埋、眾人打死、兩哥哥打死和母親打死。

  老林村原村主任夏顯誌認為:“最終不知是誰打死的。當時是下午五六點鍾,我與夏顯峰被叫去,李亨華操起了菜刀。我們將菜刀繳了過來,全家都在打,拿的拿棒槌,拿的拿掃把、農具,李亨華又撿起石頭將羅全詩打倒。平時家裏沒男人,無人敢動李亨華,當時成了一個總爆發。”

  “不知道是誰打了致命的一下。”夏顯誌說,“當時的樣子肯定是活不成了。頭上開了花!”

  “活埋”一說的出現,主要是因為發現屍體時,李的雙手綁著繩索。據死者的生母蔣叢蘭說,當時是家裏人都去吃喜酒了,屋裏隻剩下她一個人。她是因為害怕李亨華起來打人,才叫羅宜詩兄弟用繩子捆住李亨華的。

  羅宜詩兄弟吃完酒回來時,李亨華已經死了。她讓兄弟二人用抬石頭的杠子將李亨華抬出去埋了。“可能是埋時忘了解開繩子。”

  村霸李亨華死去雖已6年有餘,但萬州區龍沙鎮老林村、郭村鄉灼艾村兩村村民,至今對這個為害一方的惡人記憶猶新。

  李亨華活著的時候,一提起他,村民們就頭皮發麻———他連親生母親也敢強奸,隨時都會提刀殺人,放火燒房。因他經常攔路搶劫,他門前的一條大路,竟無一人敢經過。

  從小劣跡斑斑

  1965年一個暖融融的春日,萬縣郭村公社晉家大隊(今萬州區郭村鄉灼艾村)4組,24歲青年李元長和16歲村姑張龍玉結為夫妻。兩人結婚10年仍沒有生育。

  1976年,通過鄰居介紹,夫妻倆從鄰近的石橋公社老林大隊(今龍沙鎮老林村)蔣叢蘭家,抱養了其四子羅清權,改名李亨華。

  1984年9月,李亨華進入晉家小學讀書。班主任老師的評價是調皮,愛打架和小偷小摸。1990年,李亨華升入郭村中學讀初中,依舊劣跡斑斑。一年半後,李亨華下了一摩托車的車燈、車主找上門來,學校忍無可忍,將其開除。

  李亨華回到家中,之後便與社會上的人鬼混,白天喝酒打牌,晚上偷雞摸狗。很快又拿了家裏的錢下廣州,因為亂整在當地被抓,大半年後回家時剃了光頭。

  搶劫就像家常便飯

  這以後的一天,在郭村鄉場上,柏林村冉家溝冉老頭到信用社取出100元錢,在門口對著光辨認真假。李亨華上前說:“給我看看。”一把將錢搶到手,拔腿就跑。群眾紛紛追攆,李亨華躲進一處稻草堆,被亂棒打出。

  在忠縣羊馬場合作社,李亨華參與團夥作案搶劫,被當場捉住。

  回來後,李亨華不思悔改,又把同村李龍章家的錄音機偷了變賣。

  同村村民周德發家的衣服、鞋子不見了,發現正穿在李亨華的身上。李卻死不承認,並揚言放火燒周德發家的房子。

  一天,村民向成位家房門洞開,唯一值錢的彩電失蹤。鄉治安室依據以前經驗,將嫌疑犯鎖定為李亨華。果然,在瑞池鄉場上,他們抓住了正在銷贓的李亨華,將其扭送到武陵派出所,到重慶勞教兩年。

  用鋼釺刺穿養母腿

  釋放後,李亨華仍然不見好轉。一次,養母張龍玉因沒有錢給李亨華,李亨華給張頭上倒尿,用鋼釺將張的腿刺穿,還用石頭砸張。

  養父母見已無法管教,於1997年底來到老林村,請求李亨華的親生母親蔣叢蘭和他的兩個哥哥弄回去。“我們情願不要這個兒子了,就算白幫你們養了這麽大!”

  羅家兄弟和生母蔣叢蘭沒有表態,李家已經等不到羅家答應了,把李亨華趕出了家門,李亨華成了一名流浪兒。

  羅家聽說後,畢竟兄弟一場,又把他領回家來,認為對他進行說服教育,讓他學個手藝,將來還是能成家立業,重新做人。

  沒有人敢從門前過

  誰知李亨華在老林村卻變本加厲,惹出了更多的禍事。

  村民李發在雙搶時節扛著犁頭、牽著耕牛趕往自家的責任田,路過李亨華家門前,被李亨華攔住問:“你是哪個?我不認識你,你不能從這裏過路。”撿起根棍子就打牛和李發,並揚言要砍死李發的耕牛。牛發狂奔跑,李發嚇得逃走。自此,他過路都要打聽李亨華在不在家,聽說他在家便不敢從那裏過路。

  村民冉禎會從李亨華門前經過,李拿起一根鋼條追趕冉,要打他。冉禎會嚇得飛跑,終於跑不動了,冉禎會問:“我跟你無冤無仇,又沒有說過你,你無緣無故為啥打我?”李亨華說:“我打人不問理由。我心情好你就走運,心情差你就遭殃。”

  村民們知道了李亨華的橫行霸道,為了免遭拳打腳踢,不等來十人八人,就不敢從李家門前經過。

  多次砍殺同院村民

  同住一個院子的村民夏顯華,多次險遭殺身之禍。李亨華曾多次提菜刀和鋼釺,將院內的幾戶人圍困在家裏,稱要殺人。如果不是幾個年輕力壯的青年人趕來解圍,後果不堪設想。原因隻是幾戶人家說笑,而李亨華認為他們是在說自己,便勃然大怒。

  做生豬收購生意、經常翻山越嶺勞碌奔波的村民夏顯文也多次驚魂。因夏身上隨時有收豬的錢,李亨華多次跟蹤夏顯文,問他帶有多少錢以及從哪條路回去等。夏顯文隻好隨時提高警惕。李亨華沒有找到機會下手,便多次向夏要煙錢酒錢。

  一天,村民夏菊英在自家的田裏栽秧幹活,李亨華上前說夏菊英的田是他的地盤,“進入我的地盤要到我這裏報到,否則就用江湖規矩辦。”李亨華說,如果再有下次,他就不開心,就讓夏菊英在這個世界消失。從此以後,夏菊英到地裏幹活,沒有父母陪同就不敢去。

  逆子欺母令人發指

  李亨華對家人一點也不客氣,對生母蔣叢蘭也隨時提刀動殺,將其多次趕出家門。

  李亨華“動怒”的原因,是他要與年已古稀的生母蔣叢蘭發生性關係,生母不肯。

  “你不是我媽,我不曉得是哪個生的。”李亨華竟麵不改色地脫生母的褲子。蔣叢蘭拚命掙脫,李亨華惱羞成怒,提起板凳狠狠砸過去,導致蔣叢蘭腰部受傷,盆骨骨折。

  蔣叢蘭隻好東家躲躲,西家藏藏,還多次在潮濕的岩洞裏過夜。

  實在沒有辦法了,蔣叢蘭托人給在外打工的羅家兄弟打去長途電話,喊他們回家管住李亨華。於是,悲劇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發生了:李亨華悲慘地死在棍棒之下。

  對李亨華的死,老林村的村民們說:“羅家兄弟為我們村裏除了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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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買東西不給錢

  開商店的老林村村民夏孟娥最先“認識”李亨華,李亨華回老林村後,經常到夏孟娥的商店買東西。開始幾次給的現錢,後來李亨華便說立個賬本給他記上,夏孟娥就按照李亨華說的給他立了賬本。但每次叫他簽字時,李亨華便說“這兩個人還不相信?”

  一次,夏孟娥找他要錢,李亨華裝作大吃一驚,說:“誰欠你錢了?把欠賬拿來看看———我沒有簽字的就是你亂寫的。”還非要夏孟娥給他洗清名譽,並隨時以此為借口對夏孟娥拳打腳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