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兩年內兩度被掛牌遊街 牌上寫著我是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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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小偷遊街示眾,其中高某(後)兩年前曾在這個市場因偷竊遊過街 本報記者 趙彬 攝

  

  兩年前,高某(左二)曾因行竊被示眾(本報資料照片)寧峰 攝

  西安朱雀蔬菜批發市場如此懲戒倆小偷,其中一人已二次遊街。遊街示眾豈是治賊良方,要想“天下無賊”還需依靠法律手段。

  本報訊(記者 肖淩) 昨日,兩名在市場偷人財物的男子,被市場治安人員抓獲後,

  掛牌遊街示眾。市民、商販見狀紛紛對小偷加以指責。兩年前,本報曝光過的、被市場以同樣方式懲戒的行竊者高某,這次又被市場治安人員用同樣方式懲處。

  偷200餘元被掛牌遊街

  昨日上午8時許,是西安朱雀蔬菜批發市場最熱鬧的時候,兩個掛著“特殊”牌子的男子在人群中顯得十分招眼。掛在他們身上的牌子上寫著三個大字“我是賊”,下邊寫有各自的名字,牌子上還別著一個長20厘米左右的大鑷子,兩人手裏各提一個秤盤,喊一聲“我是賊”敲一下秤盤。

  市場治安人員告訴記者,2月21日下午6時許,有人說自己錢包丟了,於是他們在市場內巡查,就發現了兩年前曾在市場偷竊被抓的慣偷高某,隨同的還有另一男子賈某。在治安人員再三追問下,一開始還百般抵賴、矢口否認的高某終於承認錢包是他們偷的,把200餘元現金掏空後,將錢包扔了。為懲戒盜賊,市場管理部門決定,在昨日上午人最多的時候讓兩小偷掛牌遊街示眾。

  兩年前曾發生相似一幕

  據悉,高某、賈某均為榆林市子洲縣人,幾年前來西安在菜市場蹬三輪車。2003年1月15日,高某及另3名男子在西安朱雀蔬菜批發市場行竊時被治安人員抓獲,並被掛牌遊街(本報2003年1月16日曾報道)。高某昨日再次“翻把”。

  市場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最近市場盜竊行為較為猖獗,錢物等無所不偷。行竊者被送到公安機關或罰款或拘留,但出來後還是惡習不改。給行竊者掛牌子遊街示眾,為的是起到震懾作用,同時也是想讓行竊者“丟臉”來提高菜商警惕,嚴加防範。

  記者說話

  遊街示眾可能是對盜竊行為深惡痛絕的一種表達方式。如果行竊者顧及“麵子”,肯定對此刻骨銘心。但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兩年前高某掛牌遊街的事,市場治安人員還記憶猶新,但高某卻已“忘”了!

  在同一個地方,都是因為行竊,被市場治安人員抓獲再次被掛牌示眾,究竟會不會還是同樣的效果呢?遊街示眾可行嗎?真的能震懾住這些猖獗的小偷嗎?看來是不行的。由此看來,相關部門是否應該想想用其他更有效的方式來打擊盜竊行為,而不是靠遊街示眾達到“天下無賊”。再者,這種做法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