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性質惡劣的殘害婦女案件引起了吉林省百姓的極大關注。吉林省白山市婦女李霞(化名)在長達三個月的時間裏,被同居男友周雲(化名)用鋼針在身體上刺下了百餘字的汙言穢語。而在如此漫長的受虐時間裏,李霞既沒報警也沒通知自己的家人,這使得許多婦女組織和法律專家感歎,婦女維權任重道遠。
是什麽讓受虐婦女一直保持沉默?
觸目驚心:刺在身體上的汙言穢語
被害人的背部被刺滿汙言穢語 |
警方介紹被害人的受傷情況 |
由於李霞精神受到了極大刺激,無法正常接受記者的采訪,記者先期來到了白山市公安局。公安局幹警展示的被害人的照片令人觸目驚心,上麵可以清楚地看到李霞的背部、前胸、腿部、手臂均被殘忍地刺上了字,其中大部分是“壞女人”、“勾引男人”、“賣淫”等侮辱性言語。其左耳被打後雖已痊愈,但留下的傷疤仍然是慘不忍睹。
在白山市公安局出具的法醫鑒定書上寫著:被害人是被他人強迫用帶有染色液的尖銳工具(針刺皮膚)所形成的損傷,損傷深度達皮下,形成永久性色素沉著斑。左耳損傷外傷性鼓膜穿孔係鈍性外力造成。全身皮膚損傷的部位、損傷的程度、皮膚損傷皮下出血色素沉著斑的麵積占體表麵積的34%。該色素沉著斑屬永久性色素斑,由於所紋色素斑內容汙穢,致使被害人不能穿裙子及半袖衣衫,不能到公共浴池洗澡,給被害人造成嚴重心身創傷,造成永久性體貌損毀,綜合分析評定為重傷。左耳部損傷構成輕傷。
令人痛心:她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涉嫌鋼針刺字的犯罪嫌疑人在受審 |
據辦案警員介紹,在調查過程中幹警發現,“家醜不可外揚”心態是造成被害者長期受虐不敢報案的主要原因之一。白山公安局民警於洪波說:“應該說被害人在受虐之初是有機會報案或通知其家人的,但由於認為這是家裏的醜事,所以才對誰都不敢說,而這恰恰縱容了周雲的惡行。此外,被害人自我保護及維權意識之差讓人十分痛心。”於洪波介紹,周雲為掩飾自己的暴行不被發現,經常恐嚇被害人,稱一旦她去告發,自己就要殺光李霞全家。他還曾嚇唬李霞說,如果她不屈服,自己就在吃飯的碗裏放少量不足以毒死人的鼠藥,然後誣陷是李霞想謀殺他,這樣李霞就會被警察抓起來。而李霞就是這樣被周雲牢牢地控製住了。
值得警醒:婦女維權仍任重道遠
各級婦聯組織已經成為婦女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娘家” |
許多發生家庭暴力的夫妻也曾經恩愛 |
分析這其中的原因,從社會角度來看,一是一些人的封建思想在做怪。從上訪者的文化層次上看,這些上訪者的層次都不高,封建思想在她們的思想中仍起著很大的作用。二是當前我國基層部門調節的作用正在不斷弱化。很多過去在家庭糾紛中起到重要調節作用的單位和居委會都不再承擔調節的職責。這為家庭暴力事件的激化減少了阻礙。三是當前我國針對家庭暴力事件的法律還不完善。《婚姻法》雖然提出了要製止家庭暴力,但也隻是作為原則提出,缺乏可操作性規則。四是當前群眾的法律意識淡薄,對自己所擁有的權利無知且漠然。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鄭滬生認為,這起殘害婦女案殘暴至極,令人發指。透過這個案件,我們一方麵認識到維護婦女權益的任重道遠,同時也應該看到,在中國傳統性別文化當中,女性一直處於弱勢地位,許多家庭暴力的產生,其根源就在這裏。
從性別文化來講,女性總認為自己是嫁雞隨雞,自己就應服從丈夫。從男性的角度來講,有些男性認為,妻子是自己的生活工具和性工具,因此對女性施加暴力是理所當然。在這一部分男性的陳舊思想裏,他們認為妻子隻有管教,即打罵才能聽話。
中國傳統文化當中,作為男子可以在外麵花天酒地、風流快活,但女子必須守身如玉、從一而終。即便在如今的環境裏,一部分男性夫權思想仍然很重。他們不把女子作為與自己地位平等的伴侶來看待,在日常生活當中,打罵妻子是常事,有的甚至用極其野蠻的方法讓自己妻子守貞操。
這起案件深層反映的是性別文化的問題。首先,周雲用刺字的方法寫汙穢的語言,使她不能穿裙子和短袖,也不能在公共浴池洗澡,他認為,這樣別的男人不會去愛她,她也不可能再勾引別的男人了,她隻能永遠跟著自己。其次,周雲還用威脅的方法 脅迫女子順從自己,這就更具有男權色彩。從李霞來講,首先是其覺得丟臉,覺得家醜不可外揚;其次還會危及家人的安全。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他們是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在法律上沒有名分,這也是周雲膽大妄為的原因所在。
鄭滬生說,從周雲所處的幾個女友的反應來看,她們受到殘害時,都沒有意識到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從事件當中,對女性來講,應該吸取的教訓值得探討:
第一,一定要選擇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非法同居給女性的身心都會帶來極大的損害。
第二,不要去認可、遵循封建傳統的性別文化,一定要確立在婚姻上雙方都是平等的婚姻關係 。
第三, 遇到損害自己婦女權益的時候,或者家人受到非法侵害的時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尋求法律保護。
第四,全社會對性別關係都應該具有一種文明的意識。要尊重對方,維護對方的權益。同時,對家庭暴力,不要把它當做是家庭內部的事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