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叔奸淫9歲侄女長達四年 色狼酒後吐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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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陽通訊員章洪)以幫忙接送上學為由,順義農民耿某在4年間多次強奸自己的親侄女。近日,順義檢察院將其批準逮捕。據悉,此事案發,緣於這個色狼酒後吐真言。   耿某是小雲的三叔。2000年夏天的一個夜晚,耿某將當時才9歲的親侄女小雲騙到了自家附近的一個工廠內強奸,並以“打你,不讓你上學”等言語相威脅,要求侄女小雲不要告訴他人。此後4年間,耿某“每逢想的時候”,就以“接送小雲上下學”的理由,將小雲帶出強奸。   去年11月,在一次家庭聚會時,耿某與自己的哥哥(即小雲之父)喝酒。酒酣之際,耿某要求自己的哥哥“多管管小雲的事情”,因為“小雲對某些事情非常了解”。哥哥趕忙追問,耿某則欲言又止。當晚,小雲之父盤問女兒時方才獲悉,小雲已經被自己的親弟弟多次強奸。   據悉,案發後,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的耿某,在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訊時一臉的輕鬆。耿某始終表示:“小雲是自願的”、“隻要不使用暴力,就不構成犯罪。”殊不知,我國法律規定,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無論該幼女是否同意,均可以構成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