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火車上被人噴煙麻醉 昏迷中仍喊別害我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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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楊海霞   今報訊 昨天,一女子在火車上被人吐了口煙後神誌不清。在自己陷入昏迷和恐懼時,女子還用殘存的意識一邊請求不要傷害孩子,一邊把隨身攜帶的錢物交給丈夫。   昨天下午3時左右,記者在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見到了正在接受治療的王某。 經過吸氧和輸液後,躺在床上的王某忽然坐了起來,大聲地說:“我怎麽在這裏?你們是誰?”漸漸恢複清醒後,王某認出了她的親人和朋友。   王某的丈夫朱先生說,他和妻兒以及一個朋友從新疆打工回來,到鄭州給朋友看病。火車昨天上午11時左右行至靈寶路段時,他和妻子、兒子一起去買飯吃。三人走到16號與17號車廂相接處時,走在前麵的妻子忽然用一種很恐怖的聲音說:“有人朝我臉上吐了口煙,我不行了,我頭很暈。”之後,妻子緊緊拽住丈夫和兒子,並朝人群大喊:“我身上有500元錢和一部手機,給你們就是了,你們別害我兒子啊!”   朱某把妻子扶到乘務室後,妻子用涼水洗了臉,但一直無法清醒。隨後,一旦有人接近乘務室,妻子就害怕地將他們趕走,並且一直喃喃地說“別害我家人”、“別害我兒子”。後來,乘警取得女子的信任,把她送回座位由朱先生照看。這時,神誌不太清醒的王某把身上的500元錢和手機交給了朱先生,然後就一直迷迷糊糊,坐在那裏張著嘴、眼珠子一動不動,隻是不停流眼淚,別人和她說話她也不知道。行車途中,朱先生一直用涼水給妻子擦臉。   昨天下午2時許,火車到鄭州站後,朱某趕緊找幾個老鄉把妻子從火車上背下來,隨後送到了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的劉醫生說,女子吸入的氣體屬於麻醉劑,但具體是哪一種目前不好做出判斷。經過吸氧和用藥,女子已經基本清醒,狀態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