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新婚夜才知老婆是石女 激情難釋三天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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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人物:吳明(化名),27歲,南京某奶業製品廠員工   關鍵人物:耿佳(化名),28歲,與吳明同在一個單位   案件背景:2005年1月5日下午3時,位於南京市同仁街小區某棟的一套住宅房內傳來一片吵鬧聲。緊接著,一張雙人沙發從涼台上飛速而下,伴隨著吳明一聲大吼:“你這個不祥的女人,不離婚就跳下去吧!”圍觀居民不知就裏,駐足而望。   2005年1月2日,吳明與耿佳喜結連理。三天後,吳明堅決要與耿佳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什麽原因使一對本該處於蜜月中的夫妻反目成仇,記者於昨日上午走近當事人,了解兩人的苦衷。   相親沒結果   耿佳的母親告訴記者,耿佳是一個土生土長的南京人,一直在南京某奶業公司工作。去年8月,她的父親因癌症去世。臨終前,父親對於女兒仍未找到好婆家耿耿於懷。經自己多方聯係,耿佳連續相親五次,男方的職業有律師、醫生、公務員等。在她看來,相親對象均是百裏挑一的好女婿,可耿佳橫看豎看總是不順眼,眼看女兒28歲的生日就要到了,她也隻有唉聲歎氣的份。幾次找女兒“交心”,耿佳似乎已有自己的主意。她告訴母親:“媽,你放心,我一定在28歲前把自己嫁出去。”   終有意中人   去年12月,耿佳帶著一個高大的男子來到家中,向母親表示自己要和吳明結婚。對於為何“閃電結婚”,耿佳有自己的看法:“我和吳明是在工作中認識的,我不稀罕自己的男人有多少錢,我隻希望他天天和我在一起。”   談起當初的戀愛,吳明也坦誠自己曾對耿佳心儀不已:“去年10月13日,她穿了一套藍色的連衣裙過來找我談運奶的事情,我當時就覺得這個女孩挺不錯的。問她要了手機號碼,然後一直交往,談到結婚,她也沒嫌我窮。”   吳明家住在江寧區某村,其本人仍是農業戶口。但耿佳沒有因此而厭惡這個所謂的“農村人”:我覺得跟吳明在一起,比和一些文質彬彬的“公子哥”在一起踏實多了。   難堪的新婚夜   去年12月,雙方父母正式見麵並確定婚期為第二年的元旦。在那些激情燃燒的日子裏,雖然兩人都沉浸在期待婚禮的幸福中,但耿佳堅持要將自己在新婚夜交給吳明。吳明告訴記者:“當時我們倆都覺得自己很健康,想想還是不去醫院了,還能省點錢。”   新婚之夜,當吳明抱起如喝醉般全身幸福的妻子時,他發現自己無論如何也不能與耿佳合為一體,最後實在不行隻好分開,我們倆都一夜沒睡覺。第二天早晨,當耿母旁敲側擊女兒時,耿佳還得圓謊。   第二天晚上的情景猶如新婚之夜的翻版。夫妻倆決定前往醫院查個究竟。耿佳告訴記者:“我當時以為肯定是吳明的問題,沒想到是自己不好。”檢查結果顯示,耿佳的處女膜比正常女性堅硬、厚實,且陰道本身長度不足3厘米。也就是說,耿佳是一個石女。相關婦科專家告訴記者:石女,民間俗稱“石芯子”。即先天性無陰道或陰道發育不良,但具有女性的一般性征、性欲和正常的女性心理狀態。女性通過婚檢可以及時發現,並采用手術等治療方法恢複正常生理機能。   吳明得知情況後立即向耿佳提出離婚。他告訴記者:“石女在我們那邊很不吉祥,碰上她算我倒黴。我全家人都支持我離婚。”而耿佳不這麽認為:“這不是什麽倒黴不倒黴的事,又不是治不好的病,我不同意離婚。”由於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吳明於上周一紙訴狀遞交至玄武區法院,以耿佳沒有能力履行妻子義務為由,要求與耿佳離婚並分割房屋、家用電器等財產。在起訴前,吳明來到玄武區法律援助中心谘詢相關事宜。   律師說法   江蘇南京益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薑亞炎告訴記者,由於耿佳經醫療手段完全可以做正常的女人,且雙方感情基礎存在,因此吳明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未必會得到法院的認同;即使離婚成功,但由於吳明結婚的性質為“入贅”,訴爭房屋在結婚前就已經由耿佳父母過戶到耿佳名下,因此盡管此房為兩人的婚房,但該房仍是耿佳個人的婚前財產,吳明無權要求分割。通訊員 濮素暉 金陵晚報記者 洪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