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裸死案始末:疑點重重 死因仍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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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靜生前照片。

黃靜之母告訴記者她對此次庭審有5點意見。(資料圖片 南方都市報記者王雷攝)

主持人:黃靜,原是湖南省湘潭一名普通的小學女教師。2003年年初的一天,黃靜在與男友相處一晚後,死於自己的宿舍。在人們發現的時候,黃靜是裸體躺在床上,身上還有部分傷痕。這一切不僅引發了媒體的好奇心,而且關於死亡鑒定,諸多法律專家也是難有定論。去年年底,在黃靜身亡600多天之後,此案進行了第一次審理。盡管很多人連旁聽的資格都沒有,但該案還是引起了不少法律專家和眾多媒體的關注。

2004年12月7日 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

解說:庭審在上午八點三十分開始檢察院以強奸終止罪對薑俊武提起公訴,黃靜家屬提出241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審理此案的房間位於法院的三樓,法警們早早用桌椅封鎖了兩側樓道。雖然黃靜的母親提出公開審理此案,但被告薑俊武堅決不同意公開審理。法院為保護薑俊武的隱私,采取了非公開審理的方式。據現場的法警說,隻有案件當事人才能入內。包括直係親屬。

解說:至今尚未揭開的雨湖區臨豐小學音樂教師黃靜之死,之所以能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這一切都要由黃靜離奇死亡的那一天開始說起。時間回到黃靜去世的前一天,2003年2月23日下午三點,黃靜男朋友薑俊武將她接到離家20多裏的臨豐小學,傍晚,黃靜給母親打了一個電話,說第二天早上七點還要輔導學校鼓號隊訓練,所以向母親請求晚上不回家了。然而,黃媽媽怎麽都不會想到,這竟是心愛的女兒最後留下的遺言。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我是十點,大概是十點一刻左右,接到一個電話,教育局的一個姓張的書記,叫我到臨豐學校去,黃靜有事了。

解說:2003年2月24日,21歲的她死於學校宿舍床上。黃媽媽得到教育局張書記的電話後,匆忙趕到了臨豐小學女兒黃靜的宿舍。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我就看黃靜頭發很亂,被子蓋的整整齊齊,我就叫,叫黃靜,你是什麽毛病,我就說黃靜,你怎麽了,怎麽了?

解說:臨豐小學校長戴燦榮告訴黃媽媽,黃靜是因突發疾病搶救無效死亡的。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我說我孩子什麽時候病的,他說不知道。我說我孩子為什麽沒穿衣服?他說是他們搶救的時候脫的衣服。

解說:然而,黃媽媽不相信自己的女兒有病,同時有兩點令她產生了懷疑,一是女兒為什麽赤裸著身體而死,二是另她更加心痛的是發現女兒身上多處有傷。於是,黃淑華一方麵請求法醫進行屍檢,並將女兒的屍體花錢冷凍起來,另一方麵向警方報案,想探明女兒的真正死因。

黃靜之母:那麽在這個2月24號晚上,他怎麽會留在這過夜呢,我認為他肯定是要強奸她,我這個孩子反抗,他就把她悶死了。

解說:據警方調查,在黃靜去世的前一天晚上,是黃靜的男朋友薑俊武送她回到臨豐小學的教師宿舍。在那裏兩人單獨相處了整晚。第二天,也就是去年2月24日的早上7點,薑俊武離開。當天,警方接到報案後即赴臨豐小學教師宿舍,隨即確認黃靜死亡。在案發現場,警方發現數團衛生紙,其中一些留有薑俊武的精斑,此外警方還發現,在黃靜的下肢左右膕窩處有兩處挫傷傷痕。

薑俊武:原先我知道她絕對不可能和我發生性關係,我以前試著問過她,我提出要求她就是不同意,我覺得這樣子很正常,作為一個男人,怎麽講,這絕對談不上強奸,這應該是出於雙方自願。

解說:黃靜到底是怎麽死的這世上恐怕隻有兩個人知道了,一個是薑俊武一個是黃靜。黃靜是永遠不會說出真相了,那唯一可以說出真相的也隻有薑俊武了。

薑俊武:至於細節不好怎麽說,反正我可以保證,我沒脫她褲子我們脫了上麵的衣服互相撫摸親熱。

解說:回憶黃靜死亡的頭天晚上,薑俊武提到了一個細節。當時他們有過親熱接觸之後,黃靜有一些反常狀況。

薑俊武:身體抽動,手腳抽搐,我問她有事沒有,她說沒事,上完廁所就沒事了睡到第二天早上,我問昨晚上怎麽回事,她說沒事,我就先走了,她說可以。

解說:讓黃媽媽氣憤的是,麵對黃靜之死,警方拒絕立案。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當時我要求公安立案,他說是自然死亡,不予立案。我說身上那麽多傷怎麽來的,是自然死亡?他就說傷不是致命傷。

主持人:黃靜的母親黃淑華認定自己的女兒死得不明不白。為調查女兒死亡真相,她要求有關部門進行司法鑒定。可是令黃淑華意外的是,到去年底開庭審理之前的5次司法鑒定,其結果卻各不相同。

2003年2月25日有關黃靜之死的第一份司法鑒定結果出來

解說:2003年2月25日由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提供的《司法醫學鑒定書》很快出來了。鑒定結論為,死者黃靜係患心髒疾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猝死。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他們說我孩子有心髒病,我孩子沒有心髒病,從來沒有什麽心髒病,怎麽會有心髒病死亡呢。

解說:黃媽媽堅決否認女兒是病死的。據黃媽媽講,黃靜生前勤於鍛煉,身體健康,無任何病史。在師範學校讀書時還是校籃球、排球、網球隊的主力隊員。她又怎麽可能突然得病,並且突然死去呢?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如果是自然死亡,是病死的話,她病時就有掙紮,不可能是非常平整,蓋的整整齊齊。

解說:根據公安機關的屍檢報告,黃靜的處女膜完整,無破裂現象。聯想到在現場發現的帶有薑俊武精斑的紙團,黃媽媽分析,薑俊武很可能對自己的女兒實施了暴力行為,而女兒為了保護自己的貞潔寧死不從,最後窒息死亡。並且推測黃靜的宿舍也許並不是案件的第一現場。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第一,黃靜的衣服是被誰剝掉的,第二,黃靜腿骨那麽深的傷是誰加害的,第三,黃靜那個被子蓋的整整齊齊,蓋一床薄薄的被子,睡在床的一邊,那個被子是誰蓋上去的。

解說:然而警方和法醫都認為黃靜屍體上的傷都不是致命傷,所以排除了窒息而死或者被奸殺。在黃媽媽看來,女兒黃靜身上的傷足以致死。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她那個手上就是抓紅的印子傷,這個手腕上麵,兩邊手腕都有抓紅的印子傷,那個左手全部是青的,左手掌全部是青的,這裏還有幾個,這個左手掌還凹進去幾個洞,像這麽大的這麽洞,凹進去的洞,這個全部是紫的,紫色的,受傷的那個形狀。

解說:在事發當晚,薑俊武說淩晨時才回到臨豐小學黃靜的宿舍睡覺,早上六點五十分就早早出門上班,兩人同床共枕才四個小時,六點五十分天還不太亮,睡得那麽晚,人應該比較疲勞,薑俊武為什麽這麽早就離開了呢?據法醫檢測分析,黃靜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早上六點到七點之間,而六點五十分薑俊武離開。此時恰好是黃靜死亡的時間?紛至遝來的連串串疑惑讓這位53歲的母親產生了一個推測:女兒黃靜是薑俊武害死的。

解說:據黃靜的母親講,黃靜全身的傷不下百處。湘潭市公安局所做出的《屍檢報告》讓全家人都感到難以接受。2003年3月19日,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委托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又進行了第二次死因鑒定。鑒定結果是:黃靜係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與呼吸衰竭死亡。

解說:2003年6月8日,公安部組織相關專家再次做出鑒定,結論仍為“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同時認為“其體表外傷在這一過程中可能成為一個間接誘發因素。”

主持人:為了弄清女兒死亡真相,黃淑華奔走於湘潭、長沙、廣州、北京、上海之間。她希望有專家能從那些記錄外傷的照片上,查出孩子死因的真相。在律師的幫助之下,黃媽媽向有關部門遞交申請,要求自行委托有國家資信能力的法醫單位對黃靜屍體作出鑒定。

解說:對於這三次屍檢報告,黃靜的家人心中難以信服。2003年7月3日,黃媽媽委托南京醫科大學法醫學專家對三份鑒定結論進行醫學理論審查。作出了與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完全不同的鑒定結論:認為黃靜屬非正常死亡,因風濕性心髒病、冠心病或肺梗死證據不足。

解說:盡管三份法醫鑒定認為黃靜是死於疾病,但是黃靜的母親卻始終認為自己女兒絕非是自然死亡。她認為女兒是他殺而死,凶手就是薑俊武。

黃靜之母:黃靜和薑俊武這個戀愛關係的確確實沒有,她說我根本沒有和,根本就不會和薑家這個薑俊武談戀愛。

薑俊武:我想如果不是發生這個事,我想我已經和她結婚了。

解說:這張照片是我們能找到的一張薑俊武和黃靜的合影,那是他們前年8月去海南旅遊拍攝的六個月後黃靜離奇身亡。

解說:由於黃淑華對警方的鑒定結論不能認同,她特別邀請了中山大學法學教授陳玉川特地前往湘潭為黃靜做再次鑒定。

解說:陳玉川,中山大學法醫教授,在2003年轟動全國的孫誌剛案件中的,陳玉川教授做出的死亡鑒定對查明真相起到了決定性作用。這已經是黃靜案中的第四次司法鑒定。2003年8月,鑒定結果出來了,陳玉川認為警方出示的黃靜突發疾病的死因缺乏足夠的證據,這一次與前三次截然不同的鑒定結論,堅定了黃淑華為女兒討回公道的決心。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就是黃靜不可能病死,至於黃靜怎麽死的,你要根據這個案情的具體情況偵查。

解說:2003年6月2日,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薑俊武被警方刑事拘捕,2003年7月8日,薑俊武被逮捕,罪名是涉嫌強奸中止,2004年4月,在看守所羈押9個月之久的薑俊武被取保候審,在此期間,湘潭市雨湖區公安分局 湘潭市公安局以及湖南省公安廳先後三次做出法醫鑒定,認為黃靜是因疾病自然死亡。

主持人:黃靜死亡之後,在她家人的一再要求下,當地警方,公安部,還有國內頂級專家一共進行了四次屍體檢驗,但因為對檢驗結果存在分歧,所以從司法鑒定上來講,黃靜的死因始終沒有明朗。更讓黃媽媽不能接受的是,由於檢察機關沒有采信南京醫科大學與中山大學的鑒定結論,2004年4月,薑俊武被取保候審。

解說:關於薑俊武這個人,網上的傳聞太多了,說他有特殊的家庭背景。據我們了解,今年26歲的薑俊武是湘潭市雨湖區國稅分局某科副科長。薑俊武的父親是湘潭市國家稅務局的調研員,母親是道辦事處幹部。前不久,我們見到了薑俊武的父親。

薑俊武父親:我可以講,我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業,沒做過任何違紀的事。沒做過違背良心的事,我沒請過一分錢的客,沒發過一分錢的紅包。

解說:黃淑華通過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的介紹,向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申請了法律援助。該中心主任吳革,自此介入了揭開黃靜裸死之迷的工作之中。

解說:2004年4月7日,吳革律師在黃媽媽的帶領下來到了黃靜被害的宿舍內,他希望現場氣息能夠給一位即將開庭的律師帶來一些幫助和啟示。

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主任 吳革:我沒去之前,可以說在腦海裏麵,就是說是那天晚上,就是2月23號深夜到2月24號早晨這一段時間內,可能就放過很多電影,一直在演繹這個過程。

解說:這是一個60平米大小的兩居室,十幾平米的客廳隻放了一張小桌,小桌上供奉著黃靜的0.5平米見方的遺像。黃靜的臥室就是案發的現場,根據湘潭人的風俗,親友把那張不吉利的床燒掉了。除此之外,黃靜的衣物、書籍、長笛還靜靜地留在原先的地方。 長久封閉,缺少人氣的室內透著沉悶。室外持久的喧囂越發顯得小屋的安靜。人們可能已經遺忘了這裏曾經發生命案,忘記一個還沒有真正開始人生的少女暴斃。

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主任 吳革:我呆了很長時間,去感覺那麽一些東西,觸動還是蠻大的,就是一個21歲的一個年輕的女孩子,還沒有真正開始她的人生,就這樣就結束了。

解說:據吳革律師介紹,他原本希望司法部上海鑒定中心能夠明確找出黃靜的死因,可沒想到2004年3月22日,司法部上海鑒定中心的法醫來到湘潭鑒定卻意外發現,原本保存黃靜器官標本的湘潭市二醫院病理科,已將心髒燒毀,不複存在了。湘潭市二醫院解釋說工作人員定期銷毀存放在此的標本,在工作程序上沒有任何違規行為。但對於吳革來說:這次司法鑒定因此而中止。

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主任 吳革:我們對它是寄有信心的,然後就是說它(司法部鑒定中心)退出了,我們覺得這個問題可能就更加複雜了,甚至我們覺得要想把她的死因搞清楚,可能是就非常非常困難了。

解說:懸案又填新疑,擺在吳革麵前的不僅僅隻有這一個難題。在湘潭市公安局將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之後,湘潭市中級人民檢察局沒有采信南京醫科大學和中山大學作出的認為“黃靜屬非正常死亡”的鑒定結論。

黃靜的母親 黃淑華:這個時候黃靜的案子,公安就已經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由於證據不足,給他們三次退偵,就沒有認真的去偵查。他對的這個證據沒有采信,還是以黃靜病死起訴,就是當天早上黃靜因病死亡,所以檢察院的這個起訴書定性不準,事實不清。

記者:你們當時想過要放棄嗎?

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主任 吳革:現在像這種情況下,你可能也見到黃靜的母親,就是說也介入這個案件,像這個法律援助的事情,一旦介入,就是說一個律師被這樣的一個情節所吸引了,你沒辦法退出了,一般要介入的話,可能隻能是奉陪到底了,就是一定要走到底了,就是看看最終是一個什麽樣狀況,盡自己最大的努力。

解說:作為律師,吳革律師內心十分清楚,必須要有一個黃靜死因的鑒定,才能夠找到這想案件的突破口。

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主任 吳革:疑點並不是我們的優勢,隻有把問題查清,就是讓這個涉嫌犯罪的人罪當其華。

解說:2004年6月30日,在多方的努力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組織了5位專家赴湘潭,就黃靜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進行醫學鑒定。2004年7月2日,他們作出了“被鑒定人黃靜在潛在病理改變的基礎上,因薑俊武采用較特殊方式進行性活動促發死亡”的鑒定結論。這就是關鍵性的有關黃靜之死的第五次司法鑒定。

主持人:五份法醫鑒定各有不同,案件變得撲朔迷離。由於對檢驗結果存在分歧,因而在司法鑒定上,黃靜的死因仍然是懸而未決。一切的疑問,在案子的開庭之前,沒有人能做出回答。

解說:由於控辨雙方意見分歧較大,庭審從上午8時30分開始,一直持續到下午4時40分。最終,雨湖區法院宣布,將該案擇日宣判。

解說:薑俊武的律師在庭上審理過程中,聲稱薑俊武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對此進行了無罪辯護。對黃靜家屬提出的民事賠償不予以答辯。他認為薑俊武雨黃靜之間已經有了長達一年的戀愛關係,而且關係很好,薑俊武構成強奸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不確鑿、不充分。

薑俊武律師:我們為薑俊武做了無罪辯護,我們認為被告人薑俊武在整個行為過程中他主觀上沒有強奸被害人黃靜的主觀故意,客觀上沒有實施暴力,或者是以脅迫的行為強行與黃靜發生性行為的客觀表現,所以我們對被告人薑俊武全案做無罪辯護。

解說:但是黃靜代理的律師團認為被告人薑俊武的行為是強奸未遂,而不是強奸中止,它是在違背婦女的自由和意誌的情況下,實施的暴力強迫行為,符合強奸未遂狀態,薑俊武的這種行為與黃靜的死亡之間是直接的因果關係。

解說:在法庭上,薑俊武的代理律師還提供三份能證明薑俊武與黃靜戀愛關係的證據。但是是不是存在男女關係就可以不構成強奸罪呢?

薑俊武律師:像黃靜這個事件,從一開始我就關注這個事件,我就認為,它是個約會強奸但是約會強奸這個概念就好像婚內強奸一樣,在我們這個社會裏能見度不高,它沒被人們普遍的意識到。

解說:16時40分黃靜案一審宣布結束,黃靜的家屬代理律師首先離開了法庭,隨後黃靜的父母走出了法庭。但是守候在法庭外麵的記者,始終沒看到薑俊武及其律師。雖然庭審已經結束,但現場的法警一直禁止記者進入。薑俊武及其律師也始終不肯露麵。直到17時30分左右,薑俊武的兩名代理律師才走出了出來,但拒絕采訪。大約十分鍾之後,在十餘名法警的保護下,薑俊武最終從法庭中走了出來。

解說:黃靜之母認為,女兒的死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是薑俊武企圖強奸黃靜未遂。第二階段薑俊武采取騎跨胸腹部的特殊性行為導致女兒窒息而死應屬謀殺。

主持人:姍姍來遲的第一次庭審終於來了,但它並沒有帶來結果。取證庭審為什麽那麽的艱難,也許正如一位關注黃靜之死的法學專家所言,這事實上也不能完全是某一個人的錯誤,而是體製上的原因。孫誌剛案能夠掀起我國收容製度的大變革,同樣我們也希望黃靜案也能促進我國司法體製的不斷完善。在黃媽媽的心中認為,惟有證明自己女兒“非自然死亡”的司法鑒定才是公正的,這種看法雖然顯得有些“偏執”,但與黃靜之死的原因比較而言,這些出現在調查中的,一樁樁無法解釋的,又找不到責任人的巧合事件,才是案件真正的謎團。

解說: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組織了國內最頂尖級的刑法學專家高銘暄、樊崇義、趙秉誌、陳衛東四位教授對黃靜被害案進行了專家論證。專家意見結論為:

1、被告人薑俊武在實施強奸行為過程中係因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為應定性為強奸罪(未遂);

2、被害人黃靜的死亡結果與薑俊武主觀上存在過失;

3、被告人薑俊武在行為符合刑法第236條第3款第5項的情形,建議審判機關對被告人薑俊武依法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裁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