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卵巢被割 未婚女血債血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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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血還血,以牙還牙”這種情景在小說裏見的多了,有些人還視這個舉動為勇氣表現,可是,當它真的成為一種社會現象時,卻讓人齒冷……   新聞回放:家住鹽城市濱海縣振東鄉22歲未婚的王愛平本是到該鄉衛生院做闌尾切除手術,然而手術中醫生卻將其左側卵巢一同切除,醫生稱此舉是因其發現該女卵巢有病變故而為之。 王愛平是在手術後到濱海縣人民醫院檢查後才得知自己的卵巢被割除,在多次與振東鄉衛生院院長朱迅交涉無果的情況下,王愛平將朱迅燒成重傷。   割卵巢,院方未告知   1月20日下午,記者來到濱海振東鄉幹河村一組王愛平的家中。據王愛平的父親王春進介紹,2003年12月25日,王愛平因為腹部常常劇痛被帶到振東鄉衛生院看病。26日下午,王愛平就在振東鄉衛生院做了切除闌尾的手術。   在王愛平住到振東鄉衛生院第7天的晚上,院長朱迅要他們轉院,“朱迅說將我女兒3000元的醫藥費退給我,並說以後再給我8000元,讓我不要告訴任何人,他說他是看在兩家人是親戚的份上才這麽做的。”王春進說,朱迅說完便拿出兩張紙,說是轉院記錄,他不認識字,認為朱迅是出於好心,就在上麵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王春進說,他後來得知他簽字的兩張紙是振東鄉衛生院為醫院開脫而做的。等到王愛平被送到濱海縣人民醫院檢查後,王春進一家人才知道,王愛平的左側卵巢在割闌尾的過程中被醫生割去了,而振東鄉衛生院對此並未告知。相關新聞:東山區首宗舉證倒置醫療糾紛—醫院自證割卵巢沒錯   多次討要說法未果   王春進說,王愛平得知自己的卵巢被割除後,心情一直不好,因為她還得到了另外一個消息,濱海縣人民醫院診斷她患的是“卵巢癌”。為了確認王愛平患的到底是不是“卵巢癌”,2004年春節前,王春進帶著女兒到南京鼓樓醫院做檢查,又到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鹽城市婦幼保健院做了相關的檢查,最後診斷結果為“右側卵巢是漿液性乳頭狀卵巢瘤”。   2004年6月,王愛平在鹽城市婦幼保健院做了手術,采取剝除手術,保留了右側卵巢。半年多的奔波治病,王春進欠了4萬多元的債務,這使得原本就一貧如洗的家中雪上加霜。王春進說,從2004年5月份開始,他就一直向振東鄉衛生院討說法,可院長朱迅根本就不承認是他們的責任。   2004年11月16日上午,王春進和王愛平又一次來到振東鄉衛生院討說法。沒想到王愛平衝動之下,做出了火燒朱迅的莽撞舉動。王春進說,自從女兒自首後,他到現在也沒能見到她。相關閱讀:法律是一連串偶然的事件   衝動之下火燒醫生   振東鄉衛生院的醫生們對2個月前發生的王愛平火燒朱迅的事諱莫如深。當時的一位目擊者李女士向記者敘述了當時的情況:   2004年11月16日早上7點多,王愛平來到醫院找到朱迅,朱迅沒有理會王愛平。後來王愛平提著一個裝著汽油的白色塑料壺來到了醫院。李女士說,王愛平提著汽油在朱迅宿舍門口遇到了朱迅,要朱迅解決割她卵巢的事,如果不解決她就要燒朱迅。朱迅沒有理會她,向門診樓走了過去,王愛平就將汽油倒在朱迅身上,到了門診樓一樓大廳,朱迅停了下來,說“你燒,你敢燒!”王愛平從身上掏出打火機就將朱迅身上的汽油點著了。“朱迅當時成了一個火球!”李女士說,醫院的醫生將朱迅身上的火撲滅時,他已經被燒得漆黑的。   據了解,朱迅在南京軍區總醫院接受治療,目前還不能說話。濱海縣公安局當時作出的鑒定是,“傷者頭麵頸部、肢體部燒傷程度均達2-3度,燒傷麵積達30%以上,構成重傷。”2004年12月23日,濱海縣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王愛平提前批準逮捕,同年12月29日,濱海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目前王愛平被羈押在濱海縣看守所。(現代快報 通訊員:清鴻、銀軍、王玉記者:徐維建)   各方爭論   網友:法律的解決如此之難?   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通過正常途徑幾乎不可能得到公正的解決。相關新聞:大連婦兒法律維權3條谘詢熱線一周電話600餘個   網友:這是中國的醫療政策問題   多數中國的基層醫院根本不具備外科條件,即使是簡單的普通外科手術也做不了,很多基層醫院醫生根本就連局解都弄不清楚,可是那些受過係統訓練的外科醫生又不願意去基層醫院,我看所有的問題關鍵是中國的醫療政策問題。相關新聞:京調整城市特困人員醫療政策 降低起付線   網友:何必“同歸於盡”?   左側卵巢瘤可做手術,但必須患者簽字同意,沒有這道手序,醫生和醫院就要承擔責任,但也不至於鬧到致醫生於死地,變態加病態製造了無數的社會悲劇。   專家看法:在法律設定的框架下維權   自己的左側卵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醫生割去,對一個未婚女性的傷害不言而喻。王愛平有權利向給自己造成傷害的醫生討個說法,但“血債血償”的方式卻不是理智的選擇。縱然王愛平能為自己的衝動找出一萬個合情的理由,她卻不能從我國的現行法律中找出一個容許她火燒朱迅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