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挑逗福利院內弱智孤女 在樓道內將其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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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一電梯工人在福利院工作時見到一弱智孤女,竟利用其完全不具備性辨認和防衛能力,與其發生性關係。近日,天河區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3年。   年輕女子阿紅(化名)是個智商隻有34,是個患有中、重度弱智的孤兒,她從小在福利院長大,身世可憐。在福利院裏,她日常協助老師幹些疊被、掃地等簡單的勞動。   去年5月,一家電梯工程公司的職工餘某被單位派到福利院安裝電梯。餘某是江蘇人,34歲,已經結婚了。工作中,餘某經常看見阿紅,發現她老是目不轉睛地盯人看、朝人眨眼和傻笑,言行舉止有些異常,便生出強奸阿紅的邪念。   5月29日那天,餘某在該院康複樓五樓裝電梯時又見到了阿紅,便用水潑阿紅挑逗她玩,並約她中午到天台上收衣服。中午12時40分,餘某躲在康複樓四樓至五樓的樓道內,等收衣服下樓的阿紅一經過,就摟住阿紅強行親吻並動手動腳。見阿紅癡癡傻傻不懂抗拒,竟在樓道內對她實施了奸淫。   餘某正在作案時,該院一名老師巡查經過,發現這一情況,立刻驚呼起來。餘某見罪行暴露,驚慌失措爬起來,提了褲子就往天台跑,最終被院方抓住並扭送警方。   2004年10月,檢察機關以強奸罪對餘某提起公訴。餘某在法庭上大聲喊冤,說自己隻是個外單位的工人,根本不知道阿紅是弱智的,阿紅完全是自願與他發生關係的,不算強奸。   天河法院審理認為,餘某在福利院工作十餘天後,從阿紅外表衣著、神態異常、語言表達等方麵判斷,明顯應該知道她是智障患者,卻仍與之發生關係,據此,法院認定餘某具有強奸婦女的主觀故意,於近日以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