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大學生約出女網友欲行不軌 強奸未遂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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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線訊 日前,築花溪警方破獲一起強奸未遂殺人案,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名大三學生。   11月21日晚6時40分,一輛出租車正行駛在某高校外的山道上,突然從路邊爬出一名披頭散發滿臉是血的少女。好心的司機當即將少女抱上車送往花溪區醫院。   在去醫院的途中,少女身上的手機不停地響起。對方是一名中年男子,焦急地問:“我女兒呢?”“她現在傷得很重。我們正往醫院趕。”司機答到。   原來,少女的父親下班回家後,發現忘帶的手機未接來電全是女兒的電話。   晚6時50分,花溪公安分局橋北派出所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花溪區醫院。根據出租車司機和少女父親提供的情況,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刑事案件。   經過3個多小時的搶救,少女終於蘇醒。斷斷續續向民警敘述事情的經過。原來該少女是某高校的學生,喜歡上網,網名叫“陽光女孩”(化名)。今年11月17日,其在網上遇到一個網名叫“到處是狼”(化名)的網友。二人聊得十分投機。經過3次網上聊天後,11月21日中午,其被“到處是狼”約出,在一片樹林中,“到處是狼”欲行不軌,遭到其反抗,當即被“到處是狼”掐昏,醒來後發現滿頭是血。   根據少女提供的線索,警方很快將嫌疑人鎖定在該高校大三學生周某身上。   然而,周某被傳喚到橋北派出所後,矢口否認其是“到處是狼”,稱其已有一個多月未上網,從不上QQ。然而隨著時間一分一分過去,周某顯得越來越緊張。20個小時後,周某交待了犯罪經過。   11月21日中午,周某將“陽光女孩”約到花溪河邊黃金大道騎馬。下午3時,二人來到學校旁的一樹林中後,周某突然抱著她欲行不軌,被“陽光女孩”打了一耳光。周某頓時惱羞成怒,掐住“陽光女孩”的脖子直到她口吐白沫倒地。隨後,周某將手伸到“陽光女孩”的鼻下,發現沒有呼吸,便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拿起石頭朝“陽光女孩”的頭和臉猛擊,目的將“陽光女孩”毀容。周某認為“陽光女孩”死亡後,將其挎包裏的身份證和320元人民幣、20元港幣搜走。   作者:胡勇 方勇來源:金黔在線—貴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