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辦幼兒園丈夫趁機強奸猥褻6女童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據時代商報報道 葫蘆島一名姓陳的男子,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先後對6名女童實施強奸、猥褻,使這6名兒童遭受了心靈和肉體上的嚴重摧殘。11月16日,陳某被法院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兩項罪名判處10年有期徒刑。   今年50歲左右的陳某,在葫蘆島新城區居住。為了生活,其妻在新城區開辦了一所幼兒園。由於該幼兒園吃、住條件不錯,許多家長都喜歡把自己的孩子送到這裏。時間長了,這個幼兒園漸漸地在葫蘆島有了名氣。   為了給妻子減輕負擔,陳某就在其妻子開辦的幼兒園裏幹一些力所能及的零活。時間長了,陳某就和這些孩子混熟了。由於孩子小,都十分天真,一直認為他是“好人”,孩子們做夢也沒有想到,可以做爺爺的陳某竟然是個十足的色狼。2002年的一天,陳某看到一名女童十分可愛,就將其哄騙到衛生間進行褻瀆。2003年的一天,陳某用同樣的手段,對另一名女童在幼兒園實施強奸。陳某從2002年至2004年間,先後對6名女童實施強奸、猥褻行為。實施的地點均在幼兒園的教室、衛生間等,而且每次實施後,以各種謊言告訴女童不能對別人說。今年夏天,一名女童被陳某猥褻後,回到家裏悶悶不樂。家長經過了解,從孩子口中獲得了這個令人氣憤的消息,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警方接到報案後,非常重視,隨著案件的明朗,警方對陳某的所作所為感到十分震驚,立即對陳某進行了抓捕。   法院認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陳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和猥褻兒童罪,並且受害人是幼女,應從重處罰,且一人犯數罪應給予數罪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