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交友不慎被騙 四天內在多家旅館遭數次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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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宮偉通訊員於緒芬】一女子因交友不慎被外地男子騙至本市,並在旅館被多次被強暴,後施暴男子用手機給被害人親屬發短信稱被害人被綁架,索要巨款。本市西青區人民檢察院以強奸罪、敲詐勒索罪對該男子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數罪並罰,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 4年 6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通過打電話與被害人張某某相識,並於 2004年 4月 5日來到河北省秦皇島市找到被害人。次日,被告人王某某以到本市找朋友要賬為名將被害人張某某帶至天津,在 4天的時間裏先後在本市多家旅館,通過采取暴力或者語言威脅等手段將被害人張某某多次強奸。同年 4月 7日上午,在本市水上公園附近,被告人王某某用手機給被害人魏某某發短信,稱其表姐張某某已被自己綁架,向魏某某索要 2萬元,後在電話中商量要 1萬元。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一家銀行開立了自己的銀行賬號,並再次給魏某某打電話要求其將錢匯入該賬號,被害人魏某某一直沒有匯款。 3天後,被告人王某某被本市西青警方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