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多次強暴嫂子 老父義憤殺子藏屍冰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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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赤峰市男子王某在弟弟刑滿釋放後好心將其收留。然而王某之弟在共同居住中,多次強行猥褻王某的妻子。其嫂稍有不從,便遭打罵。而且,王某之弟還揚言殺害王某全家。一次,王某之弟強行猥褻其嫂時,王某的老父忍無可忍,義憤之下持扳手將兒子砸死。而後,王某老父將兒子的屍體肢解,並藏匿於冰櫃中,後夥同王某拋屍河中。日前,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王某老父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以包庇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   法院查明,2002年9月,被告人王某及其妻子從原籍來津,租住在寶坻區通唐公路附近一化肥廠的平房內。2004年1月,被告人王某之弟刑滿釋放,王某將其接到家中居住。其弟在此居住期間,無視家人,多次對嫂子進行猥褻。其嫂若不順從,即遭打罵。王某之弟還揚言,要殺王某全家。被告人王某出於無奈,於同年3月打電話將父親王某某從原籍叫來,共同協商要弟弟和父親回老家生活。但其弟不服管教,堅持不回原籍。同年4月1日上午8時許,被告人王某某見小兒子將嫂子強行拉倒在床上,再次進行猥褻,遂極為義憤,並生殺人之念。而後,王某某持活口扳手朝被害人頭部猛砸,致其當場死亡。當晚,被告人王某某用菜刀將被害人的屍體肢解,並將肢解的屍體碎塊藏匿在王某家的冰櫃內。次日,被告人王某某、王某將涉案衣物燒毀。之後,王某某指使並夥同王某將肢解的屍體碎塊和頭顱分別拋於潮白河及一座橋附近的水中。後被告人王某及家人又將作案菜刀、活口扳手、冰櫃、三輪車等分別賣掉。經偵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王某某、王某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在被害人對其嫂強行猥褻過程中,義憤之下持械殺人,並肢解屍體。被告人王某在王某某的指使下,幫助拋屍滅跡。王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予以處罰。被告人王某在明知他人殺人的情況下,幫助拋屍滅跡,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亦應依法予以處罰。被害人刑滿釋放後在與其兄嫂共同生活過程中,多次強行猥褻、侮辱其嫂,當被家人阻止或規勸時,還揚言要殺害其兄全家。被告人王某某在被害人再次對其嫂強行猥褻時,出於義憤,為使兒媳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進行正當防衛,而持械將正在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被害人殺死。但被告人王某某的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其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的防衛過當的構成要件,屬防衛過當,依法應當予以減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某的辯護人所提“被害人被刑滿釋放後,多次公開對其嫂進行調戲,並揚言要殺死王某及其嶽父、嶽母。被告人王某某屬義憤殺人,且認罪態度較好,要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被告人王某的辯護人以“王某受王某某的指使幫助拋屍滅跡,以及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為由,要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並無不當,故法院均予以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