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少年學美軍虐俘 殘忍侮辱同學2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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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宣武警方傳來消息稱,昨天剛抓獲了4名在學校門口搶劫學生手機的未成年人。記者意外發現,“4名未成年人”成了一周來見報頻率相當高的詞匯。   11月14日,4名未成年人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他們的罪行令人發指———在將人質殺害後,他們依然向人質家屬勒索150萬元贖金。更出人意料的是,聽到法庭判決時4少年竟相視而笑,慶幸自己逃過了死刑。   11月3日,又有4名未成年人將一名初中生非法拘禁,在強迫對方去“找錢”的過程中,他們采用極其下流的手段毆打、侮辱對方,並號稱這是從電視中美軍虐待戰俘的報道中學來的。   如今的孩子怎麽了?究竟是什麽讓未成年人變得如此殘忍、冷血?   案件回放   侮辱同學一晝夜自稱學美軍虐俘   李忠、劉一聰剛滿14歲,劉威也隻有16歲,可他們都已經輟學了。14歲的女孩兒霍晴常和他們3人在一起,要麽泡在網吧徹夜不歸,要麽為弄零花錢結夥到學校門前搶劫。今年11月3日下午,李忠說有一次他跟一個叫王新的初中生“要錢”時,用手機敲對方的腦袋時把手機敲壞了,他提議去找王新:“讓他賠咱們1500元手機錢。”   當天傍晚,4人來到王新所在的學校,霍晴找人把王新叫出校門。劉威掐著王新的脖子威脅說:“今天你不還錢,就剁你一隻手!”李忠將一部小靈通電話遞給王新,讓他打電話“找錢”。幾個小時過去了,王新還沒有找到錢,4人用磚頭脅迫王新向家人撒謊說去同學家複習功課,然後帶著王新來到了李忠家。李忠的父母都不在家,年邁的爺爺沒有聽見一點兒動靜。   第二天一起床,4個人又開始逼王新打電話找錢。此時因為兒子一夜未歸,王新的父親也在四處打聽孩子的下落。王新的很多同學都告訴他,這一晚王新在不斷地借錢。通過來電顯示,王新的父親撥通了那部小靈通電話,可剛說了一句話,電話就被劉威等人掛斷了。挨到中午時分,王新的父親終於到派出所報案。   劉威通過分析也開始懷疑王新的父親報了警,惱羞成怒的他們上前扒下王新的衣服,抄起地上的鐵管、塑料板等,開始毆打王新。王新的前胸、後背、肩膀、胳膊等處當即變得青一塊紫一塊,痛得不住呻吟求饒。但4個同齡人卻變本加厲,劉威用大號打火機點燃煙頭,將王新的舌頭硬拉著,先是用煙頭燙,又用打火機炙烤。隨後,他們又采用了十分下流的手段,包括讓王新當眾手淫等,對王新進行侮辱。   當晚7時左右,劉威騎車帶著王新繼續出去“找錢”。在重新回到李忠家樓下的時候,王新趁機跳下自行車,把劉威推倒在地,拚命跑回了家。   與此同時,民警也找到了李忠家,可因為劉一聰、李忠、霍晴剛滿14歲,民警對他們批評教育後,隻能讓監護人領回各自的孩子。劉威因已年滿16歲,被警方拘留後將由檢察院對其提起訴訟。   在派出所裏,記者問這些孩子為什麽會如此殘忍,這4個少年滿不在乎地回答說:“他的叫喊聲刺激得我們特別興奮”,“我看美軍就這麽對待戰俘的……”   專家點評   三大誘因導致少年冷血   關鍵詞   “創傷症候群”   對於青少年犯罪增多,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谘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直截了當地指出,其原因就在於我們的社會製造了這個“創傷症候群”。宗春山說,目前的應試教育屬於淘汰教育體製,學生一旦被教育淘汰,就喪失了一切接受基本道德觀念、法律知識的機會。而社會又是“一元化”選擇,隻要沒有大學文憑,孩子的成長、就業機會就少得可憐,也就會被社會淘汰。被雙重淘汰的孩子因此成為受歧視的群體,心理產生挫敗感是必然的,更可怕的是他們心中還會產生嚴重的反社會傾向,反過來報複社會。而根據犯罪心理學的觀點,犯罪分子通常會選擇比其弱勢的群體作為侵害對象,因此未成年人的侵害對象往往都是同齡人。   關鍵詞   傳統家庭解體   社會放棄了孩子,傳統家庭的解體又導致家庭對孩子的控製力急劇下降。宗春山說,傳統家庭解體有兩個含義,首先是傳統的幾代同堂的大家庭不複存在,對孩子的多層管理不斷弱化,多子女之間的互相競爭、互相監督也不複存在;其次是婚姻的脆弱給孩子帶來巨大心靈傷害,尤其是很多離異的家長放棄甚至拒絕對孩子進行管理,這也導致很多青少年走上歧途。   關鍵詞   亞文化滲透和交叉感染   由於缺乏自我保護和識別危險能力,毒品、黃毒、網絡、帶黑社會性質的團體等等亞文化內容最容易被青少年接受,並在他們中間傳播,讓他們更願意選擇暴力,這會造成青少年對傳統道德、價值觀的排斥。同時不良夥伴的交叉感染也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宗春山說,最高法近期做了一個調查,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來自職業學校,而且青少年犯罪中又以團夥作案居多,所以家長在對孩子進行教育時,必須注意孩子的玩伴。   《未成年人保護法》急需完善   宗春山介紹說,社會學者的研究表明,在社會從低水平向高水平進步時,其犯罪必然增加,在居民收入平均為500至1000美元的社會裏,犯罪率是最高的。我國目前恰恰處於這個階段。宗春山認為,針對未成年人犯罪來說,已經施行了12年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必須進行補充和完善:“現在的法律隻提供了原則,在未成年人財產權、隱私權、對監護人如何製裁等條款上都沒有具體規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同時,最近幾年日益凸顯的網絡、毒品、影視分級、少年暴力等問題,法律中也沒有可操作性的規定。”宗春山提出,在全國性法律短期內無法修改的情況下,地方性法規可以進行適時調整。本報記者 周明傑 通訊員 夏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