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惡魔專門尾隨高層住宅單身女 再繩勒搶劫奸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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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隨居住在高層住宅裏的單身女子,用麻繩從背後將其勒住實施搶劫、強奸甚至將其殺害。11月17日,一手釀造“串聯29號”大案的被告人王春德,被沈陽中法一審判處死刑。   劫案牽出串案命犯   今年5月18日下午,家住沈河區一高層住宅樓內的譚女士下班回家,守在陽台的母親 看見了她,便提前打開房門。譚女士進了電梯,後麵突然跟上一名男子。電梯到了8樓,譚女士正要出電梯,男子突然甩出一根粗麻繩套住脖子,繩子使勁兒向後勒。譚女士被推到樓梯間,驚惶失措地連喊救命。譚母聽到女兒的救命聲,高聲應喝並往外衝。男子搶過皮包沿樓梯逃下樓去。譚女士向警方報案後,根據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及體貌特征,警方發現該案與沈陽“串聯29號”案非常相似。   沈河刑警到現場尋訪時,一名群眾提供重要線索:劫匪下樓後打了一輛紅色捷達出租車逃跑。警方迅速與有關部門取得聯係,並於當夜找到了這名出租車司機,得知男青年打車後到鐵西區富民街下車。確定犯罪嫌疑人落腳點後,警方連續排查可疑人員,經受害人譚女士指認,確定犯罪嫌疑人為29歲的無業人員王春德。警方將王春德抓獲後,包括“高樓埋屍案”在內的一批重案終於水落石出。   累累罪行令人發指   今年29歲的王春德,家住鐵西區,無業。從1993年開始,王春德在沈河區、和平區共實施3起強奸、8起搶劫、1起殺人犯罪,劫贓款贓物達萬元。   1993年,王春德尾隨搶劫了一名單身婦女。2000年5月的一天,在沈河區某高層住宅內,年僅20歲的少女小倩(化名)回家時,因電梯定時開放,走樓梯的小倩被王春德用繩索勒住,拖進早已撬開鎖頭的五至六樓的設備間裏,連續兩次對小倩實施強暴,殘忍地用麻繩將其活活勒死後,又就地掩埋屍體。直到6月4日,小倩高度腐爛的屍首才被警方發現,而少女的母親得知女兒慘死的消息後,導致了精神失常。   “高樓惡魔”領死罪   沈陽中法開庭審理此案後,被告人王春德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供認不諱。法院查明後認為,王春德犯有搶劫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殘忍,社會影響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一審宣判:“對被告人王春德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自知罪孽深重的王春德當庭服判,表示不上訴。   ( 沈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