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少女賣淫三人扒衣服按手腳 幫助嫖客將其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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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荊楚網消息(楚天都市報)(見習記者胡勇謀通訊員黃修榮陳亦斌)為強迫少女賣淫,竟幫助嫖客將其強奸。昨日,3名婦女被東西湖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提起公訴。另一幫忙男子周勤漢也以同一罪名被起訴。   蔡甸人餘娟24歲,是一家10元休閑店小姐。鄂州人玲玲和蓮蓮(化名)分別隻有16、17歲,今年7月25日,兩人來到鄂州澤林鎮15歲的女學生熒熒(化名)家中,稱在武漢做早點生意,要熒熒過去幫忙。隨後,兩人將熒熒騙到在漢無業人員周勤漢租住處。   次日上午,周勤漢預謀強迫熒熒賣淫,並電話聯係了嫖客李正弟。下午2點,幾人來到東西湖養殖農場張家墩大隊,尋得一空閑漁棚。由於熒熒激烈反抗,餘娟上前將其衣服扒光,玲玲和蓮蓮分別按住其腿和手,李正弟將其強奸。次日,李正弟、餘娟兩人被抓獲,其餘嫌疑人也陸續被抓。   東西湖區檢察院檢察官解釋說,犯強奸罪的不一定都是男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指出:“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實施強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應當按照她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別定為教唆犯或從犯。”此案中,餘娟、玲玲和蓮蓮幫助李正弟實施強奸行為,使自己成為強奸共同犯罪的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