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罪犯茶樓裏手槍點射做掉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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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犯在服刑期間策劃“做掉”仇人,兩槍手在茶樓裏點射仇人,5年後,製造震驚川西的茶樓槍殺案的涉黑團夥終受審判。12日上午,德陽中院在綿竹一審判決兩主犯死刑,德陽監獄一分監區長因使服刑人員長期脫離監管、玩忽職守領刑3年。   “砰砰”兩槍茶樓點射仇家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9年6月以來,綿竹人何成敏同李誌輝產生積怨,何多次與丁天華(已判刑)、劉勇和周明貴(另案處理)共謀“做掉”李誌輝。經商定,丁天華負責提供李誌輝的確切位置,劉勇和周明貴二人實施殺人計劃。何成敏購買五四式手槍一支,從別處要來手槍子彈,丁天華提供滑膛槍一支和彈藥,劉勇聯係作案用的紅色夏利車,他們選擇綿竹板橋鎮葉根平家作為據點,射殺仇家。   1999年11月15日下午6時許,丁天華電話告訴劉勇及周明貴,李誌輝正在綿竹市區某茶樓打牌。當晚7時許,劉勇、周明貴化裝後乘坐夏利車前往茶樓,這夥人用紅布蒙住車牌後進入茶樓,周明貴持五四式手槍向正在打牌的李誌輝開槍,劉勇持滑膛槍向李誌輝補射,李當場死亡,兩槍手隨即乘車逃離現場,返回葉根平家中,將作案用槍支交與葉保管。第二天,葉將槍支交與同夥劉金發,劉將槍支埋藏於家裏自留地中,案發後槍支被公安機關查繳。   咄咄怪事罪犯監外租房   光天化日下發生槍擊血案,綿竹警方投入重兵對這一涉黑團夥進行追擊,涉黑團夥成員相繼落網。主犯何成敏到底是何人?令人吃驚的是,茶樓槍案發生時,他還是正在服刑的罪犯。法院查明:1999年1月至2001年5月,被告人劉虎擔任德陽監獄七監區六分監區長期間,為該監區服刑的罪犯何成敏提供多種方便,不把何投入監舍監管,竟讓他在外租住農房,何可以自由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劉虎還多次帶領何成敏上街閑逛,有時還讓何獨自外出,並接受何宴請和多種娛樂活動。服刑期間,何成敏自由自在,長期處於無人監管狀態,致使他成功策劃茶樓槍殺案。   法院同時查明,1999年7月,丁天華因做收豬生意與安縣秀水鎮的萬成林產生矛盾而懷恨在心。1999年7月11日淩晨,丁天華指使周明貴、劉勇攜帶其提供的滑膛槍,搭乘其租來的桑塔納轎車前往安縣秀水鎮萬成林的收豬地點,周持槍將萬成林打成重傷後逃離現場。   玩忽職守分監區長領刑   庭審當天,法院座無虛席,這起涉黑槍擊案受到市民的極大關注,法警戒備森嚴。德陽中院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處何成敏和劉勇死刑,兩人各賠償死者李誌輝之母4萬元。法院認為,劉虎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其他4名案犯分別判處3至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