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餘女子被抓 派出所裏遭脫光衣服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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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的劉麗怎麽也不會想到,自己去菜場買菜路過茶館時,進去看人玩撲克牌會撞到“槍口”上,被前來抓賭的民警逮去。她更不會想到,在派出所裏被強令脫光衣服搜身,以至現在遇到街坊鄰居,大家總以驚異的目光看著她。   “都是熟人,見一個問一個,我們這心理真叫難為情的”。與劉麗一樣遭遇尷尬的還有近10名女子。“太過分了,我不明白民警怎麽能這樣對我們。”回憶起兩天之前發生的一幕,一姚姓女子顯得有點憤慨。事情經過還得從兩天前說起。11月4日,在蘇州市吳江桃源鎮某電纜廠工作的劉麗單位放假在家休息。   下午3點多,劉便從家裏步行到鎮上的桃源農貿市場準備買菜。當走到市場門口看到路邊的一家茶館圍著少人,劉麗便湊上去看看。茶館裏,一張方桌圍坐著五、六位男子正在玩撲克(兩張牌比點子,撲克牌玩法中的一種),桌上每個人麵前都放著一些錢。這家茶館平時常會有一些老人在玩麻將,雖然也有些彩頭,但不大,一次輸贏不過幾元錢,主要是娛樂消遣。當時幾個玩撲克的也是一次5元、10元,但圍觀的人卻很多。正玩的熱鬧,突然從外麵衝進來幾個人。據當時在現場的一女子回憶:“第一個進來的穿著便衣,第二個穿製服”。劉麗立刻意識到是警察來抓賭的。頓時屋裏亂作一團,有些人從後門逃走,但門已被堵死。很快桌上的錢被當場沒收,所有在場的人被帶走。抓賭來的很突然,結束的也很迅速,整個過程不過10分鍾,而且很成功。據事後警方的說法,除跑掉的少數幾個人,在場的多數人均被抓住審問。 “我想自己沒有賭,過去說明白就沒事了”,劉麗這樣描述被抓時的心理。據事後了解,很多在場的女子也都是這樣想的。他們並沒有參賭,隻是看熱鬧的。然而被帶到派出所的10餘女子遭遇的幾個小時,是   她們一生都無法忘卻的。四點多,劉麗等被警車送到派出所審問。審訊室分裏外兩間,一位穿製服的女民警和另一個未穿製服的工作人員負責對她們的審問,這些女子先呆在一間屋裏,然後被一一帶進另一間問話。穿製服的民警要她們將自己身上所有的錢都拿出來。所有女子都很老老實實的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錢。我身上隻有40元,是準備買菜的錢,劉麗說,我就給了她,但女民警覺得我們有可能不老實,要我們脫光衣服。我們說不可能,誰會把錢藏起來,但她硬說有可能的。“我隻好照辦了,大家都是女人,脫就脫唄。”回憶起當時被要求脫光衣服時,劉麗臉上還帶著有些尷尬的笑。劉麗已是一個女兒的母親,女兒在南京上大學。劉麗按對方的要求,將自己胸罩解下,然後又將內衣褪下,女民警上前看了後這才放過。與其他姐妹們相比,劉麗還算幸運的。據當時被令脫光衣服的另一位婦女稱,一位年齡50多歲的中年婦女不僅被令脫光衣服,甚至還被要求將屁股抬起來給她看,說著這位女子彎下腰雙手前伸抬起臀部向記者“演示”。還有一名王姓女子,被女民警用手拉內褲後麵,自己向下褪。有幾位比較幸運的沒有脫下來。僅被民警要求拉一下向內褲裏看下,確認沒有現金這才放過。   據了解,被脫光衣服的多為當地的女子,最大的50多歲,最小的還沒有結婚,今年20多歲,是浙江桐鄉市人,事發後已經回浙江老家。“我們無所謂,都已經結婚生孩子,但人家一個姑娘家,遇到這種事確實很尷尬。”一中年女子這樣感歎道。據悉,當時這些女子被關在審訊室裏,女民警要求她們賭錢的交了300元可以回家,不交錢不給回家。結果這些人中隻有一名女子交了錢被放回家,其他人因為沒有參與賭錢不肯交錢,仍然被關在屋裏。屋裏有一張水泥凳,這10名女子被折騰到晚上11點才被放回家。屋裏的衛生間我們進去時還開著的,後來就被鎖起來,從下午四點到晚上11點,我們要方便隻有在男廁所上,由男民警跟在後麵。我們都跟女民警說了,我們沒有參賭,隻是在旁邊看熱鬧的。而女民警不相信。這裏本來就靠著菜場,又在馬路邊,人很多,我們去看熱鬧是很正常的,怎麽能這麽說。一位姓萬的年輕女子稱,那天她正好不上班,便來到菜場找貴州打工的老鄉,因老鄉曾借她錢,她去準備叫老鄉還錢的,結果人未找到自己卻被抓進去,身上僅有的230元錢也被搜走。女民警對她說打工的怎麽還賭錢,萬稱誰賭錢,我沒賭。對方又問沒賭錢怎麽會在那。萬有口難辯,也遭遇脫光衣服搜身。與萬某一樣的還有一姓姚的女子。姚的油漆店就開在茶館隔壁,據她回憶,那天她到茶館還不到一分鍾就被警察抓去。前幾天她的手機被偷,於是那天準備了600元錢去買小靈通,但一問需要600多元,錢不夠所以就先放在身上。因為就在隔壁,所以閑著沒事去看熱鬧,沒想到剛進門就遇到抓賭。買小靈通的錢可不能被搜去,她當時看到有人抓賭,便將身上600元錢連忙扔給門外的人,結果被民警發現,還被民警拎一下自己跌了一跌,當時沒覺得什麽,回家後才發現腰腫起來。“我從來不賭錢的,我們知道賭錢不應該,看人賭錢也有過錯,被抓去能理解,但我們不理解的是:在派出所裏被女民警強令脫光衣服搜身,是不應該的。女人最要的東西被人看了。”姚某說。   據悉,當日抓賭的現場--茶館,位於桃源鎮東桃源農貿市場門口旁。記者在現場采訪時注意到,茶館上下兩層共有兩間,裏麵放著兩、三張桌子,每間房裏都有4個人在搓麻將。見記者上來,搓麻將者稱:我們都是小玩玩”。據茶館女老板吳女士稱,她因為自己單位經濟效益不好離開了,自己身體又不好,女兒上大學,所以開了這間茶館。每天有一些老人來搓麻將,主要賣茶水錢,一杯5毛到1塊。這些搓麻將的也都是好玩,玩的都很小。據悉,吳的茶館於今年4月份開的,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一些當地居民反映,在桃源鎮上,像吳這樣的館還有很多。就多名女子被脫光衣服被搜身一事,記者隨後來到桃源鎮派出所。該派出所負責人(為尊重負責人要求,隱去其職務和姓名)就此事與記者作了“溝通”。並且這位負責人強調,這不是接受采訪,而是“溝通”,如果記者需要采訪,應與吳江市公安局聯係,這是紀律。記者也當即表示,如需要,記者可以與吳江市公安局取得聯係。這位負責人還表示還是願意與記者進行一些“溝通”。該負責人稱,警方做好事很多,問題也有,但這不是主流。在這件事上(脫光衣服搜身),整個抓賭過程沒有問題,隻是在隨後的審問過程中動作大了點。對於這些女子的反映,他表示,相信她們所說的基本上是事實。在記者的再三要求下,對方還是簡要的介紹了當日抓賭的過程。   因為近一個月,經常接到市民舉報,農貿市場茶館裏有賭博,桃源派出所也多次出警抓賭,每次都沒有抓住。11月4日,所裏再次接到吳江市公安局轉來的接警指示。這位負責人決定親自抓人,隨即帶上兩個民警,兩個聯防隊員再次來到茶館。結果現場的人除個別逃跑外,其他的都抓獲。對於審問女子的過程中發生的脫光衣服搜身的一幕,這位負責人承認民警確實有過錯。記者進一步向對方證實幾個細節。一是被脫光衣服搜身的多名女子稱,她們一共11人被抓去搜身,而這位負責人表示沒有那麽多,大概有6、7名女子。二是民警在這些人身上搜去一、兩千元,他表示,星期一對這些不是參賭的錢全部退還。但記者采訪中可以確定的是,被搜身的女子中,沈姓女子被搜550元,唐姓女子被搜650元,姚姓600元,萬姓230元,加上劉麗已近2000元,加上其他人肯定不隻2000元。三是這位負責人曾問當時女民警有沒有動手,女民警稱沒有動手。而采訪中,記者一再征詢一些當事人,有人稱,女民警接觸到她們內衣並有拉的動作。   記者欲找當事女民警了解當時的情況,對方稱,該女民警回家休假,需要一個星期才能回來。不過記者求證獲悉,當事女民警叫潘雲娥,警號為240695,2000年左右畢業於江蘇公安大學。而桃源派出所在吳江整個公安係統工作還是比較出色的。這些女子被搜身後,並不知道該做什麽,但她們卻要麵對來自街坊鄰居的頻頻詢問,這讓她們尷尬不已。對於整個事件,她們隻是覺得民警不應該這樣做。在搜身時,甚至沒有一個人能站出來,因為她們怕,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架勢,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犯法了,所以,即便要求被脫光衣服又不又很不願意,但她們隻能照做。她們不知道,作為執法者,桃源派出所女民警的做法已經超出了法律允許的範疇。   就10餘名女子被搜身一事,蘇州名仁律師事物所、法學博士談海聖稱,搜身時必須要出示搜查證,否則就是違法,而且就算有手續進行搜身,也必須是單人單間。蘇州海僑律師事物所的陸偉律師指出,數名女子被脫光衣服搜身肯定是不對的。首先,這些女子隻是在旁邊觀看賭博,並沒有參賭,根據相關規定,圍觀的本身就不能抓,所以,派出所把她們一並抓是錯的。其次,如果把她們當作證人,就不能用抓的方式,更不能用用警車帶回派出所,所以這也不符合程序;再次,就算她們參與了賭博,也隻是嫌疑人,搜身就更不允許,何況還脫光衣服進行搜身。陸律師還稱,派出所出警代表的是公權機關,並不是私權,也既代表了國家執法。派出所在程序上也存在問題,派出所的此舉有濫用權力,執法違法之嫌,同時也暴露出當前一些執法人員自身的素質存在問題。陸律師還指出,經濟發達推動執法,兩者有必然聯係。但在蘇州吳江一個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發生這樣的事件是不應該的,也是值得我們深思的。經濟發展應該更有條件嚴格執法,規範執法程序和執法方式。這實還是一個執法者的素質問題,最後,陸律師談到,對此最近,國家相關部門正在修正《治安管理處罰條理》,準備把它上升到《治安管理處罰法》,以此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管理、約束和監督。至於那10餘名被搜身的女子,可以請求國家賠償,維護自己的切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