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年男子與小學女生戀愛同居被判強奸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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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電白訊 (記者 薑玉峰 通訊員 呂強 陸冠) 茂名市電白縣電城鎮25歲的張×珍因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楊某某戀愛同居,近日被電白縣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張×珍是未婚男青年,而楊某某則是未滿14周歲的在校小學生。楊某某因與被告人妹妹是同學關係,常有來往,從2004年年初開始楊某某與張×珍產生了好感,進而發展為戀愛關係,後來發展至經常在張×珍家裏同居過夜。楊某某父母知情後,意識到自己女兒還不   是談情說愛的時候,多次把女兒從被告人家裏硬拉強扯回家,並棍棒相加家法侍候。但張×珍與楊某某仍藕斷絲連,繼續保持同居關係。楊某某父母一怒之下,便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認定張×珍涉嫌強奸罪被刑拘,並移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向法院指控張犯強奸罪,但張×珍卻認為自己是與楊某某談戀愛,雙方同居和發生性關係都是自願的,不存在強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