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學生教室接吻被勒令退學 理由為非法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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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重慶商報報道 9月1日,成都某高校開學。此前兩天,該校學生劉力偉(化名)和女友羅莉娜(化名)默默搬出學校。3月前,兩人因在教室接吻、擁抱,被監控錄像錄下,學校以發生“非法性行為”為由勒令兩人退學。   事件:教室接吻被勒令退學   劉力偉和羅莉娜是該高校外國語學院2003級英語本科班學生。5月9日晚8時許,他們在教室裏擁抱、接吻,隨後順勢躺在地上。這一行為被學校監控室工作人員發現,隨後用監控設備錄了下來。20日,學校以《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13條第3款中規定:發生非法性行為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最後,兩人得到一紙勒令退學處分決定。   7月5日,學校向兩學生宣讀了處分決定書,取消他們參加該學期期末考試的資格。兩名學生情侶認為學校認定的“非法性行為”不成立,多次找學校交涉。8月18日,學校作出答複,維持原先決定。當天,他們一紙訴狀將母校告上法庭,成都武侯區法院受理了此案。   學校:處女膜完好也是“非法性行為”   “我們隻是擁抱、接吻,咋就是非法性行為呢?”劉力偉感到不解。   劉力偉隨後和女友谘詢律師得知,成年男女享有個人自主權。他和女友都年滿18周歲,是成年人,有戀愛、結婚等權利。學校認定他們發生“非法性行為”,事實上是剝奪了他們的個人自主權。   但兩名學生還是決定用醫院鑒定來“說話”,羅莉娜經過檢查結論為:處女膜完好無損。羅莉娜和男友向學校遞交了撤銷處分決定申請書,附上了檢查結果。   學校對他們的申請答複時指出,處分決定中所認定的“非法性行為”是指:違反學校規章,在極不合適的場所,男女雙方基於性的需求,身體密切接觸的行為。因此學校認為,對兩位學生的處理證據確鑿,事實清楚,適用規章得當,決定維持原來的處理意見。   專家:教室接吻屬道德倫理問題   教室接吻該不該開除?昨天,該高校有關負責人、律師、法學專家對此表述了自己的觀點。   劉力偉、羅莉娜的代理律師、重慶籍律師陳乾波認為:成年男女接吻、擁抱是《憲法》賦予的個人自主權中的基本權利,正是這個權利,一些高校準許學生結婚。成都這所高校的校規,侵犯了成年學生的個人自主權。他還認為,按法律規定,非法性行為指的是賣淫嫖娼、強奸。認定學生“非法性行為”不能由學校說了算。   重慶利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女律師協會執委徐麗霞認為,學生在教室接吻、擁抱,隻能算道德倫理問題,可以譴責、規範,但學校將此錄像、並以此勒令學生退學,侵犯了學生的名譽權、隱私權、教育權。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唐堯說,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製定一項新的司法解釋,將把高校招生、學曆發放、教師資格、學生退學等方麵的教育糾紛首次納入行政訴訟的範疇中,不再隻是由教育行政部門來內部處理。但現在司法解釋還沒出台,劉力偉、羅莉娜狀告學校,法院可判駁回起訴。見習記者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