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妙齡女孩被燙傷胸部 潔白無瑕身體變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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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劉小姐的胸部和腹部有明顯被燙傷後的結痂 女士咖啡店被燙傷胸部敏感部位,潔白無瑕身體變醜陋軀體,店方多方推搪讓事件撲朔迷離。   8月23日,東莞讀者劉小姐向本報投訴稱,2004年7月19日晚上11時左右,她和幾個同事加班後到東莞南城區X鳥咖啡店用餐,約0:15左右,該店服務員給她們上飲料時,由於托盤失去平衡,一杯溫度高達100攝氏度的阿華田就倒在劉小姐的左手臂上、肩上、胸上、腹部、腿上,造成劉小姐右胸、左肩部燙傷。令劉小姐氣憤的是,咖啡店至今仍沒有給出令她滿意的答複。   X鳥咖啡店的陳小姐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賠償問題遲遲未能解決在於對方索要得太多,事發原因是因為劉小姐的一位同事不小心碰上了服務員的托盤導致的。由於雙方各執一詞,目前雙方已經委托律師進行協調解決。記者在對此事的采訪中發現,雙方存在三個方麵的主要分歧。   分歧一:究竟該賠多少錢?   據劉小姐介紹,8月9日下午,東莞消協也曾出麵調停該事,雙方在南城工商分局進行協商。X鳥咖啡店隻來了一個工作人員,並帶著一位律師。   劉小姐告訴記者,X鳥咖啡店當時口頭答應會對此事件負全部責任,對她進行賠償醫藥費、誤工費、差旅費、住院期間的夥食費、營養費、護理費,以及象征性的兩三百元的精神損失費。X鳥咖啡店表示,最多隻能賠償4000元。“X鳥咖啡店的負責人一直都沒露麵,也顯示出了他們的所謂“誠意”!”劉小姐告訴記者,8月20日,她已經委托廣東某律師事務所陳律師向對方公司發出了律師函。律師函明確要求對方支付住院醫療費4521.9元、住院夥食費240元、誤工費(住院8天,醫院建議全休45天):16091.96元、交通費:620元、營養費3000元、精神損失費10000元。   在支付工資的問題上,劉小姐向記者出示了由其單位所開證明為年收入101147.79元,月均收入8428.98元的書麵證明。她認為,自己應該得到10000元的誤工費。對此,劉小姐向記者表示,社保部門支付的與X鳥咖啡店沒有任何關係,她認為自己是在消費中受傷的,X鳥咖啡店應該無條件支付。   對於對方不支付做CT檢查所花的費用,劉小姐稱,是完全按照醫生的要求做的。但咖啡店的陳小姐則認為,“劉隻是燙傷,屬於皮外傷,而不應該去做CT,不屬於公司員工所造成傷害的部位,”所以檢查費用不應該由該公司支付。   據劉小姐在南城區人民醫院醫生診斷,其胸部的燙傷麵積達5%。目前表皮脫了一層,鮮紅的肉都顯露出來。“當時雞蛋大的、拇指頭大的水泡起了10多個,手臂上的、肩上的、右胸部的、腹部的、腿上的皮膚被燙得紫紅紫紅。”“本來是一個潔白無瑕的身體,現在被燙成如此醜陋,爛了一大片,紅了一大片,誰還願意對著這麽醜陋的身體呢?看著這副醜陋的軀體都會令人生厭!”劉小姐認為該店的做法和她受到的傷害應該足以讓她得到精神損失費。並表示,如不能達成合理的賠償條件,她將運用法律武器來解決問題。   店方反駁:   X鳥咖啡店公關部經理陳小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可以為劉小姐支付實際醫療費用1565.68元,但由社保部門支付的2158.8元社會保險和劉小姐的CT費用,咖啡店不再承擔。另外,傷者的夥食費和交通費,陳小姐表示公司可以酌情考慮。對於劉小姐的誤工費問題,劉小姐則稱,公司將按照每月800元標準的3倍支付給劉小姐,即共3000多元。對於劉小姐所提的營養費和精神損害費,陳小姐表示,公司將不予考慮,並拒絕支付。   分歧二:咖啡店處理沒有誠意?   劉小姐告訴記者,事發後X鳥咖啡店一直沒聯係過她,連聲道歉或慰問都沒有。“當天下午,我一邊去看病,一邊讓我哥打了個電話給咖啡店,但咖啡店工作人員冷冷地說他們的主管在開會,正在商討此事。一句對不起都沒有。”   劉小姐告訴記者,7月20日,她聯係了X鳥咖啡店店長劉先生,要求晚上到店裏進行協商此事。晚上,劉小姐的哥哥及劉小姐兩位同事(其中一位是楊小姐,當晚在場的證人)三個人與之協商,並要求咖啡店把昨晚的事情經過寫出來,並簽字。“但X鳥咖啡店冷言拒絕,還說我們在鬧事。在爭吵過程中,咖啡店的一位工作人員成小姐還說:‘你們應該明白,能開這麽多間連鎖鋪的老板,背後肯定會有很多故事的,如果你們想把事情鬧大,我們也不介意’。”   在當天晚上,由於協商未果,並驚動了警察。事後,雙方均稱不是自己報的警,並互相指責對方缺乏誠意。   “到了7月21日,X鳥咖啡店方麵一直都沒與我取得聯係。”劉小姐稱,她的親戚打電話給咖啡店成小姐,其態度非常惡劣。然後她向咖啡店總公司反映情況,但得到回應說“我們正在處理當中”。她認為,到7月22日為止,咖啡店沒有主動與她聯係,也沒有賠禮道歉,是一味地推卸責任,從未表示過要給她一個答複。她還說,東莞市南城工商分局受理此案件後,電話通知對方進行協商此事。但X鳥咖啡店拒絕到工商部門協商。   劉小姐稱,“因為實在擔心病情會惡化下去,所以隻好入住東莞中醫院住院8天。”住院期間,要求X鳥咖啡店為她墊付醫療押金,並明確告訴對方,醫藥費已經達到了3000多元,可是對方隻墊付了1500元。   店方反駁:   記者采訪時,咖啡店陳小姐表示,她們一直都有當麵向劉小姐道歉,承擔過失的主要責任。稱X鳥咖啡店曾派她和店長兩次到醫院看望劉小姐,也曾打電話慰問過她。“雖然錯在我們,該做的都已經做了。我們已經盡到責任了。”對於南城區工商分局的調解,她認為是劉小姐的索賠要價太高,才沒有達成協議。   分歧三:意外發生是誰的過錯?   劉小姐告訴記者,她的同事絕對沒有碰到服務員端的托盤。但咖啡店陳經理則稱,他們的服務員告訴她,當時確實是由於劉小姐同事不小心碰到她端的托盤,才導致該事故的發生。   據劉小姐回憶,當晚11時許,與同事在咖啡店就餐時,由於店內燈光昏暗。“零點一刻左右,一個女服務員左手捧著一個托盤,托盤裏裝著兩杯飲料,一杯是橙汁,一杯是熱阿華田,並問橙汁是哪位的。我們說是小羅的(坐在我旁邊的同事),她走到我身後隻顧著拿橙汁給我同事。當時我一直隻顧著吃飯,沒想到一場橫禍就這樣發生在我身上。”“當她把橙汁端離托盤後,由於托盤失去平衡,那杯溫度高達近100攝氏度的阿華田飲料就倒在我左手臂上、肩上、胸上、腹部、腿上……當時我被燙得幾乎暈倒過去。”   店方反駁:   X鳥咖啡店一位女經理承認,當時的熱飲料大概在七八十攝氏度左右。同時向記者出示了肇事的陳姓女服務員寫的事情經過:2004年7月19日晚上12時左右,有5位客人來到我工作的南城X鳥咖啡店消費,在給客人端出一杯熱阿華田時,服務員說:“您好,打擾一下,請問是哪位的熱阿華田?”在客人有確認的情況下,服務員走到客人的身邊,突然她身邊朋友的手不小心碰到了服務員的托盤,一杯熱阿華田倒在客人的左臂前麵。在燙到客人後,服務員馬上拿冰塊幫客人吸熱,然後送到附近的南城醫院進行治療。   主管部門說法   工商部門:已經中止調解   記者采訪東莞市消費者委員會時,其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由於造成劉小姐燙傷的原因各有說法,“很難認定是誰的錯”,但該負責人表示受傷者可以向屬地工商分局投訴。   24日下午,記者采訪了東莞工商局南城分局負責處理這件事的蘇先生。蘇先生沒有對事情發表意見,隻是表示,作為工商部門,能做的隻是把雙方找到一起來商量解決事情,遺憾的是,雙方由於賠償價格的意見相差太遠,工商部門所作調解失敗。“調解失敗了,他們應該找上級部門或者其他合法途徑解決問題。”   律師說法   根據傷殘標準進行賠償   東莞莞城律師事務所龍律師表示,劉小姐被燙傷事件發生在咖啡店的員工工作疏忽上,X鳥咖啡店應付主要賠償責任。關於賠償多少,應依據今年5月1日實施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有關條文進行賠償。賠償中,受害者的傷殘情況應進行法醫鑒定,依據標準對受害者方因治療損傷支出的費用,如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後續治療費、康複費等損失進行經濟賠付。因劉小姐被燙傷不是發生在正常工作期間或上下班途中,所以為非工傷事件。   采訪後記 誰在撒謊?   采訪中,記者難以讓一個妙齡女子當麵“證實”自己的隱私地方受到的傷害。她隻是說,事發已經月餘,傷及的部位目前已經結珈。並自己給記者拍了一張水準不高的“照片”,權當證據。   但是,記者在整個采訪中發現,雙方各執一詞。都沒有讓記者找出破綻的地方,當事人都拿出一副最誠實的臉孔來應付整個事情的經過。究竟是誰在撒謊,經過書麵文字的表達,肯定其中有人在撒謊。當然,用一句時髦的話來說,這裏麵肯定有真實的謊言。記者雖然沒有目擊事件的經過,按照“道義放兩旁,利字擺中間?”的現代人的心態似乎很容易理解。其實,無論雙方誰在說謊都對自己沒有好處。這裏,個人的品德和商家的誠信難道不正在受到了拷問?本版撰文/時報記者 周桂平 尹仁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