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摩托黨”瘋狂搶劫強奸 數十女性慘遭玷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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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8月24日電(吳俊彭華新)東莞一宗特大惡性搶劫強奸案8月23日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7名以摩托車搭客為名,將多名被害人騙到偏僻處進行搶劫和強奸,作案多達23次的被告人分別被處以有期徒刑或死刑。  其中,作案時年僅19歲的被告人張澤勇及另一名被告人李家新犯搶劫罪和強奸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周永貴犯搶劫罪、強奸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19年。   據了解,該案的七名被告人均為外省來莞打工人員,以摩托車搭客為業,其中年齡最小21歲,最大37歲。被告人張澤勇、周永貴、李財軍、周永富、詹述虎、馬乾海均為四川省人;李家新為壯族,廣西壯族自治區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上述七名被告人從2002年3月至2004年2月期間,在東莞多個汽車客運站,以摩托車搭客為名將數十名外地來莞的女性被害人帶到偏僻地段實施搶劫和強奸。   法院調查結果顯示,一些剛到東莞的未成年女孩也遭到被告人的輪奸。2004年1月15日晚上8時,被告人周永富、李家新在東莞市汽車客運東站,以搭客為名將年僅15歲的被害人黃某和14歲的妹妹騙到寮步鎮的一個小樹林裏,周永華尾隨而至。三人以恐嚇、搜身和毆打的手段搶走被害人共人民幣90元。後周永富、李家新、周永華(在逃)先後將被害人黃某強奸,李家新將其妹妹強奸。2004年2月4日淩晨3時,被告人張澤勇在東莞市東城區光輝家具城的路邊,以搭客為名將15歲的被害人汪某某騙到東城區一荔枝林內,被告人詹述虎、李財軍尾隨而至。三人以卡頸和強行搜身的手段,搶去汪某某人民幣380元。之後,張澤勇、詹述虎先後強行與汪某某發生性關係。   在上述被告人中,年紀最輕的張澤勇犯罪次數最多,手段也最為惡劣,有確鑿證據可以認定的搶劫就有17次,搶得財物價值人民幣36416元;強奸婦女8人(其中輪奸3人)。其自己供認但因無人報案或證據不足未能認定的遠超此數。被告人周永貴搶劫11次(其中搶劫未遂1次),搶得財物價值人民幣16052元;強奸婦女4人(其中輪奸1人)。被告人李家新搶劫6次,搶得財物價值人民幣3525元;輪奸婦女6人。被告人李財軍搶劫7次,搶得財物價值人民幣9795元;輪奸婦女2人。被告人周永富搶劫4次,搶得財物價值人民幣2730元;輪奸婦女1人。被告人詹述虎搶劫3次,搶得財物價值人民幣4280元;輪奸婦女1人。被告人馬乾海搶劫1次,搶得財物價值人民幣18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澤勇、周永貴、李家新、李財軍、周永富、詹述虎、馬乾海無視國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夥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其中被告人張澤勇屬多次搶劫且搶劫數額巨大,被告人周永貴、李家新、李財軍、周永富、詹述虎屬多次搶劫。被告人張澤勇、周永貴、李家新、李財軍、周永富、詹述虎還違背婦女意誌,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其中被告人張澤勇、周永貴、李家新屬強奸婦女多人並與他人共同輪奸婦女,被告人李財軍、周永富、詹述虎屬與他人共同輪奸婦女。法院依法律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李財軍、詹述虎等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