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網上聊天誘搶三陪女的三名被告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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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22日電(吳傑、李京華)北京市無業人員孫瑋等人利用上網聊天的方式套問三陪小姐住址,然後冒充警察進行搶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判處孫瑋等三被告人有期徒刑。 2003年11月7日,三陪小姐小何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其在網上聊天時認識了一個叫“北京中年男人”的人。“北京中年男人”提出要與小何見麵,小何就告訴了她自己的住址。見麵後“北京中年男人”問小何是否可以提供色情服務,小何答允後雙方談妥了價錢。沒想到這時“北京中年男人”立即變臉,他掏出一個“警官證”,自稱是警察,小何不相信,“北京中年男人”就拿起電話,佯裝給隊長打電話,叫上來兩名男青年。兩名男青年手持警棍和尖刀闖進屋子,三個人搶走了她一部手機和1000多元現金。 公安機關經偵查抓獲了“北京中年男人”及其同夥。經查,“北京中年男人”名叫孫瑋,男,34歲,是北京市無業人員,1986年因犯強奸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989年刑滿釋放。他還有許多網名,比如“一網情深”之類。他的兩名同夥,一個叫段征,男,23歲,也是北京市無業人員。一個叫曹銘景,男,20歲,是山西省絳縣農民,因搶劫被判處緩刑,正在緩刑考驗期間。 從2003年9月開始,被告人孫瑋、段征、曹銘景三人勾結在一起,他們在互聯網上用化名與一些小姐聯係要求“三陪服務”,見麵談妥交易價錢後,即亮出假警察工作證和凶器實施搶劫。兩個月的時間內,他們共實施搶劫犯罪7起,搶得款物共計價值23000餘元,受害對象幾乎都是三陪小姐。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曹銘景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33000元;判處被告人孫瑋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30000元;判處被告人段征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28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