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的手伸向女孩們大腿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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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出於私心不願站出來   ●校長:我隻猥褻過11名女生   ●警方:調查取證成難題   核心提示   2004年6月17日上午,益陽市南縣廠窖鎮思樂村小學校長汪愛民被民警從教室裏帶走。7月2日,汪愛民向警方招供,從今年4月起起到6月17日案發,他記憶之中共猥褻過11名小學女生。   而根據學生家長向警方的供述,汪愛民犯罪的時間其實始於2002年,而且已經被檢測出來遭猥褻的學生數目已達21人。更嚴重的是,這還不是最後的數字:警方也在懷疑,可能尚有為數不少同樣遭猥褻的學生出於各種原因沒有站出來指證罪犯。   思樂村,位於美麗的沱江下遊,一個美麗寧靜的小村莊。   在過去一年半多的時間裏,這個寧靜美麗小村莊中的那所隻有百餘人的學校裏,究竟上演了怎樣的罪惡?一個早已被人發覺罪行的小學校長為何還能如此長時間地不斷猥褻多名無辜孩子?   ■驚人噩夢   21名女生被校長猥褻   7月2日下午。悶熱。益陽市南縣廠窖鎮思樂村小學。盡管鄰村的所有小學早已放假,但這個學校的三、四年級的學生還是在上課:按照安排,7月4日才是她們真正放假的日期。   用南縣教育局副局長唐新良的話來說,“她們前一段時間耽誤了幾天課,現在放假後還得補上。”   唐新良所說的“耽誤了課的幾天”,其實就是這裏麵的29名女學生前往長沙湘雅醫院接受身體檢查的24日至27日,這次檢查的結果顯示:確診存在遭猥褻的學生有21名,另外8名顯示含糊。   警方後來的調查結果證實:思樂村小學校長汪愛民是這些小女孩子噩夢的罪魁禍首。   已經在長沙接受檢查的29個女生中,最小的隻有8歲,讀小學三年級,最大的13歲,讀小學六年級,其中25人是思樂村人,4人是寄在親戚家上學。   警方查明,汪愛民猥褻這些女小學們的方法也“原始”:在上課的時候將一隻手搭在女生的肩膀上,一隻手放在女孩子們的大腿上,假裝告訴她們做作業,然後將罪惡的手伸向女孩子們大腿深處。   更有學生反映,汪曾經常性地叫女學生們到辦公室去“打掃衛生”或“糾正作業上的錯誤”,而實際上是在辦公室裏肆無忌憚地猥褻這些如花般的女童。   6月26日,記者在湘雅醫院對麵的金屬招待所第一次見到這些孩子的時候,和她們父母緊鎖眉頭不同的是:這群8到13歲的女孩在二樓的走廊上竄來竄去,臉上依舊是燦爛無比的童真笑容,所受的傷害蕩然無存。   ■案發始末   女兒要轉學母親起疑心   最先發現並“升級”到將汪愛民罪行揭露於眾的是該校四年級學生栩栩的母親琚雪華。   6月15日,今年9月份才滿10歲的女兒栩栩放學後和另外3個同學一起,邊做作業邊和琚某說:“媽媽,我想轉校,我們看不慣汪校長,他很色,學校裏也亂七八糟的。”   “我當時還罵她,說她年紀這麽小還提這個事情。”琚雪華回憶道:“後來到田地裏去勞動,邊忙邊想,越想不對勁,她於是小跑回家,追問栩栩和其他3名同學的“一些細節問題”。   結果讓琚雪華“腦袋一蒙”:“他們說校長經常在她們身上和穩私部位亂摸,而且有很長的時間了。”   就讀過職業中專、早些年在外地闖蕩過的琚雪華深感此事的嚴重性。6月16日,在琚的鼓勵下,學生李曆將這一情況告訴了家長李某。   6月17日上午,接到報案的廠窖鎮派出所民警在思樂村教室將正在上課的汪愛民帶走。6月24日,在廠窯鎮鎮醫院被檢測出“有問題”的29名學生一起來到長沙市湘雅醫院。   7月2日,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彭新向記者表示:“現有的證據足以證明校長汪愛民是這些小女孩子們遭猥褻的罪魁禍首,盡管他現在隻承認其中的11人。”   ■記者調查   禽獸校長早已露“尾巴”   記者在思樂村調查時發現,汪愛民“尾巴”露出來其實早在一年半之前。有村民向記者證實,2002年9月份,汪愛民從臨村新村小學調到思樂村小學後還沒到一個月,一位王姓女老師曾這樣提醒一些女學生:“汪校長要你們到辦公室去,你們要去也要幾個人一起去。”一個月後,王姓老師就被調到對岸下柴市鄉一聯小任職。   7月2日,王姓老師在電話中向記者證實了村民反映的情況,她表示,在汪調往思樂村小學後不久,她就發現“他(指汪愛民)經常將手搭在女學生的大腿上撫摩。”   調查中發現的另一個細節是:在21名已經被確診為猥褻的女學生之中:最嚴重的一個學生名叫侯冰,今年13歲,現在還在廠窖鎮鎮醫院接受治療。   據家長反映,2002年10月份,汪愛民就開始了對侯冰“動手動腳”,有一天晚上洗澡的時候她母親見到情況不對曾起過疑心,但當時以為是發炎。事情再次不了了之。   南縣警方向記者透露,曾有家長向他們反映,2003年4月,有女學生向監護人爺爺反映汪愛民對其有“不端行為”,但爺爺反將這一學生痛罵了一頓,稱其是“不好好讀書,不聽老師話,隻知道想些雜七雜八的東西。”該學生挨罵後,再也不敢向誰透露這一情況了。   6月26日,記者在這一曾挨罵學生的法醫鑒定書上看到:被鑒定人的處女膜明顯破裂,且情況嚴重。   ■家長無奈   愛害女生家長怕報複   一個令人尋味的事實是:家長琚雪華6月27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首先說的一句話是:“每個家長都有自己的私心,不願意站出來。”   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彭新向記者證實:事後,汪愛民報複了很多女生家長,琚雪華是惟一向警方報案的家長。   廠窖鎮派出所所長蔡建祥向記者透露,他們在接到報案人電話之時,報案人曾在電話裏一再不願透露自己的地址和身份,並向接線員反問:“你們不會將我出賣給汪愛民吧?”   兩人均認為,如果上述情況早日公布於眾,汪愛民的罪行應該早就可以被製止了,也不至於弄成現在這樣的局麵。   ■孩子沉默   我們有話該向誰說?   7月2日晚,在征得家長同意後,記者和曾被家長責罵繼而不敢再吱聲的學生徐某進行了一次簡短的對話:   記:他(汪愛民)什麽時候開始這樣對你的?   徐:(搖搖頭)我忘記了。   記:對別的同學也是這樣嗎?   徐:(點點頭)嗯,我看見過很多次,我和同學都準備寫信告訴警察叔叔。   記:為什麽不寫呢?   徐:大家都怕。   記:怕什麽?   徐:怕汪校長打罵。   記:為什麽不和你們的爸媽說呢?   徐:我爸媽都在廣東打工,我和爺爺奶奶住一起。   記:那你和爺爺奶奶說啊。   徐:我說過,但被罵了一次,還差點挨了打,以後再也不敢再說了。   7月2日晚,思樂村一組的14名村民向記者證實,這21名被猥褻的女學生中,有17名學生的雙親都在外地打工。   村民夏某向記者反映,在汪愛民落網之後,這17名學生的雙親中趕回南縣的隻有13人,而一直在照顧小孩子們的大都是年邁的老人或親戚。   ■警方尷尬   調查取證壓力重重   廠窖鎮派出所所長蔡建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在接到報案後,立即對嫌疑人汪愛民采取了強製拘留,並隨後對案件進行了全麵調查偵破。   然而偵破過程中的一些情節讓這位已經有著20餘年警察生涯的派出所所長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剛開始我們找到一些學生家長的時候,有的家長矢口否認,這樣我們的工作很被動。”蔡建祥說,在這種情況下,警方的調查取證就完全避開了小孩的監護人,直接和受害人進行交流。   據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彭新透露,針對一些家長反映的“汪愛民施暴行為始於很早以前”的說法,南縣公安局、教育局和廠窖鎮派出所派出大量的人力做宣傳,希望有人向警方提供汪的犯罪證據。範圍涉及到汪曾任工作的幾所小學和所有已經升上初中的女學生。   “但一直到今天為止,還沒有任何信息反饋上來。”7月2日,彭新向記者表示,“所以我們盡管懷疑,但還是沒有證據表明汪犯罪的起始時間和犯罪事實。”   ■深度思考   頻發教師猥褻幼女案   是否該問責主管部門?   汪愛民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禽獸教師,對於頻發類似案件,湖南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法學研究所所長方向新表示:“這已不是一個單個的事例,而是一個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   方向新認為,頻繁發生的“教師猥褻幼女”案已經對教育主管部門的職責和行為提出了置疑,引出的另一個問題是:教育“問責製”需不需要出台?   “連續發生類似事件,很難說教育主管部門不負有一定的責任。”方向新說,“除了道德自律外,教育主管部門不能隻治標不治本,更不能聽之任之。”   “麵對這種事情,教育部門肯定是有辦法的,甚至有辦法預防這一情況的發生,但為什麽類似的事情還是屢屢發生呢?教育主管部門應該好好審視一下自身的問題。”湖南師大社會學教授李勇之也表示。   方向新認為,相關部門應該設立教育“問責製”:“這才是治標又治本的方法。”   “問責製的核心是這一責任應該‘問’到教育主管部門的負責人頭上。”   方向新說:“這樣才能在實際上體現‘從嚴治校’的嚴和責任落實的徹底性。”   ■新聞鏈接   ●2003年3月,永順縣龍寨鎮中心完小24歲的體育教師彭波,因強奸9歲女生被判入獄8年。   ●2004年2月9日,寧遠縣人民法院已對震驚永州的“禽獸教師”雷紹恒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雷紹恒的犯罪事實是:在一年多時間裏,竟多次奸淫多名小學女生,還強製猥褻幼女21名。   ●2004年3月23日,益陽市資陽區、赫山區相繼出台了治理教育“三亂”的“八個嚴禁”,“嚴禁奸汙猥褻女生”竟赫然名列其中,令不少市民驚詫莫名。   ……   (文中受害人及其家屬均為化名)   文/新報記者 韓彬 實習生 何勝